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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含税控制金额510.12元 ,税率 3 %,具体详见 ****点击查看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停车场及污水专管建设项目劳务采购的需求一览表(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1.1通用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且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点击查看公司劳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件。
③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年10月至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从成立时间起计)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以信用中国记录为准)。
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不接受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每天8点30分至12点00分,14点00分至17点30分(**时间)现场获取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 ****点击查看@scies.org )。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并完成签到的截至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6:30时。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省**市**县翠微街道刘坑村龙溪路17 栋4单元202。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5.5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天内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三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每延误一天按履约保证金的1%进行处罚。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递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递交的,则每延误一天按履约保证金的 1%进行处罚,延误违约金由中标单位缴纳进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延误超过15天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履约保函方式:
(1)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全额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2)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关于规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6 号)文件,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方式缴纳,****点击查看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点击查看公司保函等形式。以履约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点击查看**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出具的与合同工期一致或长于合同工期的履约保函(开具保函前应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在本项目供货完成前(如含材料安装,应在本项目供货安装完成前),中标人有义务及时更换已到期的履约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从任意应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扣留对应金额的款项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办理履约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机构对所出具的履约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和地址,并对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履约保函的受益人是招标人,履约保函必须保证为“ 连带责任担保”“见索即付”,开具保函前应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开具,由招标人负责查验、保管和退回。
6.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东华东路682-684号二楼
联系人:戴熠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5718
或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县翠微街道刘坑村龙溪路17 栋4单元202
联系人、联系电话:林工、152****点击查看7880
开 户 行:****点击查看公司**科技园支行
户 名:****点击查看
帐 号:8110 9010 1280 1427 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