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监理(第二次)定标候选人公示

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监理(第二次)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6-17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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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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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路与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监理(第二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标段名称

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路与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监理(第二次)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1

招标人

****点击查看

项目统一代码

2403-340504-04-01-587709

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000.00元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市**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点击查看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5/6/16 9:00:00

计划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省合****点击查看开发区湖****点击查看基地三期(南区D座6层、7层)

投标价(元)
/费率(%)

****点击查看616.00

项目负责人

张文波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点击查看6797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迈****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区**西路699号

投标价(元)
/费率(%)

****点击查看000.00

项目负责人

王若茂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点击查看2863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定标候选人

名称

**汇华****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省**市**区湖东北路555号

投标价(元)
/费率(%)

****点击查看600.00

项目负责人

郭志强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点击查看2093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555-****点击查看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点击查看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