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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挂出告字 [2025] 018号 | 挂牌编号:GP2025-18 | |||
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 | |||
4250 | 竞买保证金(万元):1275 | |||
| ||||
1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 |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20990 |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4250.000000 万元 | |||
****点击查看 | 国土证号:||||
2025/7/15 10:00:00 | ||||
****点击查看**公司 | 成交价:4250 万元 |
JNDD03-02-02 | 建筑系数:|
**市**区**大道沿线JNDD03-02-02地块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20990.00 |
文化用地+商业用地,兼容一类工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41980㎡(文化建筑面积≥20990㎡,商业建筑面积≤4198㎡,工业建筑面积≤16697㎡,配套设施建筑面积≥95㎡) |
文化用地5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2.0 | 建筑密度(%):≤30% |
≥30% | 开发程度: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s://tdky.****点击查看.cn/)。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项目开发时间要求以《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协议编号:****点击查看009)为准。 2.竞得人在缴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竞****点击查看人民政府项目投资监管,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协议编号:****点击查看009)。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ZTJ****点击查看0042)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本用地的排水设计应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按要求接入市政****点击查看处理厂处理,若市政污水管网未完善,则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须与城市市政管网衔接,管线工程设计须与总平面图设计同步进行、同步报审。 4.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JNDD03-02-02地块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文化、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厂房、仓库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INDD03-02-02地块内工业应按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应按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文化应按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3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 5.自行车(含电动)停车配建标准:工业、文化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5个,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其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规划配建标准》(惠市自然资函〔2024〕2124号)执行。 6.沿道路绿地JNDD-03-02-01地块由JNDD03-02-02地块竞得人配建,无偿移****点击查看事务中心管理。 7.竞得人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ZTJ****点击查看0042)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8.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六)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市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