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采购合同更正公告

崇左市江州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采购合同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6-19
广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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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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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020038、020039、020040、020041、020042、020045、020053、020054、020061)-G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合同 签订合同生效后并开具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相关项目开工资料,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成80%,进度款可支付60%,承包人按要求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及备案所需全部材料,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90%,工程竣工总结算经发包人或专业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根据缺陷责任期相关条款约定返还(无息)。 签订合同生效后并开具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 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相关项目开工资料,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发包人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承包人按要求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及备 案所需全部材料,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总结算经发包人或专业 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 ,根据缺陷责任期相关条款约定返还(无息)。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 31 号**大厦 9 楼

联系方式:0771-****点击查看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点击查看宾馆****点击查看医院旁)

联系方式:0771-****点击查看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71-****点击查看861

附件信息:

附件(1)
(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合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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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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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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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4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西, 中标 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79.82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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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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