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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84个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1〕55号)、《**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国家7部委下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等提出的“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要求和《****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 ****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 ****点击查看**厅 ****点击查看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农环〔2022〕12号)提出的“根据2020年至2023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种植情况调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成效、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数据分析,进行适当调整。”的要求,对**省的84个县(市、区)进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98.45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省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省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第一轮),两项工作均由****点击查看完成,****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审定并报农业农村部及生态环境部备案。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为保证工作质量和延续性,申请“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84个县)”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本次论证专家一致意见为:由于前述工作均由****点击查看完成,且工作成果已经审定并完成备案。此供应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工作基础,若更换为其他供应商存在对工作情况了解不深入而无法圆满开展工作并完成备案,为确保本项目工作质量、效率及延续性,依据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的第7款,专家小组认为本项目不存在其他合法供应商进行替代,建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原服务供应商****点击查看提供服务。 基于以上原因,本****点击查看财政厅文件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中第7种情形:“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点击查看进行采购服务。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沣源路452号
2024-03-22至2024-03-28
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金黑公路95号****点击查看东校区足球场旁
联系电话:陈老师 0871-****点击查看534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点击查看财政厅
联系地址:**市**区华**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系电话:何甜甜 0871-****点击查看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