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23年度湘桥区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新华学院潮州实验学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2023年度湘桥区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新华学院潮州实验学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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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华学院潮州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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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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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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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点击查看
《2023年度**区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点击查看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根据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完成《2023年度**区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点击查看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项目地址位于**市**区意溪镇,面积为46620平方米。
平方米(46,620平方米)
资质(资格)要求
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及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提供后续服务等;配合选取人的要求,并保证设计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保证成果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业指导价(试行)》的公告(闽环协[2020]25号)文件,并下浮20%后服务金额上限不超过12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或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定金额为准。
2024-10-29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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