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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室内环境测试系统(长期国债项目)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点击查看室内环境测试系统(长期国债项目)项目 | ****点击查看 | **市**区北三环东路30号1号楼1层101号16层1611室 | ****点击查看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小光(组长) 时国珍 周西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点击查看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70%,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161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办公室)网页》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开元大道263号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0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