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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高铁**富翔路以南、慧意街以东、环秀湖以西(01-59)研发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点击查看
编制单位:**市****点击查看公司
钻探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检测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一、前言
**高铁**富翔路以南、慧意街以东、环秀湖以西(01-59)研发用地地块位于**市**区高铁**富翔路以南、慧意街以东、环秀湖以西,地块占地面积16778.97平方米(约25.2亩)。中心点坐标(WGS84坐标系)东经:120.63336°,北纬:31.43400°,规划为科研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0802/0901+0902(A35/B1B2)),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XC0109单元01、02街区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苏府复[2024]29号)文件内容,调查地块规划为科研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0802/0901+0902(A35/B1B2))。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点击查看委托**市****点击查看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范围
调查地块位于**市**区高铁**富翔路以南、慧意街以东、环秀湖以西,地块占地面积16778.97平方米(约25.2亩),调查地块范围如下图1。
图1 调查地块评价范围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第一阶段由我单位的技术人员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进行。调查期间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结果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最早为农田、河道,2002****点击查看纺织厂厂区、****点击查看**公司部分厂区和元联仓储部分厂区,2019年全部拆除为空地。调查期间地块内为空地。由于历史存在工业企业,为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进行采样调查。
四、采样工作
土壤监测:根据第一阶段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地块历史存在工业企业,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共布设18个土壤监测点位(总体满足40m×40m网格密度)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历史河道区域增设1个填土监测点位,同时在地块外西北侧285米处布设1个对照点。钻探深度结合区域地质分布情况设置为6.0m。
土壤监测因子:加测项[pH、挥发性有机物(甲醛)、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
地下水监测:根据第一阶段收集的相关资料,为准确了解地块内地下水污染状况,地块内共布设5口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南侧51米处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建井深度结合区域地质分布情况设置为6.0m。
地下水监测因子:加测项[pH、挥发性有机物(甲醛)、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指标、一般化学指标及毒理学指标。
五、调查结论
土壤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布设了18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个填土点位,共送检土壤样品74个(不含密码平行样、对照点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重金属(铜、铅、镍、镉、砷、汞)、挥发性有机物(甲醛)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其中重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检出含量低于**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均呈无酸化或碱化。
地下水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布设了5口监测井,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不含密码平行样样品、对照点样品、全程序空白样品和运输空白)。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重金属(铜、铅、镍、砷)、感官指标(色、嗅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指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根、氯离子、锰、锌、铝、耗氧量、氨氮、钠)、毒理学指标(亚硝酸盐、硝酸根、氟离子、碘化物、硒)和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重金属(铜、铅、镍、砷)、感官指标(色、嗅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指标及(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根、氯离子、锰、锌、铝、耗氧量、氨氮、钠)、毒理学指标(亚硝酸盐、硝酸根、氟离子、碘化物、硒)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低于《**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今后开发为科研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0802/0901+0902(A35/B1B2))的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