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恣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有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需对“**港大港港区5-8#泊位改造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港大港港区5-8#泊位改造工程
建设地址:**经开区南港工业区5-8#泊位
建设内容:本工程5#-8#泊位由1个4万吨级通用泊位升级为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7#-8#泊位维持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不变,5#-8#泊位岸线长度最大可满足1艘7万吨级散货船、艘4万吨级杂货船和1艘3千吨杂货船同时停靠,5#-8#泊位增加部分危险货物(8-9类)件杂货装卸功能,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35万吨,岸线使用长度为620米。具体改造内容为在5#-8#泊位**截污沟、两座集水井,在5-6#泊位后方堆场配套建设1座200立方米的事故池。在7-8#泊位(项目红线内)前沿**1个岸电接电箱及管线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郝工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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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润****
点击查看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郁江道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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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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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点击查看@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