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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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主**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1、补充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说明书、CAD图纸)。CAD图纸中内容与PDF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PDF图纸内容为准;
2、原开标时间延迟至2025年5月12日9时30分;
3、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11日18时30分;
4、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点击查看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点击查看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人:****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2日
承 诺 函
****点击查看: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市主**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原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5年5月6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