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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五**池市五**池镇 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文本)
公示稿
**省五****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点击查看政府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一部分 总则
第 1 条 规划目的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在自然风景旅游和居民生 产生活方式考察评价的基础上,以上位规划为指导,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编制,为五**池镇“科学规划、统一 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的 目的是为了深化落实《五**池市五**池镇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点击查看 年)》(以下简称镇国空)对本区域的规划要求, 在实际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科学指导该区域的国土空间保护、开 发与利用,提供土地控制依据,特制订本法定文件。
第 2 条 规划原则
(1****点击查看中心
(2)坚持生态优先
(3)促进集约高效
(4)增强城市韧性
(5)强化空间统筹
(6)强化空间治理
第 3 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条例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水法》(2016 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2019 年修订);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2018 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24 年修订);
《****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年修订);
《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修订);
《**省五**池市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2018 年修 正)。
(2)规章、规范、通知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
《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50298-2018;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GB/T51294-2018;
《**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23/T744-2004;
《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2024 年)》。
《**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指南(试行) (2023 年)》
(3)相关规划
《五**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点击查看 年)》;
《五**池镇总体规划(2010-2025 年)》;
《****点击查看农场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5 年);
《五**池风景名胜区重点区域详细规划(2017-2025 年)》。
本规划在执行中应与省、市的空间总体规划、旅游发展总体 规划等有关总体规划相衔接,与正在编制的五**池镇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相协调;景区的旅游发展策略应与 相关省、市旅游发展策略相对应。
第 4 条 成果组成
本规划的成果由文本、图件(规划图纸和图则)、附件(说 明)组成,文本、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 不可分割。
第 5 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五**池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即 2021 年至 2035 年。
第 6 条 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
本规划范围为五**池镇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范围,面积 610.21 公顷,包括五**池镇老镇**、五**池老镇东部部 分用地、五****点击查看**农场场部。
第 7 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
(1)地块的用地性质。
(2)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和建筑限高。
(3)市政公用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定。
(4)关于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保护蓝线、基础设施 黄线、文物保护紫线的规定。
本文中加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违反。
第 8 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说明)经规划批准后,应作 为国土空间自然**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和指导编制修建性详 细规划、建筑设计以及专项规划等规划的依据。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性指标和技术规范是根据现有的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结合五**池镇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发 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的规定。
第 9 条 功能定位
根据“镇国空”规划指导,综合考虑规划区周边**禀赋和 地区发展诉求,确定功能定位为 “世界著名火山冷泉康养胜 地、国家****点击查看示范区、五**池国家级风景名胜 ****点击查看基地。”
第 10 条 容量控制
(1)建设容量
根据“镇国空”所确定区域内人口分布及各类用地建设控制 要求,建筑高度主要以低层及多层为主,开发强度容积率综合 考虑用地情况,从 0-3.0 分为四个强度分区。
(2)人口容量
根据“镇国空”所确定,规划 20335 年,景区常住人口稳定 在 1 万人,综合考虑旅游人口 3 万人,实际服务人口预计共 4 万人左右。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二部分 用地布局规划
第 11 条 空间结构
规划五**池镇打造“一轴、一廊、四类空间”的空间结构。
“一轴”:重要发展轴线。包括新****点击查看管委会、 博物馆、学校、****点击查看农场单元的功能空间形成重 要发展轴线;老镇一药泉西路、**路、**路形成重要发展 轴线。
“一廊”:以五池路、**泉路、药泉西路、**路、笔架 山街为骨架,构建串联各单元的重要交通廊道。
“ 四类空间”分别为:
“生活居住区”。以新镇西**、老镇西**、农场大部分 居住及生活服务类空间为主,构成当地居民主要生活区域。
“康养旅游度假区”。以新镇西北部、老镇北部商业及旅游 服务设施类功能为主,打造景区主要餐饮、住宿、康养体验、 休****点击查看服务区域。
“休闲观光度假区”。以老镇**,规划以步行为主,打造 乡村风貌休闲观光、小镇游玩,体验特色小镇景观为主的旅游 休闲区域。
“****点击查看服务区”。****点击查看农场部分的管理办公、医疗 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功能为主的区域,打造景区旅游管 理、文体参观为主的综合职能区域。
“ 医养科技研发区”。以新镇东**规划科研用地为主,打
造现代康养医学研究、火山矿石开发利用研究等地方特色** 项目研发讨论区域。
第 12 条 用地布局
依据“镇国空”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各项用地布局进行进一 步优化。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共 154.15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25.26%。 居住用地全部为城镇住宅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工公共服务用地 46.15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7.56%。
其中机关团体用地 14.84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2.43%;科研 用地 5.88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0.96%;文化用地 3.29 公顷,占 规划范围的 0.54%;教育用地 6.85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1.12%; 体育用地面积 6.55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1.07%;医疗卫生用地 面积 4.94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0.81%;社会福利用地面积 3.80 供应,占规划范围的 0.62%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 180.44 公顷, 占规划范围的 29.57%。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 17.61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2.89%。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116.55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19.10%。
其中规划城镇道路用地面积 109.75 公顷, 占规划范围的 17.99%;交通场站用地面积 6.80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1.11%。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12.62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2.07%。
(7)绿地与开场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场空间用地面积 47.40 公顷, 占规划范围的 7.77%。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 41.93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6.87%;防护 绿地 2.96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0.49%;广场用地面积 2.51 公顷, 占规划范围的 0.41%。
(8)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 6.03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0.99%。
规划特殊用地全部为宗教用地。
(9)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面积 29.26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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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第 13 条 “ 四线”控制规划
为加强对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控制和引导,在规划区范围内 建立“ 四线”管制制度,规划区不涉及到城市蓝线与紫线控制 相关内容。
(1)城市绿线控制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规划范围内 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公共绿地用地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内 划定城市绿线面积 44.89 公顷。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 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 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 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2)城市黄线控制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 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规划范围** 线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高压电力线控制走廊、社会停车场 用地的控制线,本次规划范围内划定城市黄线面积 19.42 公顷。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
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 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 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 常运转的行为。
在城市黄线内**、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 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自然**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 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 理相关手续。
第 14 条 分区控制
(1)单元划分
根据《**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指南(试 行)》 及五**池镇实际情况,并结合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 要素特点及规划管控需要,规划五**池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 细规划单元类型分为:“****点击查看农场单元”(一般单元)、“五 **池镇新镇单元”(重点开发单元)和“五**池镇老镇单 元”(城市更新单元)三个单元。
(2)街区、地块划分
规划首先根据五**池镇整体区域关系进行单元划分,本规 划范围为五**池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整体划分为 A 区、B 区、C 区三个单元;根据地块位置与功能划分关系,又将五大 连池镇单个单元进行二级街区划分,如 A-01 、A-02 、B-01、
B-02 以此类推共计 15 个街区;地块编码原则上按一个独立用 地性质的地块为编码单位,即每个用地代码只代表一个地块, 一种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表地块使用的主导性质。地块代码 采用三级编码办法,即“单元代码+街区代码+地块代码”组成, 如 B-01-02 即表示新镇单元 01 街区第 02 号地块。
(3)地块细分及合并控制
为适应开发单位或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规划主管部门可对 基本地块进行细分或合并,细化或合并应优先考虑同类使用性 质的用地。规划原则上不鼓励地块合并进行整体开发,地块合 并统一开发时,允许其内部用地边界根据实际建设需要进行必 要的调整,但其用地构成、开发规模及设施配套必须符合控制 图则所规定的要求。
同类使用性质的相邻地块,因成片开发的需要,相关开发单 位可向当地自然**主管部门申请,在获得同意后,原规划所 规定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可互相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平均容积 率和建筑密度。
第 15 条 地块开发控制体系
为保证规划的准确实施,根据《**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 制规范》(DB23-T744-2004)及《**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 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将地块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控制指标 和引导性控制指标两类。其中强制性控制指标必须遵照执行, 引导性控制指标可参照执行。
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 绿地率、公益性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距离、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停车泊位、地块交通出入口、 禁止开口路段。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限高一般控制上 限,绿地率、建筑退界及停车泊位等一般控制下限(工矿用地 与仓储用地除外,下同)。
引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风貌、标识物、建 筑风格、绿化布置等规划设计要素。
第 16 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管理
根 据 《 黑 龙 江 省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规 范 》 (DB23-T744-2004)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对兼容性规定,为了使 规划适应今后**发展的要求和各种开发要素的变化,使规划 在实施操作过程中具有灵活性和应变性,确保土地用途在保证 环境标准的条件下具有合理的调整可能,规划确定各类用地的 兼容范围。规划区范围内在下述情况下,不宜改变地块使用性 质。
(1)改变后对相邻地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如带来环境污 染等;
(2)改变后用地规模、开发强度有很大突破,导致该区规 划目标失控;
(3)改变后带来严重的交通问题,如大量车流影响城市干 道的交通;
(4)改变后侵占了城市市政设施和非营利性的公益设施, 如占用供水、供电设施,中小学或公共绿地。
第 17 条 地块开发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涉及容积率(净容积率,指标一般为上限)、建筑 密度(指标一般为上限)和绿地率(指标一般为下限),其中 容积率对城市开发的控制意义最大。
本次规划以“镇国空”为指导,根据规划区内各地块的使用 性质,综合地块的交通区位、地块空间环境质量、城市设计要 求等因素来划定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土地开发强度,规划区内各 类用地开发强度见附表。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四部分 社区生活圈规划
第 18 条 规划原则
(1)充分利用景观**,创建**优美的人居环境,展现 五**池镇风貌。
(2)增加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 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点击查看社区。
(3)以人为本,结合棚户区的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增加绿地、广场、停车场等开放空间。
(4)公共设施按服务根据人口规模及城镇分区合理均衡设 置,以人为本,补充原有老镇区公共设施的缺失,建立完善的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为居民及游客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
第 19 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点击查看农场单元已 多层住宅为主,沿主要道路底层可设置商服;老镇以低层建筑 为主。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 154.15 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 25.26%, 居住服务人口约 4 万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38.54 平方米/人。
第 20 条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先找两级配套进行规划,分别为城镇级服 ****点击查看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 享原则合并使用。
第 21 条 城镇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
(1)行政办公类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行政办公类设施,包括“景区管委会”、“景区 人民法院”、 “交警大队”、电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农场 场部等办公类场所。****点击查看机关团体用地,位于现状“国 税局”西侧,用地面积 1.21 公顷。
(2)科研用地
规划新增一处科研用地,****点击查看风景区中学东北 侧,莫拉布山路与黑**环路**东北侧,西焦得布路与黑龙 山环路**东北侧,面积 5.88 公顷。未来主要用于地方特色如 火山矿泥、矿泉、特色食品药品等的研发,医师培训、管理培 训、公众教育宣传等服务于地方特色的科研、教育产业发展。
(3)文化用地
规划保留****点击查看博物馆,规划新增一处文化用地, 位于老镇**规划二路与建龙路**东南侧,面积 0.59 公顷, 结合规划公园绿设置,形成老镇文化景观节点。
(4)教育用地
规划****点击查看风景区中学、****点击查看风景区第一小 学、****点击查看幼儿园,现状教育用地能够满足未来五** 池镇发展需求。
(5)体育用地
规划新增一处体育用地,面积 3.65 公顷,位于黑**环路
与笔架山街**西南侧。
(6)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点击查看风景区人民医院,现状医疗卫生用地 能够满足未来五**池镇发展需求。
(7)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新增 2 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共计 3.80 公顷,位于东 **山路与孤山路**南侧,规划为以泉疗、泥疗、中医养生、 康养保健为主的综合康养设施。
(8)商业服务业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大型旅游服务相关设施,包括游客接待、零售 批发、餐饮酒店、康养洗浴等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新增商业 服务业设施主要沿药泉西路、石**路、**北路、建龙路、 规划二街、规划三街、规划五街、笔架山街、**山路、尾山 街、天赐胡路进行设施。
****点击查看加油站一处,规划面积 0.22 公顷,位于**泉路 与石海路**东北侧;****点击查看中心地块 2 处,规划 面积 4.31 公顷,位于西**山路与西焦得布路**。
第 22 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中心、药泉社区卫 ****点击查看中心、清泉村卫生室、****点击查看居委会、名镇社区居 委会、****点击查看村委会及其附属设施、****点击查看村委会及其附属
设施、泉派出所、连池派出所、农场派出所、小型体育运动场、 ****点击查看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社区级商业服务设施通常利用住宅底层商服进行设置,不单 独给出独立用地,此类设施主要包括中小型批发零售、私人诊 所、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 废品收购站等其他服务设施。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五部分 道路交通规划
第 23 条 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城镇道路用地面积 109.75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7.99%,道路长度约 63.65 千米,道路网密度达到 10.43 千米/ 平方千米。
规划主干路红线宽度 40 米和 16.5 米,次干路红线宽度 18.5 米、18 米、16.5 米和 16 米,支路红线宽度 12-28.5 米不等。
第 24 条 道路断面规划
道路断面与上位“镇国空”的道路断面相衔接,对部分道路 断面进行进一步细化。
第 25 条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规定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沿线禁止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主干路沿线 原则上禁止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若确实需要可设置右进右 出出入口。
(2)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范围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时,其开口 位置在城市主、次干路的,须距离道路交叉口不小于 70 米(自 道路红线交点算起);在支路上的,其距离不宜少于 40 米。
(3****点击查看车站行人出入口、人行过街设施(**、地道) 30 米范围内不宜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第 26 条 交通场站规划
为了方便五**池镇公共交通组织,规划沿主干路设置公交
车站点;****点击查看客运站位于新镇区南侧,规划用地面积 1.87 公顷;****点击查看停车场,同时结合重要景点、商业服务业核心、 繁华****点击查看停车场地。
第 27 条 静态交通规划
规划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发展需求,同 时参考《哈尔****点击查看停车场配建标准暂行规定》, 根据不同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面积进行合理配置指导。
第 28 条 慢行系统规划
五**池镇未来居民出行考虑“5 公里” 日常活动范围内出 行方式定位为慢行交通出行为主体,采用“步行+ 自行车”的 模式合理组织慢行系统的建立。规划新镇单元采用“带状绿地 +道路偏心+非机动车带”设计方式,利用天赐湖路、圣水大街、 莫拉布山路等道路断面“偏心”设计,增加非机动车道宽度, 类**环路外侧带状公园设置慢行系统带;老镇主要街道** 泉路、药泉西路、石**路、**北路则通过非机动车道改造 实现慢行系统专用带设置。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六部分 绿地系统规划
第 29 条 开敞空间分类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主要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地 (广场)、带状绿地三种。
(1)公园绿地
满足城镇居民观光、休憩、娱乐等方面需求,同时兼有涵养 水源、改善区域小气候功能,是城镇绿地系统中核心组成部分。
(2****点击查看广场)
作为社区级景观重要构成,一般以“ 口袋公园”“街角广场” 等形式出现,位于区域****点击查看中心位置,对城镇整 体景观起到补充作用,是城镇景观形象塑造、居民日常游憩观 赏的重要组成。
(3)带状绿地
指沿城镇道路、滨水等,宽度超过 8 米,有一定游憩设施和 景观塑造功能的带状公共绿地。根据规划条件形成连续开放的 开敞空间,容易视觉景观引导效果。
第 30 条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7.40 公顷,占规划区 7.77%,其 中公园绿地面积 41.93 公顷,人均公园绿地 10.48 平方米/人。
规划保留现状绿地与开敞空间,同时对新区带状绿地建设进 行完善,****点击查看中心公园、农场中心公园等现状大型绿地进行 设施完善与景观塑造,规划结合文化设施与交通、景观节点新
增不同****点击查看广场用地;同时对工业用地及城镇周 边部分用地进行防护绿地的配置。
第 31 条 地块绿地率控制
地块内绿地即附属绿地,指各类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化用地, 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但对于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美化城 市环境作用重大,规划对五**池镇内各项建设用地提出地块 内绿地率控制要求,规划范围内各类绿地指标应符合当地城市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住宅组团的绿地率不低于 35%, 保留住宅组团和旧区 成片改造住宅组团的绿地率不低于 25%。大型商业设施、交通 枢纽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 25%,其余公共建筑的绿地率不低于 35%。各类公共建筑的地块集中绿地应当尽可能向公众开放。 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为保证用地节约集约,一般控制绿地率上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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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场地竖向控制
第 32 条 道路竖向规划
规划区处于五**池市区北部,属于岗阜状丘陵地貌,地面 高程 296.00-172.00m。
(1)道路竖向规划结合用地的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下 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等综合考虑,并与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 规划相结合。由于本规划场地地势平整,坡度较小,规划区内 场地竖向要充分考虑雨水排除。
(2)规划道路横坡为 0.3-2.31%。由于本次规划区内现状地 形平坦,为减少土方量,****点击查看车行道最小纵坡为 0.3%,小 于 0.3%时,在道路施工设计时,应采用锯齿形边沟等特殊方式, 以保证路面排水的顺畅,****点击查看车行道最大纵坡应符合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 33 条 地面竖向控制
(1)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 0.3%,坡度小于 0.3%时宜采 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
(2)原则上地块内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 程高出 0.2 米以上,在具体地块开发详细设计时,应根据项目 的实际情况采取填土抬高场地标高或利用高差开发地下空间 等方式,以保证建筑±00 标高高出路面标高,以利于场地内雨、 污水的排放。
(3) 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具体根据
当地水文资料)。
(4)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尚应与相邻道 路和建筑物相衔接。广场的最小坡度为 0.3%;最大坡度不超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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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 34 条 给水工程规划
(1)水量预测
规划区给水量预测采用不同类型用水叠加方式预测最高日 用水量,即:
用水总量=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企业用水+道路绿 化用水+管网漏失和未遇见用水
综上,2035 年五**池镇最高日用水量约为5658m3/日。
(2)给水水源
保护现状供水水源地并维护好供水设施,规划给水场站用地 0.46 公顷,水源为深层地下水,取水能力达到 1.5 万立方米/日, 由于原水铁锰超标,规划处理工艺流程为大口井-曝气-滤池-清 水池(消毒)-送水泵站-市政管网。
水源地周围 30m 内做好防护隔离,水源井 500 米内划定一 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 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 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 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水质符合国家《农 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饮用水卫生标准。
(3)给水管网
规划镇区配水管网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统一供水系统,消防 采用低压制供水,配水管网采用枝状与环状结合布设,主管径 采用 DN300-DN450 ,支管采用 DN100-DN200 ,管道采用球墨 铸铁管,管道接口采用胶圈接口,满足供水要求。
给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保留时维持原位置,**或改造时, 布置以道路东侧、南侧为主,一般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给 水管道在人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冻土深度下 0.15 米,若不能 保证深度,则应做相应的防冻处理。
第 35 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五**池镇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方式。
(2)污水量预测
规划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 80%计算,得到规划区内平均日污 水量约 4526.4m3/日。
(3)污水处理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老镇****点击查看处理厂和新镇单元西 ****点击查看处理厂,****点击查看处理厂用地面积 3.62 公顷,规划范围老镇单元**、****点击查看农场单元的污水都 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新镇单****点击查看处理厂,处理等级 为二级,出水水质应达到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其处理工艺为 “沉淀+生物膜过滤+生物降解” ,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镇区 西南侧沟渠;老镇单元东部分用地污水排至现状南侧污水处理
厂。
(4)污水管网规划
规划五**池镇根据地形条件和道路竖向规划,污水管管径 计算按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计算,污水管道沿规划道路一侧敷 设,原则上为西、北侧方向。最终污水管径为 DN1000 的截流 ****点击查看处理厂。
第 36 条 雨水工程规划
(1)规划标准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放按分散、就近原则排入河 道或沟渠,并结合大中型绿地公园,合理保证水源涵养。
发生重现期为 1 年的暴雨时,雨水管道能够及时排除地面径 流,地面不积水。雨水管道服务面积覆盖率为 100%。
(2)雨水出路
规划雨水通过雨水管网,规划新镇区、****点击查看农场场部分 三个排水分区,分别排出镇区至附近沟渠。
(3)雨水管网
一般管道按自由出流设计。管径为 DN600~DN1500。通向 河道的雨水干管,在管顶低于常水位时,确定其管径应考虑管 道处于淹没出流的情况。主要雨水管道出入口内顶不应低于规 划河道 20 年一遇洪水位。管径不大于 d800 雨水管道采用承插 式钢筋砼管或塑料管,管径大于 d800 雨水管道可以采用平口 式钢筋砼管。
雨水管道保留时维持原位置,**或改造时,在三块板或红 线宽度 40 米以上道路下两侧布置,其余道路下单侧布置。
雨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两侧布置以慢车道或人行道为主, ****点击查看车行道中间偏东侧、南侧为主。雨水管道起始端覆 土深度不小于 0.7 米。
第 37 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与电量预测
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同时率系数取 值一般生活用电同时率系数较低,同时率系数取 0.3,其它用 电同时率系数取 0.6。
规划人均综合用电量高方案取 2000[千瓦时/(人﹒年)]。镇区 规划常住人口及旅游人口规模为 4 万人。经过计算,2035 年规 划年总用电量为 8000 万千瓦﹒时。
(2)电源规划
规划五**池镇区保留现状 35kv 变电站,变电站容量规模 满足规划未来需求,****点击查看电站用地面积 0.29h ㎡ 。另外,镇 区保留****点击查看服务大厅,方便镇区居民日常缴费等 用电业务办理。
(3)线路铺设
规划电网采用的电压等级为 10KV ,0.38/0.22KV。
380 伏以下配电线路配电半径控制在 300—500 米。近期镇 区 10KV 线路仍以架空敷设为主;远期可依据建设发展的实际,
在中心区域和景观地带沿非机动车道或绿化带埋地敷设,其余 地区以架空为主。规划期末 10KV 中压配电线路沿道路伸入负 荷中心,以树干式、放射式供电。10KV 线路下设杆上变压器 或箱式变压器。规划电力线路近期可保持架空不变,远期逐步 采用地埋式建设电力管线。
第 38 条 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通信设施,同时对老旧通信线路进行排查维修, 对城镇核心地段的线路优先采用套管地埋铺设,预测通信主干 管道容量为 24 孔,通信分支管道容量为 12 孔。管网布置中需 考虑需求量进行预留。对非核心地段线路可采用电力通信线路 同杆铺设的方式。
规划至 2035 年,五**池镇区保持电话普及率 100%,有线 电视及网络普及率 100% ,5G 实现连续覆盖,4G 实现本地网 全覆盖。
保留现状邮政网点及快递收发点,邮政网点开展集邮、金融、 代理等其他业务项目,满足居民对便利畅通邮政服务的需求。
第 39 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负荷预测
规划镇区采暖指标按照住宅:90w/㎡、公建:75w/㎡(建筑 面积),热损失按照 5%计算。规划镇区集中供热普及率为至 2035 年为 100%。
(2)热源规划
规****点击查看供热中心,用地面积 3.58 公顷,拟扩 容至两台 50 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燃料以生物质颗粒、 压缩秸秆为主,燃煤为辅;规划范围内保留现状换热站,同时 规划新增换热站若干处,保障**建筑采暖需求。
(3)热力管网规划
规划供热管网采用环、枝相结合的方式,规划对老镇区进行 管网改造,****点击查看中心集中供热,****点击查看农场进行 定期管网维护,供热主干管网采用 DN400-DN600 型号,支管 采用 DN200-DN300 型号,供回水温度 90/65℃ , 管网直埋敷设。 供热管材采用螺旋焊缝钢管,材质为 Q235B,管道保温全部采 用以聚胺脂泡沫为保温材料,以**度聚乙烯为保护外壳的直 埋预制保温管。
第 40 条 燃气设施规划
规划五**池镇仍采用灌装液化气分散供应方式,气源来自 ****点击查看液化气站。
第 41 条 环卫工程规划
(1)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处理
规划考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规划 2035 年采用人均日产垃 圾 1 千克计算,则五**池镇旅游旺季平均日清运生活垃圾总 量为 40 吨,通过垃圾再次分类收集,提高垃圾**回收利用 率,统一送****点击查看处理厂处理。
(2)垃圾转运站
规划保留现状垃圾转运站,考虑未来镇区扩建及旅游景区游 客数量增加,适当预留垃圾转运用地,规划用地面积 1.95 公顷。
(3)垃圾箱布局
规划沿生活性街道布局垃圾分类式收集点(箱),服务半径 不应大于 120m,其中主要商业街及景区不大于 80m;交通性 干路设置分类式垃圾箱,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200m。
(4)公共厕所布局
合理布局公共厕所 ,城镇公共厕所 一般按 常住人 口 2500—3000 人设置一座,五**池镇区处于旅游核心区域,规 划五**池镇公共厕所按服务半径 300 米进行设置。可结合商 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广场等统一设置。
第 42 条 其他公用设施规划
五**池镇规划保留其他公用设施 3 处,包括五**池地震 火山监测站、****点击查看电视台、****点击查看农场气象站。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九部分 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第 43 条 人防工程规划
五**池镇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按战时留城人口人均 1.5m2 建设,战时留城人口按城镇常住总人口 40%计算(镇区常住人 口 1 万人)。2035 年规划区内需应急避难场所约 0.6 万平方米, 规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点击查看学校、医院、体育 场地等)、地下空间等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避震空间尽可能利 用公园、广场、停车场、单位大院等空旷场地。
第 44 条 消防工程规划
****点击查看消防站一处,配置消防车辆 3-4 台,用地 面积 1.02 公顷,位于新镇单元东南侧,同时结合给水管线设置 防水鹤及若干**建筑消防栓,满足区域内消防要求。
消防通道是指在发生火灾时,****点击查看消防队员及时 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以及疏散人员、物资的道路。消防车道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依 托城镇主、次干道及其支路,消防通道净宽不小于 4 米、净高 不低于 4 米,主要消防通道间距不应大于 160 米。
消防供水主要由城镇供水系统承担,消防校核水量按照两处, 每处 65L/S 流量校核,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 10 米水柱。消防供水管网采用环状布置,管径不小于 150 毫米。
第 45 条 抗震工程规划
(1)设防标准
镇区按照 6 度 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05g 地 区,其中,学校、医院、行政中心、消防站等建筑设防标准应 提高 1 度,即按 7 度进行设防。
**、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已经 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要按高于当地基本地 震烈度设防。
(2)抗震设施规划
疏散通道。采用分片区疏散方式,疏散人群至最近的疏散场 地距离不大于 500 米,规划五池路、药泉东路、药泉西路等城 镇主干路为主要救援道路,规划其余城镇干路为主要疏散道路。
疏散场地。震时疏散分为就地疏散、中程疏散和远程疏散。 镇区内绿地、中小学校操场、镇区停车场、广场为就地疏散场 地,郊外旷地均为中程疏散地。远程疏散可通过交通工具疏散 到外地。
生命线系统保障。对道路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热力、 医疗卫生、粮食、消防、**、政府、对外交通等生命线工程 要制定抗震应急措施,在灾害发生时保障各生命线系统正常。
次生灾害防止规划。按设防区域严格控制不同性质的建筑, 加强城镇消防设施和防洪设施规划,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的防护,确保次生灾害发生时及时解决;对商业繁华地段,道
路要满足疏散宽度,控制人行道路。对街道两侧房屋的门脸、 女儿墙、过重的装饰物等,需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责令自行加 固或拆除;****点击查看医院、生产资料仓库、****点击查看公司的氯气 罐等各种有毒品和放射性药品要严格控制,制定抗震措施,并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对加油站等设施要 做好周围的具体防范措施。
第 46 条 防洪工程规划
(1)防洪标准
规划镇区河段防洪标准按照 30 年一遇标准设防,50 年一遇 校核。
(2)防洪、防涝工程设施规划
为预防突发性水量增加,结合环境整治工程,加强河道、防 灾设施的管理.以维护河道泄流能力,确保防灾工程设施正常 运行。镇区地势相对平坦、坡降小,加之局部地区低洼,雨季 易发生内涝受淹现象。规划采取以下防洪除涝措施:
防洪工作与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全镇防洪体系 必须认真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 原则,逐步提高防洪标准。
防洪除涝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 化美化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
加强全镇各河道的疏浚和清障工作,达到各内涝河道标准内 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排的要求。
综合运用挡、排、疏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城镇防洪工程体系。 做好地势低洼地段的排涝工作,采用垫****点击查看泵站 等措施,提高防洪能力。
建立综合防灾体系,做好防洪预案并加强气象和水情预报, 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十部分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
第 47 条 地下空间规划
规划区内鼓励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统筹 规划、有序开发,鼓励开发区域规划位于新镇单元,结合公共 服务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核心区域用地进行地上地下 统一开发利用。依据《**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7) 的相关要求,应当落实、深化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开发利用的 空间范围、布局结构、重要出入口和开发强度等控制性和引导 性要求。
(1)地下公共人行通道:结合人防地下工程建设,并与地 上、地下建筑物密切配合,出入口应考虑人流集散。优先发展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 ****点击查看联通开发。
(2)地下空间退让道路红线和地块边界线距离不宜小于 5 米,鼓励地块的地下空间与相邻地块、相邻道路的地下空间直 接相连。地下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6 米。
(3)地下空间不得建设住宅、敬老院、托儿园所、学校、 医院病房等项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不计入建设用地的容积率。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十一部分 城市设计引导控制
第 48 条 城市设计目标
通过城市设计的整体控制,一方面可以使五**池镇城镇风 貌、空间形态、景观塑造等得到更好的涉及引导,保证镇区整 体风貌得到统一规划。城市设计通过对物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 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带来整 个五**池镇区范围内良性发展。
第 49 条 总体风貌
规划五**池镇总体风貌布局以“环、带、轴、心、点”设 计要素,以街头带状绿地以及主要景观道路绿化为串联,各主 要公共空间与景观为节点,规划镇区共设计 3 处核心景观与十 余处节点。
老镇风貌区:注重城市街区和肌理的传承,以低层建筑为主, 结合旧城更新,形成高品质、慢节奏且极具吸引力的城市风貌 片区。
新镇风貌区:规划“一环、一带、多轴、一心、多点”的布 局方式。建筑以多层为主突出展示简洁、高效的科技之美,塑 造风格统一、简约现代的城市风貌。建筑风格突出高效、明快、 科技的形象,与自然相衔接,体现科技与生态交融的风貌。
农场宜居风貌区:建筑以多层和低层混合为主,住宅及商业 应追求“简约、明快”的建筑风格,并富有一定地方特色的元 素。建筑风格采用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建筑体量紧密有序,街
区建筑统一和谐。
第 50 条 城市设计要素
(1)地标
地标性建筑一般对空间具有统领和限定的作用。五**池镇 共有 3 个地标性区域,分别为药**钟灵禅寺、****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中心公园。
(2)节点
节点是标志性的地域空间,同时也是城镇、单元的功能核心。 本次规划分为功能节点、景观广场节点和复合性节点三类。
功能节点。包括商业街区、公共中心、特色空间等。规划应 加强其作为城市标志性区域的补充,同时注意与周边区域和环 境的协调。
景观节点。强调绿化空间的开放性、及空间式样的多样性、 地方特色性。包括各类城市公园、社区级公园和街头绿地。
复合型节点。强调建筑与自然之间的结合,包括组团内景观 节点等。
(3)风貌区域
风貌区域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居住区风貌和商业区风貌。
居住区以居住为主题,但在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体育交通、 景观绿化等功****点击查看中心,根据人的需要,合理布 置,而不能盲目最求高档次。要优化居住区空间和功能结构, 防止为了盲目提高容积率,只重建房不重环境的倾向。商业区
风貌以现代商业街区形式为主,配合极具现代感的城市街道家 具以及商业氛围浓厚的景观小品,创建中心商业氛围的同时, 提升沿街商业吸引力和凝聚力。
(4)开敞空间
公共开敞空间****点击查看广场、公园、街头绿地等, 可供市民休憩娱乐的公共空间,街墙类别下的公共开敞空间主 要控制开敞空间的疏密、间隔及其与街墙空间的组合形式。
(5)界面
城市界面是人们对城市线性空间的认识,规划形成建筑界面。 其中主要的建筑界面位于药泉西路、笔架山街、西**山路、
黑**环路两侧,次级建筑界面为石**路、**北路、圣水 大街、农垦环路等。规划要求建筑界面连续且富有变化,形成 具有当地特色的街道空间。对沿线建筑高度和建筑形式进行严 格控制,强化建成环境和自然环境之间在空间上和视觉上的渗 透性。
(6)通廊
分主要通廊和次要通廊。主要通廊是药泉西路、新区博物馆、 管委会、学校、医院等公共空间一线以及连接地标和节点的开 放空间。次要通廊是较小的视线廊道。
(7)天际线
多层次的天际线:在主干路以及核心景观带创造形成多层次 的城市景观背景。核心景观以及主要干路第一空间界面由低层、
多层建筑及裙房限定;第二空间界面由外部景观山体限定,充 分结合城镇视线与外部远景视线终点。
自然环境的渗透:即充利用自然景观**,结合“南北药泉” “温泊”“药**”等景区,打通公园绿地与主要景观大道的 景观通廊,使得自然环境与主要干道的街道景观融为一体。
人性空间尺度:在街道及干道两侧形成由低层、多层建筑裙 房构成的连续界面,具有一定的围合感和适宜的人性空间界面。
标志性建筑的统领作用:****点击查看广场空间布置点状标 志建筑,统领整个景观节点以及开放空间建筑景观。
丰富多变的建筑屋顶:不同风貌区域规划形成具有不同特色 的建筑形象,融合丰富多样的建筑屋顶,平顶、坡顶、尖顶, 实现现代式与传统式相融合。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十二部分 建筑控制规划
第 51 条 建筑间距控制
(1)建筑间距应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 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觉卫生、工程管线和文物保护 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执行本规定。
(2)特殊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医院的病房、疗养院的疗养室、中小学的教学楼以及老年 建筑的主要居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的有效时间不少于 2 小 时。
**建筑与上述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低于与住宅建筑 之间的最小间距标准。
(3)建筑间距应考虑自然地坪高差影响因素。
第 52 条 建筑退让控制
规划区内地块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 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范围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应符合**、 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 觉卫生、工程管线和文物保护等的要求,同时符合本规定和《黑 **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期分片 实施的,按经批准的规划执行。
(1)结合《**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7)要求 和实际情况,规划红线宽度小于等于 20 米的道路两侧,** 建筑退红线距离不应小于 5 米,确实无法满足的,不应小于 3
米;红线宽度大于等于 20 米且小于等于 40 米的道路两侧,新 建公建建筑(含底层设公建的住宅)退红线距离不应小于 5 米; 红线宽度大于 40 米的道路两侧,**公共建筑(含底层设公 建的住宅)建筑退红线距离不应小于 8 米,**住宅不应小于 5 米。
(2)地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3)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退红线距离应按最高 建筑的标准执行。
(4)道路平面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 离在不小于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规定数值, 并应同时满足交叉口行车三角视距控制要求。
(5)道**梁、道路交叉口周围或特殊地段(包括大型商 业建筑,步行街、商业街、特色街、景观道路、主要出市口) 的建设项目,可根据专业技术要求或城市设计要求调整退让距 离,具体由自然**主管部门确定。
第 53 条 建筑高度控制
高度控制应满足地区对净空的整体要求,同时考虑地区消防 能力与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置。
规划结合地块开发强度,同时对整体天际线进行把控,规划 五**池镇整体建筑高度控制在 36 米以下,将建筑高度设置 为三个控制区间。老镇单元域整体控制在 15 米以下,新镇及 ****点击查看管委会****点击查看博物馆地块外,其余地块控制在
24m 以下,同时针对不同性质地块进行控制细分。
规划重点地块在征得自然**主管部门同意下,可适当提高 建筑高度,但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在有气象台、电台和其 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改建建筑物, 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第 54 条 开发强度分区规定
开发强度主要涉及到容积率指标的设置,规划以“镇国空” 为指导,结合地块的性质、位置、地块大小,同时考虑房屋拆 迁补偿、土地征收难易与开发建设条件进行合理设置。
开发强度分为四级,整体控制在容积率 2.5 以下,其中四级 强度地块多为面积较小,形状不规则,开发难度较大的地块, 三级强度容积率 1.5-2.0 多为商业用地,开发强度二级容积率 1.0-1.5 多为住宅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强度小于 1.0 用地均为农村住房、绿地、广场、停车场、部分公用设施等类 型用地。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十三部分 规划实施
第 55 条 规划实施与管理
(1)《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经 ****点击查看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应按相关法规 要求向广大市民、各部门和各单位进行公示,以便于服从规划 并参与监督规划实施。
(2)本次规划的实施期限与《五**池风景名胜区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点击查看 年)》一致。
(3)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对 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如公共绿地、广 场、文化设施用地等要严格控制,不得出让或更改其使用性质。
(4)在本次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 次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整个规划区的控制体系,使本规划得 以深化和落实。
第 56 条 规划行政管理措施
(1)在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五** 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的要求,各**市 建设活动必须服从自然**主管部门的管理。
(2)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必须按《城乡规划 法》的要求办理“一书两证”手续,以保证国土空间规划的顺 利实施。
(3)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
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违法占用的部分由 人民政府责令退还,并且有关责任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活动 的,****点击查看政府和自然**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 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影响《五**池 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但尚可采取改正措 施的,由自然**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定数 量的罚款。
第 57 条 分期建设实施
按照分期建设、稳步推进的原则,规划区的建设除现状保留 部分外,分二期进行。
(1)一期建设
规划区一期建设主要有以下内容:
完成规划区道路及市政工程建设;
完成现状已批复建设项目;
完成规划区老镇单元**康养商业项目建设;
完成老镇单元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2)二期建设
根据一期建设的进度,初步筹备中期建设计划,规划区二期 建设主要有以下内容:
完成区域内各类用地整理;
完成区域内各类设施建设;
提升五**池镇镇区整体城镇形象建设。
五**池市五**池镇详细规划****点击查看 年) 公示稿
第十四部分 附录
附录一 使用说明
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法定性文件,故对其文本中的用词的 严格程度和相关规定性用于予以说明。
1. 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 须”或“须”;反面词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 “应该”或“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 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语
(1)条文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按照(或遵照)……执行”或“应符合 ……的规定(或要求)”。
(2)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参 照 ……执行”。
(3)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语:“建议 ……”、“最好 ……” 或“ ……为宜”。
附录二 名词解释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技术用语予以技术诠释和规定。
(1)地块:在规划范围内,被街坊道路或由用地性质或权 属划分的最小城市用地单元。地块是规划用地强度赋值的基本 单位。
(2)街坊: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围合的城市用地。
(3)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性质):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 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确定规划地块的 土地使用功能。
(4)土地使用的兼容性:在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被确定后, 为适**市建设灵活性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地块土地使用 性质可变更的特性。
(5)规定性(强制性)指标: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定 点、定界实行强制执行的控制方式,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 规定性指标一般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 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交通出入口方位、 停车泊位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6)指导性(引导性)指标:为进一步贯彻规划和开发控 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为布局引导,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 建筑设计的重要参考指标。指导性指标一般包括:人口容量(主 要用于居住区规划)、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和其 他环境要求。
(7)容积率:在地块内,地上建筑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 的比值,是表述地块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一般为上限 指标(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除外),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数值。
(8)建筑密度:地****点击查看基地面积占用地面积 的比例,该指标一般为上限值(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除外), 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数值。单位:百分比(%)。
(9)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比例,一 般为下限值(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除外),必须大于等于规定 数值。单位:百分比(% )。
(10)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 最大高度限制值(包括建筑物上的构筑物),是城市空间利用 和轮廓线控制的要求。单位:米(m)。
(11)禁止开口路段:指为保证交通秩序不得设置机动车开 口的路段。
(12)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 红线的距离。
(13)建筑后退绿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各类绿地的距离。
(14)建筑间距:一般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 平距离。分为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方面。
附录三 附表
附表一:用地结构一览表
国土空间用途 | 现状 | 规划 | |||
面积(公 顷) | 比例(%) | 面积(公 顷) | 比例(%) | ||
01 耕地 | 0102 水浇地 | 0.13 | 0.02% | 0 | 0.00% |
0103 旱地 | 189.90 | 31.12% | 0 | 0.00% | |
03 林地 | 0301 乔木林地 | 9.29 | 1.52% | 0 | 0.00% |
0304 其他林地 | 28.33 | 4.64% | 0 | 0.00% | |
04 草地 | 0403 其他草地 | 13.30 | 2.18% | 0 | 0.00% |
05 湿地 | 0503 沼泽草地 | 0.14 | 0.02% | 0 | 0.00% |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0601 农村道路 | 4.14 | 0.68% | 0 | 0.00% |
0602 设施农用地 | 0.22 | 0.04% | 0 | 0.00% | |
07 居住用地 |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 110.81 | 18.16% | 154.15 | 25.26% |
0703 ****点击查看基地 | 7.15 | 1.17% | 0 | 0.00% | |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 |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 19.26 | 3.16% | 14.84 | 2.43% |
0802 科研用地 | 0.00 | 0.00% | 5.88 | 0.96% | |
0803 文化用地 | 3.04 | 0.50% | 3.29 | 0.54% | |
0804 教育用地 | 9.48 | 1.55% | 6.85 | 1.12% | |
0805 体育用地 | 2.71 | 0.44% | 6.55 | 1.07% | |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 5.34 | 0.87% | 4.94 | 0.81% | |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 17.67 | 2.90% | 3.8 | 0.62% | |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 64.34 | 10.54% | 180.44 | 29.57% | |
10 工业用地 | 19.34 | 3.17% | 17.61 | 2.89% | |
11 仓储用地 | 0.27 | 0.04% | 0 | 0.00% | |
12 交通运输用地 | 1202 公路用地 | 11.54 | 1.89% | 0 | 0.00% |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 65.19 | 10.68% | 109.75 | 17.99% | |
1208 交通场站用地 | 3.36 | 0.55% | 6.8 | 1.11% | |
13 公用设施用地 | 2.89 | 0.47% | 12.62 | 2.07% | |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01 公园绿地 | 13.27 | 2.17% | 41.93 | 6.87% |
1402 防护绿地 | 0.00 | 0.00% | 2.96 | 0.49% | |
1403 广场用地 | 0.86 | 0.14% | 2.51 | 0.41% | |
15 特殊用地 | 7.27 | 1.19% | 6.03 | 0.99% | |
16 留白用地 | 0.00 | 0.00% | 29.26 | 4.80% | |
17 陆地水域 | 1704 坑塘水面 | 0.15 | 0.02% | 0 | 0.00% |
1705 沟渠 | 0.10 | 0.02% | 0 | 0.00% | |
其他土地 | 2301 空闲地 | 0.39 | 0.06% | 0 | 0.00% |
2306 裸土地 | 0.34 | 0.06% | 0 | 0.00% | |
合计 | 610.21 | 100.00% | 610.21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