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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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现将**市G330国道(天然气门站-汪高路)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G330国道(天然气门站-汪高路)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
项目地址:**市G330国道(天然气门站-汪高路)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含现场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6日~2024年09月02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6175
**市 G330 国道(天然气门站-汪高路)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