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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内容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点击查看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要求,将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3、建设地点:**省**市****点击查看园区**路西侧示范道北侧
4、建设性质:**
5、项目投资:7504.45 万
6、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溴素控制室、综合动力站、硫磺炉置棚、蒸馏楼、硫磺库、液氯库、溴储罐区等及相关辅助设施;购置液氯和溴素储罐、硫磺炉、吹吸塔组、浓海水泵、蒸馏塔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可年产2250 吨溴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英男 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2282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联系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园区**路西侧示范道北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吕会强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8283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