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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水质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断面水质保障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断面水质保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09万元。
四、采购需求:断面水质保障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点击查看小组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加磋商供应商需于2024年12月14日**时间9:00至2024年12月20日**时间17:00(节假日除外)通过****点击查看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或邮箱获取文件,如不获取文件,参与磋商将被拒绝。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报名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账 号:7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0****点击查看00068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格式不限,加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获取磋商文件打款截图(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现场获取文件地址:**省**市**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点击查看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邮箱获取文件方式: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 邮箱(请务必备注邮箱主题: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报名资料仅作为登记供应商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任何情况下服务经办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投标有关信息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30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30
3.开标地点:**省**市**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点击查看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接收人:吕碧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9977
接收地址:**省**市**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点击查看科技城﹒数字经 济产业园6号楼9层。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http://www.****点击查看.cn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公告在http://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人
1.名称:****点击查看
2.联系人:孙工
3.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969
十、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点击查看
2.地址:**省**市**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点击查看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 邮编:221000
3.采购项目联系人:吕碧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