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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轨道客车厂2025-2027年客车配件大修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集团公司**轨道客车厂2025-2027年客车配件大修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据铁路专用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点击查看集团《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A01:运辆客车函(2012)114号 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重要零部件管理标识》的通知、TB/T 3138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A02: TB/T 3094-2022 机车车辆风挡、机辆动客电[2022]352****点击查看集团机辆部关于公布2022年客车源头质量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A03:TB/T1491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TJ/CL411铁道客车转向架用油压减振器暂行技术条件;A04:Q/CR498-2016 铁道客车塞拉门技术条件;A05: TB/T 3143 机车车辆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A06:Q/CR 699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Q/CR 502-2020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墙板和顶板、Q/CR 699-2019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A07:GB/T 6807-2001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A08:运装客车〔2009〕427号文件关于印发《客车制动配件防护技术条件》的通知;A09: GB/T12611—2008 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3.维保条款: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其性能、结构、加工不良,私换材料或使用劣质材料等原因造成客车及部件的修理、更换,在修理、更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员工差旅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赔付标准依据:不合格产品依据(沈厂函〔2024〕26号)《**轨道客车厂质量责任追究考核细则》进行追责考核。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依据(沈厂函〔2024〕48号)《**轨道客车厂修车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追责考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影响列车运行的、导致行车事故的依据(沈厂函〔2024〕55号)《**轨道客车厂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追责考核。发生盗窃行为的依据(沈厂函〔2024〕164号)《**轨道客车厂关于职工盗窃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4.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实际需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沈厂函〔2024〕83号)《**轨道客车厂售后服务管理办法》。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A01包
编号:SKWJ-08
版本:6
铁路客车可弯板检修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12月
铁路客车可弯板检修委外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厂修铁路客车可弯板墙板、可弯板顶板委外检修加工,规定了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要求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路客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及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124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 9846 普通胶合板
GB/T 17657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259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T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9367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TB/T 3138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TJ/CL 443 《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
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
Q/CR 764-2020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胶合板及饰面材料
Q/CR 699-201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ISO 19702 用傅里叶变换红外(FTIR)光谱对燃烧产物中有毒气体和蒸汽的取样和分析指南
TG/CL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运辆客车函(2012)114号 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重要零部件管理标识》的通知
3.使用条件
3.1 环境温度:-40℃~+45℃。
3.2 相对湿度: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 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 25℃) 。
3.3 使用环境: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特殊情况下会有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3.4 其它:列车运行区段使用条件与上述条款有差异时,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裂纹:贴面板因内部应力、外部冲击或环境等影响而产生的可见性裂纹。
鼓包:由于固化不良、粘压压力不足、胶涂刷不到位等原因在贴面板与胶合板间形成的空隙。
开胶:因胶固化不良、涂刷不到位出现的可见性的分离现象。
固化不良:胶没有完全固化,没有达到粘接强度。
伤痕:由于加工、擦、刮等留下的痕迹。
缺损:表面缺少或损坏现象。
崩边:由于加工方法不当造成的贴面边缘损缺。
修补痕迹:由于修补而留下的痕迹。
变形:制品形状出现翘曲、歪扭现象。
凹凸不平:制品表面凹凸的现象。
5.分类及标识
5.1 产品分类
产品主要以图号、名称或标准图样进行分类。
5.2 产品标识
产品的非工作面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标识,标识的内容应至少包涵制造商名称或代码、产品的图号、名称等主要信息。
6.检修技术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产品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统型图样和技术文件。
6.1.2 木结构件检修后,应分别达到牢固、耐用、平整、严密、美观的要求,并符合现车规格。
6.1.3 木制件在修补时外露表面不得使用钢钉或气钉。胶接时使用耐水胶合剂,非外露部分木制件更换时做防腐处理。
6.1.4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质量保证期内不得出现由质量造成的变色、裂纹、破损、鼓包或开胶、伤痕、缺损、固化不良、崩边等。
6.1.5 新制木制件所用胶合板含水率为5%~14%。且需符合Q/CR 764-2020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胶合板及饰面材料》要求。
6.1.6 用于普通客车的贴面、胶合板、胶粘剂等材料的阻燃性能及检验方法应符合TB/T3138和Q/CR699的规定。毒性指数要求需符合Q/CR699的规定,毒性气体测试方法参见Q/CR 699-2019《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中附录B方法1。环保性能及检验方法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2 外形尺寸要求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项目 | 长宽公差 | 厚度公差 | 平整度(≤1㎡范围内) | 整件平整度 | 直线度要求 | 对角线 | 轮廓误差(与理论轮廓线误差) |
指标 | ±1mm | +1 -1mm | ≤1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6.3 具体要求
6.3.1 产品各部位不允许存在表2的外观缺陷:
表2
产品部位 | 缺 陷 名 称 |
可弯墙板、可弯顶板 | 裂纹、鼓包、开胶、缺损、崩边、固化不良、弯曲变形、凹凸不平、修补痕迹、伤痕等 |
6.3.2 边缘缺损、腐朽宽度在100mm以内,长度不超过边长1/3可采用局部带胶、搭接、挖补方式修复。缺损、腐朽宽度在100mm以上500mm以内,长度超过边长1/3可采用带胶、通长截换、搭接、串条拼接方式修复。四角缺损、腐朽可采用带胶、搭接、挖补方式修复。胶合板起层开胶时,灌乳白胶后加垫板夹紧固定,固化20h后卸下垫板,要求粘贴牢固,表面平整。
6.3.3 板面废透孔须用带胶木楔填堵严密、胶接牢固,保证板面平整,间壁板门口处钉孔用木楔蘸乳白胶堵孔或用木条局部挖补。
6.3.4 间壁板截补要求
6.3.4.1 搭接
6.3.4.1.1 厚度≥10mm胶合板可采用搭接方式进行截补,搭接截补断面如图1所示。
6.3.4.1.2 截补后两胶合板间隙 L1≤2mm,搭接宽度L2≮60mm。
6.3.4.1.3 连接时应使用耐水胶合剂,固定时不得使用钢钉或气钉连接,螺钉间距≤200mm。
6.3.4.2 拼接
6.3.4.2.1 厚度≥20mm胶合板可采用拼接方式进行截补,拼接截补断面如图2所示。
6.3.4.2.2 两板拼接后,穿条与两胶合板间隙 L1≤1mm,拼接宽度L2=50~60mm。
6.3.4.2.3 穿条厚度8±0.5mm,拼接使用的穿条不允许使用带贴面的胶合板,必须使用无面胶合板,拼接时应使用耐水胶合剂。
图1 搭接截补断面示意图 图2拼接截补断面示意图
6.3.4.3 间壁板门口处钉孔用木楔蘸乳白胶堵孔或用木条局部挖补。
6.3.4.4 间壁板锁口板处(包括拉门锁口板处),状态良好者钉孔用木楔蘸乳白胶堵孔并铲平;状态不良者(开胶、起层、缺损等),用与间壁板同等厚度的木方带胶挖补处理,如图3。
图3 锁口处挖补处理方式示意图
6.3.5 卧车包间间壁板下部腐朽者允许截换,截换高度不超过400mm。截换处须保证牢固、严密。超过时更换。厕洗室、茶炉室、锅炉室等易腐朽间壁,截换处理。
6.3.6 客室内与小间相邻的间壁板上套钉安装孔及包间顺墙上卧铺脚蹬的套钉安装孔检修时不予堵孔(更换贴面者及新制件需车下开孔)。其它安装套钉的墙板对套钉安装孔进行封堵。
6.3.7 间壁板(含上亮板)铣口要求
6.3.7.1 所有间壁板需两块对接安装时(含上亮板),必须加工穿条槽或搭接口,具体形式按分解检修明细表、图纸要求或原结构检修,若原结构没有铣口(型材连接或连接铁板固定方式的除外),则统一改为穿条形式。
6.3.7.2 横间壁对接、顺间壁对接或间壁板与上亮板对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图4 图5
6.3.7.2.1 明缝结构:有自然缝平对接、封边对接、弯曲板对接等结构,如图4所示为封边结构对接;
6.3.7.2.2 T形压条结构,如图5所示;H型铝型材连接结构;连接铁板固**构。
6.3.7.3 穿条槽需利用立铣或其它设备加工,连接穿条槽8×25~30mm(位置居中),成对间壁板及对应配合的上亮板在明显位置返打标识(依据原板、图纸或分解检修明细表)。根据加工后的穿条槽选配适当的双贴面穿条(7-0.2 -0.5×35~55mm),穿条贴面颜色须与间壁板贴面颜色一致,做好标识随间壁板一起送出。
6.3.7.4 穿条式自然缝的间壁板(含上亮板)同车或同部位一次铣口,并涂打安装定位号。
6.3.7.5 不允许两块间壁板(含上亮板)没有铣口或搭接口直接对接,型材连接或连接铁板固定方式的除外。
6.3.8 各检查门分解检修:检查门锁、安全装置等分解检修;三角压紧锁分解检修,各部件状态良好,三角芯及锁舌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检修后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性能良好,开启及关闭标识准确。
6.3.8.1 顶板、墙板用拉紧锁须符合TJ/CL443《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
6.3.8.2根据检修明细单、图纸或实样按原位置将墙板、顶板背面各种衬木带胶安装齐全、牢固。
6.3.8.3 附属的金属部件变形时调修或更新;各外露金属部件应抛光氧化、电镀、喷塑或油漆处理,同种部件表面处理方式应一致。
6.3.9 顶板检查门组成
6.3.9.1 镶条、压条组装平整、牢固,****点击查看中心处。
6.3.9.2 安全吊带
6.3.9.2.1 固定吊座应组装于固定式顶板或框架上,活动吊座应组装于检查门或活动式顶板上。其中,对顶板为玻璃钢材质时,固定吊座应组装于顶板承木上。对顶板骨架为框架结构时,固定吊座应组装于铝梁上侧面。
6.3.9.2.2 检查门组成(或活动式顶板)为单侧折页结构,有锁的一侧均应加装吊带。
6.3.9.2.2.1 门板长度≤600mm时,短吊带2组,吊带间距300mm;
6.3.9.2.2.2 门板长度>600且≤800mm时,短吊带2组,吊带间距400mm;
6.3.9.2.2.3 门板长度>800mm时,吊带两长(外侧)、两短4组,吊带间距400、600mm。
6.3.9.2.3 检查门组成(或活动式顶板)为无折页结构,两边锁舌伸出侧加装吊带。
6.3.9.2.3.1 门板长度≤600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300mm。
6.3.9.2.3.2 门板长度>600且≤800mm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400mm。
6.3.9.2.3.3 门板长度>800mm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600mm。
6.3.9.2.4 受结构及空间限制时允许对吊带间距进行调整,应确保安全可靠,同一检查门上吊带须安装对称。
6.3.9.2.5 组成后吊带总长度(含吊钩座):短吊带为300~400mm,长吊带为600~700mm。
6.3.9.2.6 安全吊钩须组成于吊带,为不可拆卸。
6.3.9.2.7 吊绳一端的吊座、吊环连接后,吊环闭合口处须焊死,此端安装到顶板上;另一端的吊环闭合口保留,此端安装到顶检门上。
6.3.9.2.8 检查门吊带须更新。
6.3.9.3 挂铁安装须牢固,与顶板上搭铁位置配合准确。折页底板活动须重新紧固,缺失须按原型补齐。
6.3.9.4 暗锁式顶板检查门与顶板组合后,顶板检查门安锁侧和折页侧与顶板间隙须为2.5mm以内,锁口搭接量须保证不得小于8mm,检查门下沉≤2mm。
6.3.9.5 拉紧锁安装
6.3.9.5.1 拉紧锁安装面板上开直径220 0.5mm安装孔,距边定位30mm,并将防转板安装于面板背面,****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对正,防转板长边与门板平行。
6.3.9.5.2 锁闭状态下锁芯红点和突台上红点对齐,其所在直线与门边所在直线垂直。
6.3.9.5.3 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22、六角螺母\M22X1.5,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20N.m。
6.3.9.5.4 安装锁舌,将锁体置于锁闭状态,如锁舌有弯曲,根据拉紧厚度判断锁舌向上或向下弯曲安装,然后根据锁舌与锁轴配合的唯一方向安装,此时锁舌方向应与锁闭红点方向一致,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8和六角法兰螺母\M8,将锁体置于打开状态,将六角法兰螺母\M8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10N.m,并涂打防松标记。
6.3.9.5.5 检查打开和锁闭状态:
打开状态:锁舌与门边平行,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绿点对正。
锁闭状态:锁舌与门边垂直,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红点对正。
6.3.9.5.6 检查门锁在自由状态下作用是否良好,门锁安装须牢固。
6.3.9.5.7 锁舌与锁挡板的搭接量不得低于15mm。
6.3.9.6 外装锁安装
6.3.9.6.1针对顶板检查门与顶板间没有折页连接,只靠四个暗锁锁舌与锁受之间的摩擦力保持相对位置的通过台平顶板检查门,须加装外装锁。
6.3.9.6.2 仅装用旧标准暗锁的平顶板检查门,需加装外装锁。
6.3.9.6.3 已装用新标准《铁道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TJ/CL443-2015)拉紧锁的平顶板检查门,无需另行加装防脱明锁。
6.3.9.6.4 顶板检查门外装锁须符合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开启及关闭标识清晰准确。
6.3.9.6.5 外装锁锁舌与检查门的搭接量不小于15mm。
6.3.10顶板、墙板原为圆形出线孔的,统一改为直径30mm的圆孔,电热器出线孔须扩为直径40mm的圆孔,并加装相应规格的过孔防护胶圈,出线孔为矩形的(如电器柜配线出线孔),加装相应规格的U型过孔防护胶条,加装胶条及胶圈后使用502或401胶水粘接牢固。厕所锁盒线出线孔须扩为20mm的圆孔(但需保证锁盒安装后出线孔不外露),不加胶圈。
6.3.10.1 将过线孔或过线口边缘用砂纸或木工锉刀打磨圆滑。
6.3.10.2 过线口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条,过线孔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圈,并用502或401胶水粘接牢固,禁止使用小钉固定。
6.3.10.3 通过配线的过线口,须在对应过线口的阳角部位倒圆角,无明显棱角,圆滑过渡。
6.3.10.3.1 3mm胶合板倒圆角半径为1.5mm;
6.3.10.3.2 5mm胶合板倒圆角半径为1.5-2.5mm;
6.3.10.3.3 10、15、20、25mm厚板倒圆角半径为1.5-5mm。
6.3.10.3.4 墙板、顶板倒圆角须防止口孔边缘翘起、破损,倒圆角后如有破损、翘起须及时施胶加压。
6.3.10.4 在暗线槽部位使用专用防穿胶带在墙板上双面粘贴,标记出暗线槽位置及走向;明线槽只需单面粘贴,防止后道工序安装时穿钉;暗线槽内部应光洁、平整、圆滑,无直角、毛刺、杂物等缺陷。
6.3.10.5 乘配间壁过线口横向不小于250mm,纵向不小于70mm。****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线对齐。
6.3.10.6 顶板出线口(车上进入各电气柜配线)处须粘贴U型橡胶条防护,为保证空间,对电气柜顶板进线口大小明确如下要求:
6.3.10.6.1 电源箱顶板进线口横向(平行于柜体安装面,以下要求相同)不小于6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3.10.6.2 照明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3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3.10.6.3 应急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70mm,纵向不小于70mm。
6.3.10.6.4 防滑器主机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1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3.10.6.5 四合一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10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3.10.6.6 ****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线对齐。
6.3.11 各门口处间壁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3 mm;软卧车客室顺间壁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5 ㎜;内端拉门间壁允许向门外侧弯曲不得超过5 mm;其它间壁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5 ㎜;直弯后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更换新板。
6.3.12 贴面粘贴要求
6.3.12.1 测量胶合板含水率,要求在5~14%之内。如含水率超标,应进行加温干燥或风干处理,使其达到标准。
6.3.12.2 将待粘胶合板和贴面板在相同的环境下存放48小时以上,避免粘贴后两者因变形量的不同造成贴面板开裂。
6.3.12.3 选料:依据检修明细准备好贴面板,要求对贴面板认真进行挑选,整车贴面板色泽、花纹一致或近似,表面无划伤。
6.3.12.4 板面处理:胶合板作为贴面胶合板的芯板材料,表面必须要经过刨光或砂光,清除凸凹不平、毛刺、沟纹等缺陷或残钉等杂物。胶合板表面进行清扫尘垢,要干净平整。
6.3.12.5 查看温湿度计,要求环境温度在18℃以上,湿度不高于80%。作业场地的温湿度值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有大幅度的波动。
6.3.12.6 为了防止翘曲变形,粘贴贴面板****点击查看中心对称的原则。
6.3.12.7 粘贴好的贴面板下台后,特别是环境温度较低时,热压板需要自然冷却至环境温度,不允许短时间内温差过大。
6.3.12.8 贴面接缝位置应按原设计结构、检修明细单或图纸要求执行。原则上贴面接缝应该为安装后不外露位置。
6.3.12.9 贴面粘贴后表面平整光洁,可弯圆弧处粘接牢固,表面无划痕、鼓泡、不平、开胶、开裂、色差等缺陷。
6.3.13 配件立边的塑料封边条按要求或原车颜色、型号更新,要求粘接牢固,边缘平直、光滑,无脱胶现象。
6.3.14 配件原有的备木、备铁等配件按原结构或图纸表示位置安装,要求安装齐全、牢固、无松动,备木需经过防腐阻燃处理,备铁等附属的金属部件变形时调修或更新;各外露金属部件应抛光氧化、电镀、喷塑或油漆处理,同种部件表面处理方式应一致。
6.3.15 恢复标识:墙板、顶板检修、新制后按规定对成品恢复标识,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
7.检验验收
7.1 外观检查
7.1.1 表面质量
目测:粘贴贴面后表面平整光洁,无划痕、破损、鼓包、开胶、开裂及色差等问题,封边条无脱胶现象。
7.1.2 尺寸测量
产品尺寸测量按相关要求进行,测量时对产品的长、宽、厚、形状、角度和对角线等尺寸随机进行测量。厚度差不超过±1㎜,对角线之差不超过±2㎜。
7.3整体质量
符合6.1、6.2 、6.3要求。
8.包装、标识、运输、贮存
8.1 包装
产品检验合格后,其装饰表面应进行有效的防护,以防止碰磕、划伤及污染表面,包装材料需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8.2 标识
按检修前标识涂打,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
8.3 运输
8.3.1 在运输过程中应有严密包装,应防止剧烈振动、重压、日晒、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不得出现擦伤、磕碰、划伤等现象。本单位有关部门有权根据损坏程度提出整改要求(不影响产品性能)并直至拒绝接受产品(影响产品性能)。
8.3.2
运输方式双方约定或按合同要求。8.4 贮存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须贮存在室内并有防变形、防晒、防尘、防雨、防雪措施;贮存场地禁止有火源;须禁止因叠放导致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须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型气体。贮存产品的库房内温度在15℃~30℃之间,相对湿度为30~80%。库房内干燥、通风、清洁。要求放置处远离热源1.5米远以外,以免发生翘曲变形。
9.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维护、检修条件下为1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0.技术交流
在生产过程中,因产品设计图纸改变或生产工艺需要等原因做某些修改和添加时,检修方应积极配合。
11.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A02包
编号:SKWJ-17
版本:7
折棚风挡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 12月
折棚风挡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25型客车厂修折棚风挡委外检修的技术要求。
TB/T 3094-2022 机车车辆风挡
TJ/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运辆客车函[2015]395号《关于印发客车常见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机辆动客电[2022]352号 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公布2022年客车源头质量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3.1折棚风挡分解检修,棚布总成更新。
3.2风挡配件分解检修,要求所有不锈钢(电镀)件、铝件拆卸后检查,裂纹或缺陷无法修复者报废;不锈钢件抛光、电镀件重新电镀、铝件氧化处理,折棚对接锁锁盒更新。
3.3铝踏板检修需将不锈钢合页拆下,踏板污垢需清除干净。
3.4严格按照明细及图纸要求对踏板进行焊修,补齐缺口,打磨焊缝,并按图纸增加两个沉孔;无要求者原型检修。
3.5不锈钢合页进行抛光处理;踏板进行氧化处理。
3.6踏板合页连接使用拉铆钉或M4*30螺钉,要求组件翻转灵活。
3.7风挡定位销组成,销轴与座板焊缝为断焊或焊缝在座板背面的改为正面满焊,焊角大小为a3。
3.8风挡大框检修要求:
3.8.1风挡大框锈蚀、变形时需调修,大框下部边框处安装通道板固定座、磨耗垫板损耗严重需更新,废孔集中需进行堵孔。如果密封胶条安装面变形严重、无法整形时应截换。
3.8.2侧框中部侧面原外侧悬挂锁紧绳座孔封堵;个别风挡焊接铝环割除,保留底座补强;检查手把安装座焊缝,裂纹处应先清焊根、消除裂纹后焊修。
3.8.3焊修后需保证大框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2mm,平整无明显扭曲。
3.8.4调修后需整体喷塑。
3.9牵引拉杆组成检修要求:
3.9.1拉杆、螺套螺纹溜丝。螺纹缺损、滑丝者截换螺杆,截换长度不小于200mm。
3.9.2各件抛光,带螺纹件不得采用电化学抛光方法。
3.9.3拉杆圆环处原型为非焊接开口结构的改为焊接闭口结构。
3.9.4对上、下拉杆进行渗透探伤检查,发现裂纹时磨修(打磨深度不大于 1mm),超限时更新。
3.10通道组成检修要求:
3.10.1二次分解,尼龙件、橡塑件换新。
3.10.2不锈钢件抛光、铝件氧化。
3.10.3铝骨架磨耗、锈蚀严重时需焊修或更换。
3.10.4组装后通道组成应能向左右位移大约45度角。
3.11防滑砂布加装要求:
铝踏板装车前如原设计粘贴防滑砂布,应粘贴防滑砂布。为保证粘接质量,在冬季时应加温后进行粘贴作业。
3.12淋雨试验要求
对棚布总成、棚布总成与大框接触处进行喷水试验,喷水时间不得少于3min, 从内部各个部位检查,不得漏水。还应在喷水结束后10~20min内,从内部各个部位检查,不得漏水。接触面漏水需补涂硅胶,棚布总成漏水补涂皮革胶。
3.13总体质量技术要求:
3.13.1检修时不得随意更改原风挡结构及尺寸,所有配件规格及数量均符合明细要求。
3.13.2风挡所有不锈钢件抛光、电镀件重新电镀、铝件氧化处理。
3.13.3风挡框架总成、踏板总成上的塑料磨耗件更新;橡胶密封条、左右滑板、复位板弹簧、调整拉弹簧、锁弹簧、拉绳、尼龙搭扣及与车体连接的所有紧固件更新。
4.1 产品数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4.2 折棚风挡检修应出具合格证,按照厂修规程及标准进行验收。
4.3 验证争议:本厂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4.3.1供货方对本厂验证无争议,须重新检修;
4.4.2供货方对本厂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产品质保期为本厂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A03包
编号:SKWJ-01
版本:6
油压减振器外委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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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
油压减振器外委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油压减振器外委检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G/CL207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TB/T 1491 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
TJ/CL411 铁道客车转向架用油压减振器暂行技术条件
运辆客车函[2016]203号+****点击查看运输局关于印发《铁路客车转向架用油压减振器大修技术要求》的通知
运辆客车函〔2012〕114号+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重要零部件管理标识》的通知
3.1总体要求
油压减振器须按原型检修,大修单位不得改变油压减振器原设计结构。油压减振器大修更换的零部件性能指标须不低于原设计要求。
3.2检修技术要求
3.2.1检修流程
大修油压减振器按照图所示流程进行检修
3.2.2表面清理
油压减振器拆解前对储油缸、防尘罩外表面进行喷砂或喷丸处理,表面清洁度须达到GB/T8923.2规定的St2级或Sa2级标准。表面处理后须在4小时内涂防锈底漆,厚度不小于50μm。采用喷丸处理时,丸粒直径须小于0.5mm。
3.2.3分解
油压减振器分解应遵循先拆解部件,后拆解零件的原则,直至不可分解的最小单元。筒体使用超过20年或破损时油压减振器更新。
3.2.4清洗
油压减振器零部件(必换件除外)须清洗,金属零部件须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清洗、防锈和烘干。表面清洁度达到以下要求:
1)目视要求:零部件表面及沟角处不得存在肉眼可见的油污、水分、灰尘、纤维物、锈斑和其他污物;
2)手感要求:零部件表面用手触摸时,不得有颗粒物存在。
3.2.5零部件更**检修
3.2.5.1必换件更新
油压减振器橡胶关节、减振橡胶垫、密封件、气囊组成、防雨帽等非金属材质的零部件须更新。气囊式油压减振器必换件清单见表1(不限于本表),单循环液压式油压减振器必换件清单见表2(不限于本表)。
表1 气囊式油压减振器必换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防雨帽 | 9 | 活塞环 |
2 | 扎带 | 10 | 气囊组成 |
3 | 螺母 | 11 | 橡胶关节 |
4 | 防松垫圈 | 12 | 铭牌 |
5 | 减振橡胶垫 | 13 | 减振器油 |
6 | 波纹管 | 14 | 压盖板 |
7 | 导向盖密封圈 | 15 | 中间夹板 |
8 | O型圈 | 16 | 铭牌铆钉 |
表2 单循环液压式油压减振器必换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导向盖密封胶垫 | 13 | 铭牌 |
2 | 刮油环 | 14 | 铭牌铆钉 |
3 | 铜密封环 | 15 | 防雨帽 |
4 | 导向塑料环 | 16 | 开口销 |
5 | 导向盖O型圈 | 17 | 螺母 |
6 | 导向盖塑料滑环 | 18 | 压盖板 |
7 | 活塞塑料滑环 | 19 | 减振橡胶垫 |
8 | 活塞O型圈 | 20 | 中间夹板 |
9 | 活塞塑料滑环 | 21 | 套筒 |
10 | 防护波纹管 | 22 | 下夹板 |
11 | 杆油密封 | 23 | 橡胶关节 |
12 | 减振器油 |
注:组装前,橡胶件存放时间距制造日期不得超过1年,其余非金属材质零部件存放时间距制造日期不得超过2年。
3.2.5.2 储油缸组成
3.2.5.2.1 储油缸组成在检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1)储油缸筒体出现破损;
2)储油缸壁厚腐蚀深度超过原型的15%。
3.2.5.2.2 储油缸筒体表面凹坑深度不大于2mm时应修复或更换,超限时报废。
3.2.5.2.3 储油缸组成焊缝及底板螺杆组成(螺纹除外)进行磁粉探伤,无裂纹。
3.2.5.2.4 储油缸底板螺杆组成外观检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从底板与储油缸筒体焊缝处切除,更换新的底板螺杆组成,重新焊接,切除部位如图所示。
1)端部螺纹用通端螺纹环规进行检查,不能与螺杆完全旋合通过;
2)端部螺纹用止端螺纹环规进行检查,旋合量超过2个螺距;
3)螺纹出现1扣以上损坏;
4)底板螺杆组成腐蚀深度超过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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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切除部位示意图
3.2.5.2.5 储油缸组成用0.6MPa气压进行气密性检查,保压1分钟,不得泄露。
3.2.5.3 防尘罩组成
3.2.5.3.1 防尘罩组成在检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1)防尘罩筒体出现破损;
2)防尘罩壁厚腐蚀深度超过原型的15%。
3.2.5.3.2 防尘罩筒体表面凹坑深度不大于2mm或圆柱度不大于2mm,应修复或更换;超限时报废。
3.2.5.3.3 防尘罩组成焊缝进行目视检查,如发现气孔、夹杂、裂纹等缺陷,须焊修。螺杆体(螺纹除外)进行磁粉探伤,无裂纹。
3.2.5.3.4 防尘罩底板螺杆组成外观检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从底板与防尘罩筒体焊缝处切除,更换新的底板螺杆组成,重新焊接。
1)端部螺纹用通端螺纹环规进行检查,不能与螺杆完全旋合通过;
2)端部螺纹用止端螺纹环规进行检查,旋合量超过2个螺距;
3)螺纹出现1扣以上损坏;
4)底板螺杆组成腐蚀深度超过0.5mm。
3.2.5.4 活塞杆
3.2.5.4.1 活塞杆镀铬表面无锈蚀,表面划痕长度不超过80mm或深度不超过0.1mm,超限时须更换。
3.2.5.4.2 直线度不大于0.2mm,超限时须更换。
3.2.5.4.3 距活塞杆螺纹20mm处(非工作区)直径D1和活塞杆中间部位(工作区)直径D2差值(D1-D2)不大于0.02mm,超限时须更换。测量位置如图所示。
图 活塞杆直径检测示意图
3.2.5.4.4 活塞杆端部螺纹检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活塞杆报废。
1)螺纹用通端螺纹环规进行检查,不能与螺杆完全旋合通过;
2)螺纹用止端螺纹环规进行检查,旋合量超过2个螺距;
3)螺纹出现1扣以上损坏;
3.2.5.5压力缸
3.2.5.5.1 压力缸表面无锈蚀,内表面划痕长度不超过80mm或深度不超过0.1mm,超限须更换。
3.2.5.5.2 圆柱度不大于0.05mm,超限须更换。
3.2.5.5.3 距压力缸端面20mm处(非工作区)直径D1和压力缸中间部位(工作区)直径D2差值(D1-D2)不大于0.02mm,超限时须更换。测量位置如图所示。
图 压力缸直径检测示意图
3.2.5.6活塞、导向盖及底阀
活塞、导向盖和底阀表面不得有锈蚀,工作面不得有划伤。
3.2.5.7 阀弹簧
阀弹簧按设计要求用弹簧测力装置进行测试,不符合要求时更换阀弹簧。
3.2.5.8 阀类
油压减振器阀类表面不得有划痕。
组装
油压减振器应在封闭、洁净的场地进行组装,清洁度每日目视检查,在专用测试板上不得有明显落灰层。组装场地环境温度15℃~25℃,相对湿度不大于70%。
油压减振器零部件检修完成后,不同厂家生产的油压减振器按各自组装要求进行组装。螺纹处须按设计要求使用螺纹锁固剂紧固。
使用定量注油装置根据油压减振器型号注入专用液压油。
储油缸和防尘罩间隙均匀,最大和最小间隙差不大于1mm。
试验
油压减振器组装完成后,根据TB/T 1491和TJ/CL411进行性能测试,符合以下要求。
阻尼力不超过标准值的±15%(PW-220K型转向架抗蛇行减振器数值为0~20%)、示功图不对称率不超过10%、示功图无畸形或突变。
完成阻尼性能测试后的油压减振器横放24小时,不得出现漏油现象。
涂装
储油缸、防尘罩外表面喷涂油漆,颜色RAL9017,厚度不低于50μm。油漆附着力应满足ISO 2409的0级或1级要求。
3.3涂装
储油缸、防尘罩外表面喷涂油漆,颜色RAL9017,厚度不低于50μm。油漆附着力应满足ISO 2409的0级或1级要求。
油压减振器组装完成后,根据TB/T 1491和TJ/CL411进行性能测试,符合以下要求。
阻尼力不超过标准值的±15%(PW-220K型转向架抗蛇行减振器数值0~20%)、示功图不对称率不超过10%、示功图无畸形或突变。
完成阻尼性能测试后的油压减振器横放24小时,不得出现漏油现象。
5.1 产品数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5.2 油压减振器检修部门应经过铁科院配件检修资质认证(CRCC认证),出具合格证及示功图。
5.3 验证争议:本公司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点击查看公司验证无争议,须重新检修;
5.3.1 ****点击查看公司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5.4.2 ****大修后的油压减振器,在正常运用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为120万公里(按走行公里检修的客车)或5年(按年限检修的客车),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由大修单位免费修复或更换。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7.1 油压减振器大修铭牌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型号、序列号、阻尼力/速度、大修日期及大修单位名称等,铭牌一般应采用金属铭牌铆接,如果采用不干胶粘贴铭牌的粘接结构时须粘贴牢固,不干胶粘贴铭牌在质保期内不得存在脱落、表面标识不清等现象。
7.2 经大修后的油压减振器,在储油缸表面应刻有大修日期、大修单位代号等内容的永久性标记,标记为7号字,标记在油压减振器生产标记或上次大修标记的下方刻打。标记示例如图7所示。
图标记示例
7.3包装
经大修合格的油压减振器放入包装箱内固定,防止磕碰、锈蚀,并随箱附有独立的合格证和示功图。
7.4运输方式双方约定或按合同要求。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A04包
编号:SKWJ-50
版本:5
电动内端拉门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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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电动内端拉门委外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检修客车电动内端拉门(康尼、IFE(欧特美))的功能及组成、分类标识、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要求。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速度等级小于160km/h的A4、A5修铁路客车。
其它近似结构内端门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 5237.1 |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
GB 5237.2 |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
GB 5237.4 |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
GB 18045 | 铁路车辆用安全玻璃 |
GB/T 13452.2 |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
GB/T 21563 |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
GB/T 24338.4 |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 |
GB/T 26494 | 轨道列车车辆结构用铝合金挤压型材 |
TB/T 1422 | 铁路机车车辆用门窗密封胶垫技术条件 |
TB/T 3138 |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
TB/T 3139 |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
TB/T 3142 | 铁道客车端拉门 |
TJ/CL 254-2003 | 铁道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 |
TG/CL 207-2022 |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
3 术语及定义
内端拉门:设在车体内端墙,门在开启和关闭的过程中,门扇沿着导轨运行的门。内端拉门又分为左门和右门,操作者站在通过台面向门系统,车门向左开启即为左门,反之为右门。
4 分类及标识
4.1 产品分类
产品主要以图号、名称或标准图样进行分类。
4.2 产品标识
入厂产品的非工作面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标识,标识的内容应至少包涵制造商名称或代码、产品的图号、名称等主要信息。标识内容定义如下图1所示。其他附加信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XXX XXX
名称
图号(或代号)
制造商名称或代码
图1 产品标识方法
5 使用条件
环境温度:-40℃~+45℃。
海拔高度:≤2500m。
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使用环境: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特殊情况下会有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其他:列车运行区段使用条件与上述条款有差异时,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6.1 一般要求
产品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6.2 外观
内端拉门系统的表面颜色须符合各车型美工技术条件。各部件满足如下要求:
6.2.1 门板的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明显的划痕、油污、流挂等缺陷。
6.2.2 喷塑处理后封闭严密,喷塑面不应有起皱、流挂、气泡等缺陷,喷塑厚度达60μm~90μm,附着力按GB/T 9286划格法试验应不低于1级。
6.2.3 表面喷漆时,漆膜厚度在60μm以上,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漆膜裂纹等缺陷,要求漆膜在满足车辆运营环境的前提下易清洗、耐磨、抗剥离。
6.2.4贴面板粘贴牢固、平整,无起包、破损、毛刺等现象。
6.3 零部件组成及检修要求
6.3.1 基础部件
6.3.1.1
门板密封胶条更新,底部尼龙滑槽,承载轮组成,防跳轮组成,塑料拖链,毛刷和所有紧固件更新。6.3.1.2 门框组成,下导轨,高度调整座,安装吊座,内端门罩板(含玻璃钢罩板)损伤、变形时按原型修复并进行表面处理,锈蚀深度超过原设计厚度10%时更新。
6.3.2 门板组成
6.3.2.1 门扇各部件组成须进行全面分解检修。其中门板密封胶条及底部尼龙滑槽更新,更新的胶条应满足TB/T3138中阻燃的相关要求。门扇分解后须在平台上调修、整形、焊补等检修处理,严重变形及大面积腐蚀、锈穿者更新。门板表面按照美工要求进行处理。
门板组成后平面度应不大于2mm/m,对角线测量之差应不大于2mm。
6.3.2.2 中空玻璃需分解检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更换,更换时应符合GB18045要求:
1) 中心区域(见图2)内划伤深度大于0.2mm或磕碰伤直径大于5mm;
2) 视距500mm处观察影响视线的划伤;
3) 中空玻璃裂纹或飞石击伤;
4) 无3C和制造单位标识。
图2 玻璃
6.3.2.3 分解隔离锁、长锁杆、三角锁芯、锁面板及开关面板,变形的整形、调修,无法修复者更新。组装时各部需润滑,锁闭、解锁动作需灵活。锁面板标识应清晰,准确。
6.3.3 承载驱动机构
6.3.3.1 承载轮组成、防跳轮组成更新,其中包含轴承、偏心轴、轮体。轮子表面高分子材料应与轮毂聚合牢固,剥离力应大于150KN。携门架变形者修复,重新表面处理。
6.3.3.2 同步带轮(主动、从动)重新表面处理,同步带、从动轮轴承更新。组装后同步带张紧力适中,应与上滑轨平行。电机支架、带轮支架、门控器支架重新表面处理。对于丝杠传动结构内端拉门,丝杠及丝杠螺母需清洁,丝杠重新进行表面处理,丝杠支架轴承更新,组装时涂润滑脂。电控气动内端门气缸分解检修,组成后检查气密性需良好。内部尼龙滚轮,钢丝绳,橡胶碰头需更新。携门架,驱动支架等重新进行表面处理。承载驱动机构组装完毕后应在台架上做功能试验。
6.3.3.3 上滑轨变形者修复,重新进行氧化处理。局部锈蚀深度超过原设计厚度10%时更新。橡胶碰头更新,碰头支架重新表面处理。开、关门限位止挡应调直、修补后重新表面处理。
6.3.4 电控系统
6.3.4.1总体要求
下车分解检修,密封胶条等橡胶件、紧固件、尼龙滚轮、塑料拖链更新。各部件组装时运动环节涂低温润滑脂,螺钉、螺栓等紧固件须涂螺纹锁固胶。A5修时,前、后压条及下导轨更新。电动机更新。各开关(光电、按钮、限位、转换)更新。隔离锁拆下后分解检修,作用不良者更新。
6.3.4.2 驱动机构
(1)电动机检测,动作卡滞或不动作时更新。
(2)同步带传动结构的同步带更新。同步带轮轴承磨损时更新。
6.3.4.3电控系统
(1)内、外光电感应开关拆卸清洁,破损时更新;按钮感应开关面膜更新,LED连续3个或超过3个以上不亮者更新。
(2)检测电子门控器,各项功能正常,损坏时修复或更新。
(3)按钮开关、限位开关、隔离锁、转换开关清除污垢,功能正常,损坏时更新。
6.3.4.4组装
(1)配线绝缘防护良好,排列整齐,绑扎牢固。接地线接地良好。线号须清晰、准确。接线排接线牢固。
(2)断开控制器,测量输入/输出导线和电源电缆的各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MΩ。
6.4 材料要求
6.4.1 对于无法修复或必换件等更新材料的基本要求:
1) 车门用铝合金型材力学性能不应低于符合GB 5237.1中表12规定的6063-T5铝型材对应的力学性能;
2) 阳极氧化型材应符合GB 5237.2的规定,氧化膜膜厚级别不应低于AA15级。型材粉末喷涂质量应符合GB 5237.4的规定;
3) 门窗用玻璃应符合GB 18045的相关要求;
4) 非金属材料阻燃应满足TB/T 3138及TB/T 1422的相关要求;
5) 所使用的室内非金属材料空气有害物质限量满足TB/T 3139的规定;
6) 更新线缆应满足TJ/CL 254-2003铁道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
6.5 质保期及寿命要求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应保证一个A3修。
6.6 环保要求
电动内端拉门所使用各件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TB/T 3139《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规定,其中,密封条等橡塑制品有害物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 | 限量值 |
可溶性铅 mg/kg | ≤5 |
可溶性镉 mg/kg | ≤5 |
有机挥发物 g/kg | ≤6 |
7 试验方法
7.1 功能试验
1) 通电后端门须处于常闭状态,可通过门扇上的开关按钮对门进行控制。门关闭过程中,状态指示灯、防挤压功能、关门缓冲须正常。门在运行过程中,不许与间壁刮碰。
2) 门开、闭时间均为3~9s,时间可调。完全开启后延时(10±1)s后自动关闭。
3) 门在关闭过程中,施以60~150N的阻力,门须自动返回;用30mm×60mm(30mm尺寸为受挤压面)木块进行障碍检测,门须再次开启。
4) 断电后,手动开/关门力不大于150N。通电状态下,强制开门力不大于240N。
5) 门关闭后,侧视缝隙不大于5mm,正视时须无缝隙。
8 检验规则
8.1 外观检查
采用目测及常规测量器具进行检验,检查结果符合6.2项的要求。
8.1.1 喷塑层厚度检测按GB/T 1345 2.2中非破坏性仪器测量方法测量。
8.1.2 附着力按GB/T 9286的规定测定。
8.2 外形、尺寸
采用目测及常规测量器具进行检验,检查结果符合相关产品图纸的要求。
8.3 检修方提供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
8.4 检验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本单位对产品进行车下和车上试验。
8.5 验证争议:本单位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由检修方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9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9.1 包装
产品检验合格后,其装饰表面应用可剥性保护膜进行有效的防护保护,以防止碰磕划伤及污染表面。产品的包装应确保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损伤产品。
9.2 标志
9.2.1 检修的零部件,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以下技术文件:
1)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所对应的车辆工作号;
2) 检修单位名称或代号;
3) 产品检验合格证。
9.3 运输和存贮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浸蚀,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不得发生破损、挤压、混淆、装饰面划伤等现象。贮存地点应整洁、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
10 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本厂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1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编号:SKWJ-43
版本:6
塞拉门委外检修及安装调试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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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塞拉门委外检修及安装调试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2.引用标准
GB/T 5237.2-2017 |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 |
GB/T 6892-2015 |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 |
GB/T 9286-1998 | ||
GB/T 12616.1-2004 | 封闭型沉头抽芯铆钉 | |
GB/T 13452.2-2008 |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 |
GB18045-2000 |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 |
GB/T24425.6 | 钢丝螺套技术条件 | |
TB/T1759-2016 | 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 | |
TB/T1760-2005 | 铁道客车门锁 | |
TB/T3138-2018 |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 | |
TB/T3139-2006 |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 |
Q/CR498-2016 | 铁道客车塞拉门技术条件 | |
TJ/CL254-2013 | 铁道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V1.0) | |
TJ/CL439-2015 | 铁道客车贴膜玻璃暂行技术条件 | |
TJ/CL443-2015 | 铁道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 | |
TJ/CL542-2018 | 铁路客车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暂行技术条件 | |
JJG52-2013 |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 |
铁总运〔2013〕9号 | ****点击查看公司关于开展客车电气配线造修源头质量整治的通知 | |
TG/CL 207-2022 |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 |
铁总运〔2015〕29号 | ****点击查看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试行)》的通知 | |
运辆客车函〔2015〕379号 | ****点击查看运输局关于公布25型客车博得塞拉门优化改造方案的通知 | |
运辆客车函〔2016〕137号 | ****点击查看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检修规程勘误的通知 |
3
结构示例1-挂架;2-短导柱直线轴承;3-短导柱;4-携门架组成;5-橡胶碰头;6-长导柱直线轴承;7-长导柱;8-安装架;9-无杆气缸组成
图2 康尼承载驱动机构示意图
表1 康尼塞拉门承载驱动机构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挂架 | 2 | MS730CP6-30303 | |
2 | 短导柱直线轴承 | 2 | ∮30×∮45×122 | |
3 | 短导柱 | 2 | ∮30 | |
4 | 携门架组成 | 1 | MS730CP8C-24000 | 根据生产年份确定 |
5 | 橡胶碰头 | 1 | ∮30 | |
6 | 长导柱直线轴承 | 2 | ∮40×∮62×80 | |
7 | 长导柱 | 1 | ∮40 | |
8 | 安装架 | 1 | MS730CP6-30501 | |
9 | 无杆气缸组成 | 1 | Festo | 选型,手动塞拉门无 |
1-橡胶碰头;2-转动轴;3-携门架;4-悬臂架;5-调整装置;6-油杯;7-直线轴承;8-气缸安装架;
9-无杆气缸;10-轴承座;11-调心轴承;12-长导柱;13-安装架
图3 逸飞、欧特美承载驱动机构示意图
表2 逸飞、欧特美塞拉门承载驱动机构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橡胶碰头 | 1 | ∮30 | |
2 | 转动轴 | 1 | ∮20 | |
3 | 携门架 | 1 | ULM01-06-01-00 | 根据生产年份确定 |
4 | 挂架 | 1 | ULM01-06-00-08 | 根据生产年份确定 |
5 | 调整装置 | 1 | ULM01-06-05-00 | 手动门无 |
6 | 油杯 | 1 | ULM01-06-00-25 | |
7 | 直线轴承 | 2 | ∮40×∮62×80 | |
8 | 气缸安装架 | 2 | ULM01-06-00-30 | 手动塞拉门无 |
9 | 无杆气缸 | 1 | Norgren/Parker | 选型,手动塞拉门无 |
10 | 轴承座 | 2 | ULM01-06-00-27 | |
11 | 调心轴承 | 2 | GE20C | |
12 | 长导柱 | 1 | ∮40 | |
13 | 安装架 | 1 | ULM01-06-02-00 |
1-L型连杆;2-偏心螺栓;3-防松螺母;4-辊车;5-转轴;6-H型支架;7-携门架;8-无杆气缸;
9-直线轴承;10-长导柱;11-上导轨;12-安装架
图4 博得承载驱动机构示意图
表3博得塞拉门承载驱动机构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L型连杆 | 1 | BBT38-21-00-004 | |
2 | 偏心螺栓 | 1 | M10 | 偏心0.5mm |
3 | 防松螺母 | 1 | M10 | GB889.1 |
4 | 辊车 | 1 | BBT38-21-00-001 | |
5 | 转轴 | 2 | ∮24 | |
6 | H型支架 | 1 | BBT38-21-00-002 | |
7 | 携门架 | 1 | BBT38-21-00-003 | |
8 | 无杆气缸 | 1 | Parker | 选型,手动塞拉门无 |
9 | 直线轴承 | 2 | ∮40×∮62×80 | |
10 | 长导柱 | 1 | ∮40 | |
11 | 上导轨 | 1 | BBT02-20-02-100 | |
12 | 安装架 | 1 | BBT38-21-01-00 |
1-螺母;2-弹簧垫圈;3-方形垫圈;4-吊架;5-安装架
图5 博得塞拉门安装架组装示意图
表4博得塞拉门安装架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螺母 | 2 | M24 | 8.8级,达克罗 |
2 | 弹簧垫圈 | 1 | 24 | 65Mn |
3 | 方形垫圈 | 2 | 带滚齿 | |
4 | 吊架 | 1 | ||
5 | 安装架 | 1 |
图6 辅助气路原理图
1-门板;2-门后胶条;3-锁扣盒;4-隔离锁;5-门下胶条;6-胶条安装板;7-下拐臂组成;8-门前胶条;9-门芯窗玻璃;10-扣手;11-门芯窗胶条;12-门上胶条
图7 康尼、逸飞、欧特美门板组成示意图
表5 康尼门板组成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门板 | 1 | MS730CP6-20000 | |
2 | 门后胶条 | 1 | MS730CP-20704 | 见具体截面 |
3 | 锁扣盒 | 1 | MS730CP8C-21000 | |
4 | 隔离锁 | 1 | MS730AP-22000 | |
5 | 门下胶条 | 1 | MS730CP-20703 | 见具体截面 |
6 | 胶条安装板 | 1 | ||
7 | 下拐臂组成 | 1 | MS730CP8C-23000 | |
8 | 门前胶条 | 1 | MS730CP-20702 | 见具体截面 |
9 | 门芯窗玻璃 | 1 | MS730CP-20705A | |
10 | 扣手 | 3 | ZL101 | |
11 | 门芯窗胶条 | 1 | MS730CP-20706 | 见具体截面 |
12 | 门上胶条 | 1 | MS730CP-20701 | 见具体截面 |
表6 逸飞、欧特美门板组成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门板 | 1 | ULM01-02-00-00 | |
2 | 门后胶条 | 1 | ULM01-01-00-16 | 见具体截面 |
3 | 锁扣盒 | 1 | ULM01-03-00-00 | |
4 | 隔离锁 | 1 | ULM01-04-00-00 | |
5 | 门下胶条 | 1 | ULM01-01-00-13 | 见具体截面 |
6 | 胶条安装板 | 1 | ULM01-01-00-10 | |
7 | 下拐臂组成 | 1 | ULM01-07-00-00 | |
8 | 门前胶条 | 1 | ULM01-01-00-12 | 见具体截面 |
9 | 门芯窗玻璃 | 1 | ULM01-01-00-03 | |
10 | 扣手 | 3 | ZL101 | |
11 | 门芯窗胶条 | 1 | ULM01-01-00-02 | 见具体截面 |
12 | 门上胶条 | 1 | ULM01-01-00-14 | 见具体截面 |
1-门板;2-胶条组成;3-隔离锁;4-扣手;5-锁销;6-中央锁;7-下导轨组成;8-门前胶条;9-门芯窗玻璃;10-门芯窗胶条;11-解锁把手
图8 博得门板组成示意图
表7 博得门板组成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门板 | 1 | BBT39-40-00-000A | |
2 | 胶条组成 | 1 | BBT39-40-01-000A | 见具体截面 |
3 | 隔离锁 | 1 | BBT28-40-03-000A | |
4 | 扣手 | 1/4 | ZL101 | 25K/T |
5 | 锁销 | 1 | 附录G | |
6 | 中央锁 | 1 | BBT28-40-04-000 | |
7 | 下导轨组成 | 1 | 附录E | |
8 | 门前胶条 | 1 | BBT39-40-01-001A | 见具体截面 |
9 | 门芯窗玻璃 | 1 | BBT38-40-03-000A | |
10 | 门芯窗胶条 | 1 | BBT28-40-02-000 | |
11 | 解锁拉手 | 2 | 25K |
图9玻璃“CCC”标识
图10 扣手安装示意
图11 钢丝螺套扭矩测试示意图
表8钢丝螺套测试推荐扭矩表
螺纹(A2-70) | 扭矩[N.m] |
M6 | 7.3 |
M8 | 17.5 |
M10 | 35 |
1-尼龙凸轮;2-锁扣;3-扭簧;4-拨爪组成;5-闭锁气缸;6-闭锁气缸固定轴;7-铜套;8-解锁气缸;9-防尘罩;10-开关;11-开关固定架;12-锁闭底座;13-锁叉;14-扭簧;15-锁叉轴;16-锁钩;17-锁钩垫片
图12 康尼、逸飞、欧特美锁闭机构示意图
表9康尼锁闭机构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尼龙凸轮 | 1 | M730CP-50701 | |
2 | 锁扣 | 1 | M730BP-50308 | |
3 | 扭簧 | 1 | M730BP-50307 | |
4 | 拨爪组成 | 1 | M730BP-50501 | |
5 | 闭锁气缸 | 1 | M730BP-52000 | |
6 | 闭锁气缸固定轴 | 1 | ∮8 | |
7 | 铜套 | 1 | ∮8×∮14×15 | |
8 | 解锁气缸 | 1 | M730BP-51000 | |
9 | 防尘罩 | 1 | MS730CP-50702 | |
10 | 开关 | 1 | 选型 | |
11 | 开关固定架 | 1 | ||
12 | 锁闭底座 | 1 | M730BP-50601 | |
13 | 锁叉 | 1 | M730BP-50502 | |
14 | 扭簧 | 1 | M730BP-50308 | |
15 | 锁叉轴 | 1 | ∮10 | |
16 | 锁钩 | 1 | M730BP-50311 | |
17 | 锁钩垫片 | 4 |
表10逸飞、欧特美锁闭机构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尼龙凸轮 | 1 | ULM01-04-00-08 | |
2 | 锁扣 | 1 | ULM01-04-00-23 | |
3 | 扭簧 | 1 | ULM01-04-00-14 | |
4 | 拨爪组成 | 1 | ULM01-04-02-00 | |
5 | 闭锁气缸 | 1 | FPS-1534 | |
6 | 闭锁气缸固定轴 | 1 | ∮8 | |
7 | 铜套 | 1 | ∮8×∮14×15 | |
8 | 解锁气缸 | 1 | FPS-1533 | |
9 | 防尘罩 | 1 | ULM01-04-00-15 | |
10 | 开关 | 1 | 选型 | |
11 | 开关固定架 | 1 | ||
12 | 锁闭底座 | 1 | ULM01-04-00-24 | |
13 | 锁叉 | 1 | ULM01-04-03-00 | |
14 | 扭簧 | 1 | ULM01-04-00-16 | |
15 | 锁叉轴 | 1 | ∮10 | |
16 | 锁钩 | 1 | ULM01-04-00-04 | |
17 | 锁钩垫片 | 4 |
1-锁闭底座;2-锁闭安装座;3-解锁气缸;4-锁扣;5-锁叉;6-闭锁气缸
图13 博得锁闭机构示意图
表11博得锁闭机构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锁闭底座 | 1 | BBT39-10-01-010 | |
2 | 锁闭安装座 | 1 | BBT39-10-01-020 | |
3 | 解锁气缸 | 1 | 10Y-2SD40N20S | |
4 | 锁扣 | 1 | BBT39-10-01-001 | |
5 | 锁叉 | 1 | BBT39-10-01-003 | |
6 | 闭锁气缸 | 1 | 10Y-2(DH)SD32N20S |
1-支撑体;2-关节轴承;3-限位挡块;4-脚蹬踏板;5-转轴箱上盖;6-转轴箱体;7-转轴箱下盖;
8-限位块;9-转轴套;10-锁紧螺母;11-转臂;12-推杆关节轴承;13-气缸固定夹;14-脚蹬气缸;
15-平键;16-橡胶护套;17-推杆;18-连接螺栓
图14 翻转脚蹬示意图
表12康尼翻转脚蹬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支撑体 | 1 | MS730CP8C-12003 | |
2 | 关节轴承 | 2 | GE20C | |
3 | 限位挡块 | 1 | MS730CP8-12701 | |
4 | 脚蹬踏板 | 1 | MS730CP8C-12002 | |
5 | 转轴箱上盖 | 1 | MS730AP-12601 | |
6 | 转轴箱体 | 1 | MS730AP-12602 | |
7 | 转轴箱下盖 | 1 | MS730AP-12603 | |
8 | 限位块 | 1 | ||
9 | 转轴套 | 1 | MS730AP-12303 | |
10 | 防松螺母 | 1 | M10 | |
11 | 转臂 | 1 | MS730AP-12301 | |
12 | 推杆关节轴承 | 1 | SQ10-RS/B01 | |
13 | 气缸固定夹 | 1 | MS730BP-11101 | |
14 | 脚蹬气缸 | 1 | Festo | |
15 | 平键 | 1 | 8×22 | |
16 | 橡胶护套 | 1 | M730AP-12703 | |
17 | 推杆 | 1 | M730BP-11301 | |
18 | 连接螺栓 | 1 | M12 |
表13 逸飞、欧特美翻转脚蹬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支撑体 | 1 | ULM01-05-00-19 | |
2 | 关节轴承 | 2 | GE20C | |
3 | 限位挡块 | 1 | ULM01-05-08-00 | |
4 | 脚蹬踏板 | 1 | ULM01-05-07-00 | |
5 | 转轴箱上盖 | 1 | ULM01-05-00-03 | |
6 | 转轴箱体 | 1 | ULM01-05-00-04 | |
7 | 转轴箱下盖 | 1 | ULM01-05-00-05 | |
8 | 限位块 | 1 | ULM01-05-00-06 | |
9 | 转轴套 | 1 | ULM01-05-09-00 | |
10 | 防松螺母 | 1 | M10 | |
11 | 转臂 | 1 | ULM01-05-00-08 | |
12 | 推杆关节轴承 | 1 | SQ10-RS/B01 | |
13 | 气缸固定夹 | 1 | ULM01-05-04-00 | |
14 | 脚蹬气缸 | 1 | ULM01-05-01-00 | |
15 | 平键 | 1 | 8×22 | |
16 | 橡胶护套 | 1 | ULM01-05-00-21 | |
17 | 推杆 | 1 | ULM01-05-00-02 | |
18 | 连接螺栓 | 1 | ULM01-05-00-11 |
1-铜套1;2-转轴箱;3-铜套2;4-平键;5-小齿轮;6-脚蹬踏板;7-转轴;8-小支撑体;9-大齿轮;
10-下转动体;11-弹簧片;12-花键轴;13-上转动体;14-脚蹬安装板
图15 25K型客车博得翻转脚蹬示意图
表14 25K型客车博得翻转脚蹬主要配件表
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铜套1 | 1 | ∮17×∮22×17 | |
2 | 转轴箱 | 1 | ||
3 | 铜套2 | 1 | ||
4 | 平键 | 2 | 8×22 | |
5 | 小齿轮 | 1 | ||
6 | 脚蹬踏板 | 1 | ||
7 | 转轴 | 1 | ||
8 | 小支撑体 | 1 | ||
9 | 大齿轮 | 1 | ||
10 | 下转动体 | 1 | ||
11 | 弹簧片 | 5 | 1×22×138 | |
12 | 花键轴 | 1 | ||
13 | 上转动体 | 1 | ||
14 | 脚蹬安装板 | 1 |
1-开关固定架;2-开关;3-操作轮;4-扭簧;5-锁芯;6-钢丝绳调节器;7-操作面板;8-轴套
图16 操作装置示意图
图18
图 19 |
图 20 |
图 21
图 22 图 23
图 24 | |||
图 25 | |||
图 26
图 27 |
图 图 29 |
图 30
图 31 | 图16 |
图 33
图 8-8 图 34 |
|
图 36
图 37
图 38
图 39 |
图 40
图 41
图 42 图 43
图 46 |
图 47 |
图 48
图 49
图 50
图 51 图 52 |
4.5.1根据塞拉门电源内图纸及配线标记压接进出柜(箱)配线。保证配线压接牢固,无毛刺,并涂打红色防松标记。配线沿扎线杆方向绑扎成束,线束中导线不得绞劲。在满足功能良好、防护可靠基础上,保持线束理顺、整齐、美观。冷压接线端子的压接符合TJ/CL542-2018 《铁路客车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暂行技术条件》。GT、BT型冷压接线端子的选用符合TJ/CL428-2014《铁道客车冷压接线端子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GT型接线端子须与配线线径及接线端子排均须匹配一致。其他标准规格的冷压端子选用应和被压接导线截面积一致。线号热缩管标记清晰正确,无破损。
图 53
5 检验规则
5.5手动塞拉门安装调试验收标准见下表
序号 | 验 收 项 目 | 验 收 标 准 | |
1 | 手手动状态 | 内操作装置操作扭矩 | ≤8N.m |
2 | 外操作装置操作扭矩 | ≤8N.m | |
3 | 加压装置操作扭矩 | ≤8N.m | |
4 | 正常状态下手动开关门力 | ≤50N | |
5 | 非正常状态下手动开关门力 | 80至100N | |
6 | 门扇外表面与车体侧墙面间共面度 | ≤2mm | |
7 | 密封性 | 防尘防水 | |
8 | 正确性 | 防冻装置引出线按要求接线正确 | |
9 | 指示灯正常指示 | 门关到位绿色指示灯亮,门打开红色指示灯亮 |
序号 | 验 收 项 目 | 验 收 标 准 | ||
1 | 手动状态 | 内操作装置操作扭矩 | ≤6N﹒m | |
2 | 外操作装置操作扭矩 | ≤8N﹒m | ||
3 | 手控开关装置操作扭矩 | ≤8N﹒m | ||
4 | 手动关门至二级锁定力 | ≤150N | ||
5 | 门扇外表面与车体侧墙面间平行度 | ≤2mm | ||
6 | 脚蹬翻板收起靠紧力 | ≥50N | ||
7 | 电 控 气 动 状 态 | 气动关门时门扇外表面与车体侧墙面间共面度 | ≤2mm | |
8 | 控制系统功能 | 内、外操作能开/关门 | 能正常电控开/关门 | |
隔离锁未锁闭,风源、电源任一或者两者都不正常时,可实现车内手控开关(紧急解锁)、外操作装置手动开关门 | ||||
隔离锁未锁闭,不使用集控功能时,各门可实现车内、外手动、电控开/关门 | ||||
9 | 保险锁屏蔽其它信号功能 | 保险锁锁闭后其它信号操作无效,状态指示灯灭 |
续表
序号 | 验 收 项 目 | 验 收 标 准 | ||
10 | 电 控 气 动 状 态 | 控制系统功能 | 开/关门蜂鸣器声响提示 | 开/关门动作前蜂鸣器提示 |
11 | 塞拉门状态指示、脚蹬位置指示 | 开门状态指示灯亮、脚蹬位置指示亮; 关门无隔离状态指示灯灭后闪烁、脚蹬位置指示灭; | ||
12 | 非隔离状态紧急解锁功能 | 紧急解锁后可手动开/关门,复位后关门一次 | ||
13 | 防挤压功能 | 遇障碍物后自动打开,10秒后自动关门,障碍物最小尺寸为30mm×60mm,门关闭到全行程的约98%位置时,98%开关动作,车门防挤压功能失效 | ||
14 | 车速≥5km/h时自动关门功能 | 车速≥5km/h时,门控系统须自动关门及锁闭,并不能通过电控开关打开车门 | ||
15 | 集中控制功能 | 集控开门后,在正常通气、通电情况下,操作内、外操作装置进行电控开、关门 | ||
集控关门后,车内、外都不能进行电控开、关门,只能通过手动开、关门 | ||||
播音车操作集控箱上的按钮或电钥匙须能实现同步开、关列车一侧门(右侧或左侧)的功能具有车门未关闭的显示功能 | ||||
集控操作时,同步开关车门允许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同步时间不超过5s | ||||
16 | 开门速度 | 单程2~6s | ||
17 | 关门速度 | 单程2~6s | ||
18 | 运行平稳性 | 无明显颤动与反弹 | ||
19 | 防挤压力 | <150N | ||
20 | 关门脚蹬翻板收起靠紧力 | ≥50N | ||
21 | 开门脚蹬翻板放平靠紧力 | ≥30N | ||
22 | 密封性 | 防尘防水 | ||
23 | 正确性 | 防冻装置引出线按要求接线正确 | ||
24 | 绝缘电阻 | 500VDC电压下防冻装置L、N与PE线之间绝缘电阻≥500MΩ | ||
25 | 耐压 | 防冻装置L、N分别与PE线间能承受1000V耐压试验。 |
6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车门门板A4修不锈穿、门皮不剥离。其它部件保证A3修功能正常。
7包装、运输及贮存
8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 附录
附录A 现车状态试验项目
试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试验方法 | |
1 | 基本功能 | 接通风源、电源。门控器指示灯工作正常,显示正确。触发操作装置,门系统开关正常,指示灯、蜂鸣器作用良好。各气缸无漏风。 | 测量输出电压,目测指示灯及门板运动。目测锁闭机构是否到2级,门板关闭后无缝隙。 |
2 | 门板净开度 | 门板开启后,净开度710~740mm,无障碍改造车须大于850mm。 | 卷尺检查 |
3 | 开关门时间 | 开、关门时间单程为2~6S。 | 秒表测量 |
4 | 防挤压功能 | 电控气动关门时,具有防挤压功能。可检测障碍物尺寸为30mm×60mm。98%开关作用时,防挤压功能失效。 | 用30mm×60mm(厚×宽)木块的宽度方向置于门与门框前胶条任一位置进行检查,防挤压功能起作用。 |
5 | 紧急解锁功能 | 关闭电源,可实现车内外紧急解锁开门。 | 使用三角钥匙旋转内外紧急操作,可实现紧急开门。 |
6 | 隔离锁功能试验 | 隔离锁锁闭时,机械锁闭及电隔离(触发开关)作用良好。 | 目测 |
7 | 锁闭机构 | 门关闭后,门锁到达二级锁闭,到位开关作用良好。 | 目测 |
8 | 翻转脚蹬功能 | 电控气动开门时,翻转脚蹬须自动放平,关门时翻转脚蹬须自动向上翻转至挡块处。无电、无气时,脚蹬板须保持收起状态(博得25K型客车塞拉门除外)。 | 目测 |
9 | 防冻装置 | 接通电源3min,防冻装置表面应有明显温升(不小于5℃)。电伴热线绝缘检测,热态绝缘电阻≥20MΩ。 | 温度计、500V级兆欧表 |
10 | 5公里试验 | 车速大于5km/h时,门控系统须自动关门及锁闭,并不能通过电控开关打开车门。 | 使用5公里试验台,模拟5公里信号,测试车门状态。 |
附录B 电控气动塞拉门布线示意图
附录C 博得塞拉门改造后下导轨
|
附录D 博得塞拉门改造后携门架(25K型车)
|
博得塞拉门改造后携门架(25T型车)
|
附录E 博得塞拉门改造后锁销
|
附录F 电控气动塞拉门气路原理图
附录G 门控测试项目
序号 | 信号 | 输入/输出口 | 备注 |
1 | +DC24V电源 | 输入 | |
2 | -DC24V电源 | 输入 | |
3 | 左门外操作信号 | 输入 | |
4 | 右门外操作信号 | 输入 | |
5 | 左门内操作信号 | 输入 | |
6 | 右门内操作信号 | 输入 | |
7 | 右门防挤压信号 | 输入 | |
8 | 左门防挤压信号 | 输入 | |
9 | 左门紧急解锁信号 | 输入 | |
10 | 右门紧急解锁信号 | 输入 | |
11 | 左门98%信号 | 输入 | 博得门控不测试 |
12 | 右门98%信号 | 输入 | 博得门控不测试 |
13 | 左门关到位信号 | 输入 | |
14 | 右门关到位信号 | 输入 | |
15 | 左门隔离锁信号 | 输入 | |
16 | 右门隔离锁信号 | 输入 | |
17 | 5KM信号 | 输入 | |
18 | 集控开左门 | 输入 | |
19 | 集控开右门 | 输入 | |
20 | 集控关门 | 输入 | |
21 | 右门状态指示灯 | 输出 | |
22 | 左门状态指示灯 | 输出 | |
23 | 右门蜂鸣器 | 输出 | |
24 | 左门蜂鸣器 | 输出 | |
27 | 右门关门电磁阀 | 输出 | |
28 | 右门开门电磁阀 | 输出 | |
29 | 左门关门电磁阀 | 输出 | |
30 | 左门开门电磁阀 | 输出 | |
31 | 网关信号 | 输出 | 25T |
A05包
编号:SKWJ-160
版本:3
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轨道客车厂
2024年7月
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25T型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委外检修的技术要求。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及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GB/T 12817铁道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9444 铸钢件磁粉检测
GB/T 11345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8110 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
GB/T 8923.2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2部分 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
TB/T 3143 机车车辆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
TB/T 2942 机车车辆用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
TB/T 1961 机车车辆缓冲器
运辆客车函[2017]31号 ****点击查看运输局关于公布客车密接式钩缓装置支撑结构及KC15弹性胶泥缓冲器改进方案的通知技术要求
机辆技术电[2022]214 号 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批复 CR200J 动车组源头质量及优化改进整改方案的通知
3.技术要求
3.1 检修内容
3.1.1 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采用下车检修, 需求方负责检修前拆卸和检修后安装,检修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配合;检修方负责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的分解、检修、组装并在出厂前保证车钩接近水平状态以便于车钩高度调整。
3.1.2 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整体下车分解,按照《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中“3.2
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检修要求,对连挂系统、缓冲系统、安装吊挂系统全部进行分解除锈后检修处理。螺栓等级及紧固力矩要求按照《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中“表C-13 车钩缓冲装置紧固件力矩要求表”执行。3.1.3 钩舌配套螺母更新,钩舌A4修探伤检查,钩舌外圆面磨耗超过1mm(面积≥50mm2)或局部超过2.5mm及裂纹时更新,钩舌A5修更新。
3.1.4 各零件有可见裂纹、有明显损伤或有明显变形时须更换新品。
3.1.5 钩缓装置各紧固件、橡胶件更换新品。
3.1.6 对关键零部件钩体、钩舌、缓冲器壳体、车钩拉杆、内半筒、碟簧筒、安装座等进行磁粉探伤,存在裂纹时须更换,由检修方负责,探伤后出具质量记录。
3.1.7 组装时转动配合面给油(轴承除外),各运动件灵活、无卡滞。
3.1.8 可见部位M8及以上规格螺纹紧固件须采用红色膏式防松标记,标记宽度为3~5mm,并涂打于方便检查的部位(采用防松片、防松铁丝防松的可不打)。
3.1.9 组装前须对非装配面涂底漆和面漆,车钩连挂面及钩体凸锥表面涂清漆,安装座底面、壳体与钩体连接面涂底漆,油漆表面无起皮、缺漆、剥落、流挂等现象。螺栓涂打防松标记,在安装座两侧立板位置打涂宽度为3mm~5mm车钩中心线标记,如图1所示。在产品原编号后增加检修标记,每个A4(A5)修增加一个“X”,字高、字体与产品编号一致。
图1
3.1.10 缓冲系统组装后应在静压试验线上进行静压试验。
3.1.11 组装完毕后,应在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综合试验台进行总成试验,试验包括连挂分解试验、水平摆动试验、钩高调整等。
3.2 检修质量及交货状态
3.2.1 按《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中“3.2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中规定的要求对相关的零部件进行检测、修复或更换并组装。
3.2.2 检修、更换件标准
3.2.2.1 安装吊挂系统中的回转机构重新组装完成后,须保证钩缓在水**垂直面内转动灵活,水平摆角大于等于±17°,垂直摆角大于等于±4°;水平方向撤销外力后可自动对中复原。
3.2.2.2各磨耗部位涂抹润滑脂。
3.2.2.3 连挂系统与缓冲系统间的M30、M38螺栓、螺母及垫圈更新,使用开槽螺母时须加开口销防松。
3.2.2.4 各处的紧固件无松动,垫圈和开口销状态正常,开口销须双向劈开,劈开角度为60°~90°,劈开后受结构限制,不能转动1周时须卷起。
3.2.2.5 钩体外表面无裂纹等损伤,安装座外表面无裂纹。
3.2.2.6 钩舌圆柱面磨耗量超过1mm(面积≥50mm2)或局部超过2.5mm及裂纹时应更换新品。
3.2.2.7 将钩舌顺时针转入钩体钩舌回转槽,解钩手柄插入钩舌,安装垫圈和螺母并紧固。
3.2.2.8 组装时解钩风缸呼吸口朝向钩体侧,组装后进行动作试验,复位灵活。
3.2.2.9 摆正解钩风缸位置,用轴销将解钩手柄与风缸活塞杆固定。
3.2.2.10 组装后将解钩手柄拉动至车钩全开位后释放,反复3次,须符合下列要求:解钩手柄、钩舌和解钩风缸动作须灵活无卡滞。每次释放解钩手柄后,钩舌都能灵活复原至连挂位。
3.2.2.11 连挂系统组装后连挂面四角间隙平均值不大于5mm。测量时,须在停车拉钩状态下测量两连挂车钩4个角点处的平均间隙。
3.2.2.12 支撑结构须满足《运辆客车函[2017]31号》和《机辆技术电[2022]214 号》中改进方案要求。
3.2.2.13 M38安装螺栓、螺母、垫圈及开口销须更新,由检修方随钩缓装置一并提供给需求方。
3.2.3 交货状态
3.2.3.1 检修方对需求方从检修车辆拆下的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及配件按《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委外检修技术条件》规定的检修内容进行分解、检修、探伤,换件和组装,检修方需保证原配件原型组装。
3.2.3.2 检修方需制定严格的产品检修工艺规程, 严格控制产品的检修质量。
3.2.3.3 检修方负责检修中必换件(紧固件、橡胶件、支撑弹簧盒、钩尾销及螺母、支架、拉杆配合、碟簧等,详见表1)的采购、制作,偶换件(钩舌、钩体、缓冲器壳体、安装座等)的采购、制作。
3.2.3.4 检修后产品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凸凹等缺陷,组装后车钩安装及吊挂系统、缓冲系统和连挂系统作用良好。紧固件齐全,作用良好,清漆、润滑脂涂装到位,所有检修配件齐全。
表1 检修更新件明细
总成部分 | M38安装螺栓、螺母等附件 M30连接螺栓、螺母等附件 橡胶套 堵头 小堵头 | 连挂系统 | 大橡胶垫 小橡胶垫 解钩风缸内O型密封圈 钩舌(A5修更新) |
安装吊挂系统 | 套1 套2 支架(A5修更新) 支撑弹簧盒 支撑弹簧盒螺栓 支架轴套 关节轴承安装套 橡胶套、 关节轴承 弹性档圈 钩尾销(A5修更新) 螺母 | 缓冲系统 | 拉杆配合(A5修更新) 弹性胶泥(A5修更新胶泥芯体) 芯子内密封圈 芯子内导向套 碟形弹簧 圆柱头螺钉 弹性挡圈 |
4.检验验收
4.1 检测规则:检修车钩缓冲装置应全数进行检验。
4.2 车钩缓冲装置检修完成后,由检修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填写检修质量记录,报监造项目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产品交付时应有由****点击查看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检修质量记录、合格证和监造移交记录。
4.3 需求方有权对车钩缓冲装置的检修过程和检修质量派员到检修方实施检查,检查过程中提出的不合格项,检修方应及时全面地整改。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件
5.1 检修方在收到质量问题反馈后,应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检修方应根据要求的时间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若检修方在接到反馈的质量问题后未及时处理,需求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检修方承担。
5.2 检修合格的车钩缓冲装置产品自车辆验收交付用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一个A4级修(由乘客原因或不可抗拒外力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5.3 为及时解决检修时出现的问题,在客车检修时,需求方有权要求检修方派技术人员在检修现场配合进行客车的检修。检修方在车上作业时需按需求方相关规定进行。
5.4 质保期内检修方应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故障,检修方应及时进行修理或免费更换,由此给用户和需求方造成的损失,需求方有权向检修方进行索赔。
6.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6.1 运输
6.1.1 检修方负责将配件运输至检修方检修场所,并进行包装防护,检修完毕且交检验合格的钩缓装置由检修方标明原车辆工作号,并负责送至需求方指定位置。在需求方的装卸过程由需求方负责协调。
6.1.2 检修方应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因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而造成损坏。合格的产品须采取妥善包装,防止搬运途中损坏。
6.2 标识
每个产品应在明显位置标明产品检修合格标志、出厂编号或代码及出厂日期。
7.协议有效期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8.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A06包
编号:SKWJ-29
版本:6
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轨道客车厂
2024年08月
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委外技术条件
1 范围
适用于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委外检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使用寿命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路客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条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TG/CL 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Q/CR 699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运辆客车函[2012] 114号 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重要零部件管理标识》的通知
运辆客车函[2016] 408号 ****点击查看运输局关于公布铁路客车单元制动缸、车体配线、玻璃钢水盘检修等三项技术条件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3.1 玻璃钢水盘
指卫生间、洗面室、茶炉室、洁具室、厨房等采用玻璃钢材质的地板。
3.2 玻璃钢混合腻子
由不饱和聚酯树脂与滑石粉构成的混合物。
3.3 玻璃丝布
无碱或中碱玻璃纤维布。
3.4 胶衣
是制作玻璃钢制品胶衣层的专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可提高制品耐磨、耐候、耐腐蚀性能,并改善制品外观质量。
3.5 裂纹
制品因内部应力、外部冲击或环境等影响产生的可见性裂纹。
3.6 气泡
由于水或气体等包含在制品内部所形成的空洞。
3.7 小孔
出现在制品表面不大于4mm的盲孔。
3.8 颜色不均
由于着色材料分布不良或表面层厚度不均匀引起的颜色差异。
3.9 分层
层间粘接不良,出现可见性的开层现象。
3.10 固化不良
低于巴柯尔硬度的规定值或制品有粘手现象。
3.11 浸渍不良
不饱和聚酯树脂没有浸透玻璃纤维的现象。
3.12 伤痕
由于加工、擦、刮等留下的痕迹。
3.13 缺损
表面缺少或损伤部分。
3.14 毛刺
由于制作时产品边沿的溢边和加工不良所造成的纤维针刺。
3.15 修补痕迹
由于修补而留下的痕迹。
3.16 变形
制品形状出现的翘曲、歪扭现象。
3.17 截面玻璃纤维裸露
制品生产过程中,因机械加工、切割面未经封闭造成的截面玻璃纤维裸露。
3.18 皱纹
制品表面出现的褶皱。
3.19 凹凸不平
制品表面的凹凸现象。
3.20 显布纹
由于胶衣层厚度不足,使玻璃纤维布纹在制品外露面显露的现象。
3.21 初步固化
物品在使用胶黏剂进行粘接过程中,胶黏剂初步由液态转变为固态,并获得初步粘接强度的现象。
3.22 定额值
达到涂料、胶黏剂厚度、性能要求时,测定的涂料或胶黏剂最低用量数值。
4产品标识
产品非外露面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标志,标志的内容应至少包含车号、检修单位名称或代码等主要信息。其他附加信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 技术条件
5.1 一般要求
5.1.1 玻璃钢水盘分为原型检修和翻新检修,同一辆车检修方法一致。
5.1.2 翻新检修是指去除所有玻璃钢水盘防滑凸台,重新粘接新制防滑层后喷涂胶衣,并对基材及预埋件检修、更新,使外观和性能接近新品状态的检修方法;原型检修是指对状态较好的玻璃钢水盘,仅对基材及预埋件状态检修后,重新喷涂胶衣的检修方法。
5.1.3 玻璃钢水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翻新检修。
a)防滑层磨损处露出颜色与未磨损处颜色不同。
b)防滑层有严重的划伤、磕碰伤、龟裂等缺陷。
c)防滑层有扭曲、变形、下塌、渗水、分层等严重缺陷。
d)防滑凸台缺损或磨损严重,且数量超过5个。
e)防滑凸台非圆形或无防滑凸台。
5.1.4 表面质量
5.1.4.1 产品各部位不许存在表1所示外观缺陷。
表1 产品外观缺陷
产品部位 | 缺陷名称 |
产品外露面 | 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颜色不均、伤痕、凹凸不平、显布纹 |
产品非外露面 | 缺损、毛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 |
铲平切割面 | 分层、毛刺、玻璃纤维裸露 |
5.1.4.2 产品所有装饰性表面应光滑平整,整体厚度均匀。
5.1.5 性能要求
5.1.5.1 翻新检修的玻璃钢水盘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项目 | 要求 | 试验方法 |
密度 kg/m3 | ≤2100 | GB/T 1033.1-2008 |
抗压强度 MPa | ≥110 | GB/T 2567-2021 |
弯曲强度 MPa | ≥30 | GB/T 2567-2021 |
吸水率 % | ≤0.1 | GB/T 1462-2005 |
巴氏硬度 | ≥60 | GB/T 3854-2017 |
5.1.5.2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应有裂纹、扭曲、变形、下塌等缺陷。
5.1.5.3 玻璃钢水盘各层结合紧密,不应有分层、剥离、裂纹、缺损、固化不良等现象。玻璃钢水盘上表面(圆形防滑凸台除外)应平整顺滑,且从四周向最低排水口处均匀倾斜,水平放置时各处不许存积水。
5.1.5.4 玻璃钢水盘和便器、地漏等预埋件连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应有松动、裂纹、渗水、剥离、脱落、玻璃纤维裸露等现象,且结合处采用胶衣封边处理。
5.1.5.5 预埋冲水管路冲水畅通,无渗漏
。各预埋排水管、地漏管的配件检修或者新制时,须加装挡圈,各预埋排水管、地漏(管端不带管螺纹的)外径原则上须控制为下述尺寸:、、、、、、、;加装挡圈后外径必须控制为:26、31、38、46、54、64、74、84;安装后各预埋排水管、地漏(管端不带管螺纹的)等伸出铁地板下表面(铁地板带套管时需伸出套管)的长度须按以下尺寸控制:原车伸出长度大于41mm时,保持原车长度;原车伸出长度小于41mm时,原则上须将伸出长度控制在41mm~91mm之间。各预埋排水管、地漏(管端不带管螺纹的)等的管路长度按照检修或加改明细执行,若不符合上述要求时,排水管均按上述要求更改。挡圈更改示意参照图1,具体要求详见分解单。图1
5.1.5.6 检修用非金属材料阻燃要求须符合QCR 699中表4的要求。
5.1.5.7 产品所用原材料、胶粘剂应符合TB/T 3139中的相关规定。
5.1.5.8 地漏更换样式见附件1。
5.1.7 质量保证
按照本技术要求检修的玻璃钢水盘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1个A4修期内无裂损、异色,防滑作用良好。
5.2 翻新检修
5.2.1 环境要求
施工喷涂环境要求: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不高于75%。
5.2.2 清洗
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对玻璃钢水盘外表面进行清洗,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他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5.2.3 打磨
对玻璃钢水盘表面进行打磨,除去防滑凸台及开胶、起层、破损的表层,打磨后表面平整顺滑,倾斜度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5.2.4 预埋件检修
5.2.4.1 玻璃钢水盘预埋管、地漏等状态不良时检修或更新。
5.2.4.2 便器表面防粘涂层重新喷涂,更换时须为不锈钢制品。
5.2.4.2.1 不锈钢便器表面允许存在深度<0.5mm,直径<5mm的非密集性凹坑,便斗内壁不允许存在影响自身冲水功能的凹坑,不锈钢便盆禁止刷漆或喷塑。
5.2.4.2.2 A4修原车非不锈钢便器表面为特氟龙图层时,破损处须采用玻璃钢腻子修复,并喷同色胶衣。
5.2.4.3 检查直排便器冲水管路时,须剖开包裹冲水管路的玻璃钢基材;冲水管路进行冲水试验,管路渗漏或冲水不畅通时,进行检修或更新。
5.2.4.4 玻璃钢水盘有塌陷、松动、腐蚀等缺陷的,剔除缺陷部分,用不饱和聚酯树脂与珍珠岩等材料的混合物填充修补。
5.2.5 预埋件更新
a) 在玻璃钢水盘表面上切割蹲便器安装槽,切割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蹲便器定位尺寸。
b) 预埋件安装前须对非预埋部分外露表面做好防护。
c) 蹲便器安装区域内须填充满玻璃钢混合腻子,****点击查看中心定位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尺寸。蹲便器在初步固定过程中表面受力不少于600N,粘接面贴合严密,表面受力均匀。
d) 预埋管、地漏孔定位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尺寸。
e) 更新的预埋件定位尺寸公差为±2.5mm,螺栓等紧固件相对位置定位公差为±1mm。
f) 预埋件与玻璃钢水盘之间不许有间隙。
g) 非不锈钢材质排水管、地漏更新为不锈钢材质,其余预埋件更新时符合原设计结构。
h) 更新的不锈钢预埋管须焊接防脱防转横梁。
i) 更新便器须带有防滑踏面。
j) 排水管、地漏等管件外径为60mm,尺寸公差为-2mm ,壁厚不小于2.5mm,不符合时更新。水盘分解单或图纸有特殊要求,按照分解单或图纸执行。
5.2.6 新制及粘接防滑层
5.2.6.1 新制防滑层从上到下结构依次为:胶衣层;仿理石层,具体成分为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等;胶衣层与仿理石层颜色一致,表面设防滑凸台,如图2。
图2
5.2.6.2 新制防滑层模具表面涂刷脱模剂应均匀、无漏涂。
5.2.6.3 胶衣按照主剂和固化剂配比要求调配,并搅拌均匀。
5.2.6.4 模具表面涂刷胶衣须均匀、无漏涂,涂刷量不得少于定额值,初步固化后,铺装玻璃丝布,玻璃丝布应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
5.2.6.5新制防滑凸台排列横平竖直;新制胶衣层厚度不低于0.9mm。
5.2.6.6 新制防滑层切割后应符合玻璃钢水盘待粘接面尺寸。
5.2.6.7 玻璃钢水盘待粘接面涂刷玻璃钢混合腻子须均匀、无漏涂,涂刷量不得少于定额值。
5.2.6. 新制防滑层初步固定过程中每平方米受力不小于2000N,要求表面受力均匀,粘接面贴合严密。
5.2.6.9 脱模剂影响后道工序施工时清除干净。
5.2.6.10 新制及粘接防滑层施工时间不得超过6h。
5.2.6.11 新制仿理石层非防滑凸台区域厚度不低于1mm,新制防滑凸台厚度为2mm±0.1mm。
5.2.7 玻璃钢水盘立边检修
5.2.7.1 玻璃钢水盘立边轻微破损、开裂、划伤时,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附件G中G.2.4进行补糊或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5.2.7.2 玻璃钢水盘立边破损、腐蚀、变形、缺失严重时,截换处理。
5.2.7.3根据客车防火要求,玻璃钢洗面间须切除门槛翻边。
切除前 切除后
5.2.8 玻璃钢水盘背面检修
5.2.8.1 玻璃钢水盘背面不平、开裂、破损时,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附件G中G.2.4进行补糊或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5.2.8.2 玻璃钢水盘背面破损严重时,重新铺装玻璃丝布,并包裹蹲便器与玻璃钢水盘的连接部分,玻璃丝布须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增厚不超过0.5mm。
5.2.9 喷涂胶衣
5.2.9.1 玻璃钢水盘外露装饰面破损、划伤部分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5.2.9.2 玻璃钢水盘与预埋管、蹲便器等预埋件结合处用玻璃钢混合腻子进行找补,找补处圆滑过渡。
5.2.9.3 胶衣按照主剂和固化剂配比要求调配,加入适量稀释剂并搅拌均匀,静放5min~10min消除气泡后方可喷涂。
5.2.9.4 对玻璃钢水盘胶衣层喷涂两遍胶衣,在第一遍胶衣干燥后,可进行局部修补,再喷涂第二遍胶衣,两遍喷涂胶衣总厚度不低于0.3mm。
5.2.10 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完成后,胶衣层总厚度不低于1.2mm,新制防滑层胶衣与喷涂胶衣颜色一致。
5.3 原型检修过程及标准
5.3.1 玻璃钢水盘原型检修按照5.2.1、5.2.1、5.2.4、5.2.7、5.2.8、5.2.9执行。
5.3.2 喷涂胶衣总厚度应不低于0.5mm。
5.3.3 更新的排水管、地漏应为不锈钢材质,且更新的不锈钢排水管须焊接防脱防转横梁。
5.4检修后表面颜色采用灰色(RAL7040),另有要求除外。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检查
6.1.1 表面质量检查
在自然光线下,目视进行判断,检查结果应符合5.1.4、5.1.5规定。
6.1.2 尺寸测量
产品自然放置状态下,采用常规测量工具对产品外形尺寸及预埋件定位尺寸进行测量,检查结果应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6.2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按TB/T 3138表8规定的项目(巴氏硬度、吸水率、抗压强度、弯曲强度)、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1.6.1的规定。
6.3 防火性能试验
6.3.1 氧指数
按GB/T 8924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6.6的规定。
6.3.2 45°角燃烧
按TB/T 3138附录A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6.6的规定。
6.4 耐落球冲击试验
在玻璃钢水盘中央部位,将质量为112 g±1 g的Ф30mm钢球从2 m高度自由落下,反复5次玻璃钢水盘表面无裂纹和变形。
6.5 耐沙袋冲击试验
在玻璃钢水盘中央部位,将质量为6 kg的砂袋(由帆布和半个排球制作,里面装有干砂,上部扎紧、半球部朝下)从1 m高度自由落下,反复5次玻璃钢水盘表面无裂纹和变形。
6.6 盛水试验
水平放置玻璃钢水盘并向内注水,液面高出玻璃钢水盘内表面最高处5mm,保持30 min,实验结果应符合5.1.6.3的规定。
6.7 冲水试验
直排蹲便器冲水管路进行冲水试验,压力300kPa,持续1min,试验结果应符合5.1.6.5的规定。
6.8 胶衣厚度检测
将玻璃钢水盘均分切割成两部分,切割线须经过防滑凸台,在刨面长度方向上选定3点,使用刻度放大尺测量胶衣层厚度,测量数值的平均数应符合5.2.10的规定。
6.9 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产品所用原材料、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按照TB/T313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1.6.7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翻新检修玻璃钢水盘检验
7.1.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时,随机抽样一个产品,检验过程中不许更换,检验项目应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首次生产时;
b)生产设备、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连续生产五年时;
d)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生产场地变更时。
7.1.3 例行检验
7.1.3.1 产品出厂时应按表2进行例行检验。
7.1.3.2 例行检验应逐件进行,合格的产品应有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车号、检修单位名称或代号、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7.1.4 检验项目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型式检验 | 例行检验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表面质量检查 | √ | √ | 5.1.4、5.1.5 | 6.1.1 |
2 | 尺寸检查 | √ | √ | 6.1.2 | 6.1.2 |
3 | 巴氏硬度 | √ | — | 5.1.6.1 | 6.2 |
4 | 吸水率 | √ | — | 5.1.6.1 | 6.2 |
5 | 抗压强度 | √ | — | 5.1.6.1 | 6.2 |
6 | 弯曲强度 | √ | — | 5.1.6.1 | 6.2 |
7 | 氧指数 | √ | — | 5.1.6.6 | 6.3.1 |
8 | 45°角燃烧 | √ | — | 5.1.6.6 | 6.3.2 |
9 | 耐落球冲击试验 | √ | — | 6.4 | 6.4 |
10 | 耐沙袋冲击试验 | √ | — | 6.5 | 6.5 |
11 | 盛水试验 | √ | √ | 5.1.6.3 | 6.6 |
12 | 冲水试验 | √ | √ | 5.1.6.5 | 6.7 |
13 | 胶衣厚度检测 | √ | — | 5.2.10 | 6.8 |
13 | 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 √ | — | 5.1.6.7 | 6.9 |
注1:标有“√”号的为强制性检验。 注2:标有“—”号的为不检验项。 |
7.2 原型检修玻璃钢水盘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按7.1.3进行检验。
8 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包装
8.1.1 产品检验合格后,其装饰表面应用可剥性保护膜进行有效的防护保护,以防止磕碰、划伤及污染表面。
8.1.2 产品的包装应确保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损伤产品。
8.2 运输和贮存
8.2.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
8.2.2 产品在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对蹲便器采用专用保护器具,对预埋管口采用塑料保护盖保护。
8.2.3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应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禁止叠放,避免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应远离火源1m以上;应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性气体。
9 质保期
9.1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A4修。
9.2 供货单位需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自收到售后服务的请求时起,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需赴现场进行处理,须在24小时或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准时到达,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一切费用自理。
9.3 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故障,必须在赴段处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报告单,未按期反馈者,按相关售后服务规定进行考核。
9.4 对于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点击查看公司的有关规定追究厂家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5 双方有要求另作规定。
10.技术响应
在生产过程中,因产品设计图纸改变或生产工艺需要等原因做某些修改或添加时,承修方应执行。
11 有效期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12 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
编号:SKWJ-63
版本:6
玻璃钢墙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12月
玻璃钢墙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铁路客车玻璃钢墙板(包括间壁板、端墙板、侧墙板、饰带板)委外检修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使用寿命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路客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及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30-2007 色漆和清漆 摆杆阻尼试验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34-1993 漆膜耐汽油测定法
GB/T 1735-2009 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
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1768-2006 色漆和清漆耐磨性的测定旋转橡胶砂轮法
GB/T 3854-2005 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3961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GB/T 6742-2007 色漆和清漆 弯曲试验(圆柱轴)
GB/T 7124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 8323.2 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8924 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GB/T 9279-2007 色漆和清漆划痕试验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3-2007 色漆清漆 杯突试验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的测定
GB/T 14522-2008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 荧光紫外灯
GB/T 1642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T 17657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1563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TB/T 2393 机车车辆面漆技术标准
TB/T 3138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GSB G51001-1994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FRP制零件品质标准
TG/CL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TJ/CL 443 《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
Q/CR 283.3 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Q/CR 502-2020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墙板和顶板
Q/CR 699-201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ISO 19702 用傅里叶变换红外(FTIR)光谱对燃烧产物中有毒气体和蒸汽的取样和分析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裂纹:制品因内部应力、外部冲击或环境等影响而产生的可见性裂缝。
气泡:由于空气、水等包含在制品内部形成的空洞。
针孔:出现在制品表面小于1mm的盲孔。
小孔:出现在制品表面直径1mm~4mm的盲孔。
颜色不匀:由于着色材料分布不良或表面层厚度不均匀引起的颜色不匀。
分层:层合材料的层间分离现象。
固化不良:固化度低于80%,比巴氏硬度的规定值低20%以上或有粘手现象。
浸渍不良:树脂没有浸透玻璃纤维的现象。
伤痕:由于加工、擦、刮等留下的痕迹。
损缺:表面缺少或损伤部分。
毛刺:由于制作时制品边沿的溢边和加工不良所造成的玻璃针刺。
修补痕迹:由于修补而留下的印记。
变形:制品形状出现翘曲、歪扭现象。
截面玻璃纤维裸露:制品生产过程中,因机械加工、切割面未经处理造成的截面玻璃纤维突出的现象。
皱纹:制品表面出现的褶皱。
凹凸不平:制品表面凹凸的现象。
显布纹:由于胶衣层厚度不足,使玻纤布纹在装饰面显露出来的现象。
胶衣脱落:复合材料表面的树脂层剥离、掉落。
4.分类及标识
4.1 产品分类
产品按生产工艺分为手糊玻璃钢(即纤维增强塑料)和模压玻璃钢制墙板。
4.2 产品标识
产品的非工作面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标识,标识的内容应至少包含制造商名称或代码、产品的图号、名称、生产日期等主要信息。其它附件信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使用条件
5.1 环境温度:-40℃~+45℃
5.2 海拔高度:≤2500m。
5.3 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5.4 冲击振动:相对于列车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存在着频率1Hz至50Hz的正弦振动,f=1Hz~10Hz时振幅为25/f2(mm),f=10~50Hz时振幅为250/f2(mm)。
5.5 使用环境: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特殊情况下会有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5.6 其他:列车运行区段使用条件与上述条款有差异时,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6.检修技术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产品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统型图样和技术文件。且需符合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6.1.2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须按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6.1.2条款执行。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应与墙板粘接并使用不低于2mm厚的玻璃钢层糊制牢固,不应出现松动、脱落现象;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制件应进行防腐阻燃处理。手糊玻璃钢产品背面的预埋件安装位置应满足图纸的规定或按原位置粘接、糊制。
6.1.3 产品与尼龙搭扣的粘接面应平整,以保证尼龙搭扣与墙板粘接牢固。尼龙搭扣的粘接位置按原位置或原结构恢复,并要保证尼龙搭扣与墙板粘接牢固,需保证配件安装时尼龙搭扣的连接强度,配合尺寸正确、严密、牢固。尼龙搭扣的规格型号须与原结构一致。
6.2 外形、尺寸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玻璃钢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要求
类型 | 长宽公差 | 厚度公差 | 平整度(≤1㎡范围内) | 整件平整度 | 直线度要求 | 对角线 | 轮廓误差(与理论轮廓线误差) |
手糊 | ±1mm | +1 0mm | ≤1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模压 | ±1mm | +0.5 -0.2mm | ≤0.5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6.3 表面质量
6.3.1 产品各部位不允许存在表2所列的外观缺陷:
表2 不应存在的产品外观缺陷
产品部位 | 缺 陷 名 称 |
产品可见面 | 小孔、裂纹、气泡、皱纹、损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伤痕、凹凸不平、显布纹、修补痕迹 |
产品背面 | 缺损、毛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 |
切割面 | 分层、毛刺、截面玻璃纤维裸露 |
6.3.2对所有玻璃钢制件作外观鉴定后确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更新。
6.3.2.1 对已完全断裂,其反面补强又影响组装的配件。
6.3.2.2 对表面已裂开,在其反面补强仍影响强度的受力配件。
6.3.2.3 对表面有孔,孔径超过Φ80mm的装饰性配件。
6.3.2.4 需更新的配件须按图纸或原样复制,颜色须一致。
6.3.3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质量保证期内不得出现由质量造成的变色、裂纹、破损、胶衣或漆层脱落、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
6.4 产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不允许有扭曲、变形、下塌等现象,在自然光下不允许有透光现象。
6.5 产品装饰表面处理及外观颜色
6.5.1 产品的装饰表面及外观颜色应符合各车型的美工技术条件要求。
6.5.2 产品需喷漆时,喷漆前表面处理应符合Q/CR 283.3的规定。
6.6 性能要求
6.6.1 物理机械性能
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满足Q/CR502的规定。
6.6.2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的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须按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6.6.2条款执行。
6.6.2.1 产品背面预埋件与产品粘接时使用的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应大于或等于6MPa。
6.6.2.2 预埋件处安装实物或模拟实物时,衣帽钩处应能承载大于或等于150N的承载力,除衣帽钩及有特殊加载力要求以外的其他设备件处应能承载不小于3倍重量的承载力。
6.6.3 装饰表面漆膜性能
表面喷漆时,漆膜厚度在60μm以上,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漆膜裂纹、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缺陷,要求漆膜在满足车辆运营环境的前提下易清洗、耐磨、抗剥离;表面漆膜性能要求见表3所示。
表3 表面漆膜性能及试验方法
试验项目 | 指标要求 | 试验方法、手段或执行标准 |
弯曲性能试验 | ≤2mm | |
杯突试验 | ≥4mm | GB/T 9753-2007 色漆清漆 杯突试验 |
耐冲击试验 | ≥50cm |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
硬度 | ≥0.5 | GB/T 1730-2007 漆膜硬度测定法摆杆阻尼试验 |
划格试验 | ≤1级 |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
耐磨性试验 | 采用CS10轮,500g,500周期后重量损失不超过30mg | GB/T 1768-2006 色漆和清漆耐磨性的测定 旋转橡胶砂轮法 |
划痕试验 | ≥2.5kg(划针划透涂层所需的最小负荷) | GB/T 9279-2007色漆和清漆划痕试验 |
耐汽油性能 | ≥24h, 无起泡、起皱,允许轻微失光和变色 | GB/T 1734-1993漆膜耐汽油测定法 |
耐酸碱性能 | ≥30min ,漆膜外观颜色无变化、允许轻微失光 | 分别用0.15ml规定的溶液滴到水平放置的试板表面,在规定时间后将残存溶液清洗干净 |
耐热性能 | 150℃±2℃≥1h漆膜无起泡、脱落、开裂及变色等现象 | GB/T 1735-2009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 |
耐水性能 | ≥24h,无起泡、起皱、脱落,允许轻微失光和变色,2h内恢复 | GB/T 1733-1993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
耐人工气候加速试验 | 1000h≤2级 | GB/T 14522-2008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 荧光紫外灯 |
**的测定 | 符合美工技术条件 | GB/T 9754-2007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的测定(60°镜面**) |
6.6.4 防火性能
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TB/T3138和Q/CR699的规定,毒性指数要求需符合Q/CR699的规定,毒性气体测试方法参见Q/CR 699-2019《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中附录B方法1。
6.6.5 环保要求
产品所用胶粘剂、油漆等的有害物质限量和甲醛释放量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6.6 耐老化性能
试验条件下进行老化性能试验,试验时间为500小时。产品表面不出现开裂。
6.7 寿命要求
在正常使用、维护、检修条件下,应保证一个A4修。
6.8 墙板检修要求
6.8.1 玻璃钢墙板检修后,应分别达到牢固、耐用、平整、严密、美观的要求,并符合现车规格。
6.8.2 在修补时外露表面不得使用钢钉或气钉。胶接时使用耐水胶合剂,非外露部分木制件更换时做防腐处理。
6.8.3 端墙板、侧墙板、间壁板、饰带板基材为胶合板、外表面糊玻璃钢者须无腐朽、脱胶及破损;不良时截补或更换。
胶合板起层开胶时,灌乳白胶后加垫板夹紧固定,固化20h后卸下垫板,要求粘贴牢固,表面平整。6.8.3.1 边缘缺损、腐朽宽度在100mm以内,长度不超过边长1/3可采用局部带胶搭接、挖补方式修复。缺损、腐朽宽度在100mm以上500mm以内,长度超过边长1/3可采用带胶通长截换、搭接、穿条拼接方式修复。四角缺损、腐朽可采用带胶搭接、挖补方式修复。
6.8.3.2 卧车包间间壁板下部腐朽者允许截换,截换高度不超过400mm。截换处须保证牢固、严密。腐朽截换高度超过400mm时更换新板。厕洗室、茶炉室、锅炉室等易腐朽间壁,截换处理。
6.8.3.3 间壁板截补要求
6.8.3.3.1 搭接
6.8.3.3.1.1 厚度≥10mm胶合板可采用搭接方式进行截补,搭接截补断面如图1所示。
6.8.3.3.1.2 截补后两胶合板间隙 L1≤2mm,搭接宽度L2≮60mm。
6.8.3.3.1.3 连接时应使用耐水胶合剂,固定时不得使用钢钉或气钉连接,螺钉间距≤200mm。
6.8.3.3.2 拼接
6.8.3.3.2.1 厚度≥20mm胶合板可采用拼接方式进行截补,拼接截补断面如图2所示。
6.8.3.3.2.2 两板拼接后,穿条与两胶合板间隙 L1≤2mm,拼接宽度L2=50~60mm。
6.8.3.3.2.3 穿条厚度8±0.5mm,拼接使用的穿条不允许使用带贴面的胶合板,必须使用无面胶合板,拼接时应使用耐水胶合剂。
图1 图2
6.8.3.4 间壁板门口处钉孔用木楔蘸乳白胶堵孔或用木条局部挖补。
6.8.3.5间壁板锁口板处(包括拉门锁口板处),状态良好者钉孔用木楔蘸乳白胶堵孔并铲平;状态不良者(开胶、起层、缺损等),用与间壁板同等厚度的木方带胶挖补处理。
图3
6.8.4 客室内与小间相邻的间壁板上套钉安装孔及包间顺墙上卧铺脚蹬的套钉安装孔检修时不予堵孔(表面补糊者及新制件需车下开孔)。其它安装套钉的墙板对套钉安装孔进行封堵。
6.8.5 钉孔处理
6.8.5.1 板面废透孔、钉孔须用带胶木楔填堵严密、胶接牢固,保证板面平整。
6.8.5.2 各继续使用的机螺钉孔(含预埋件等)应清晰可辨。
6.8.6 间壁板(含上亮板)铣口要求
6.8.6.1 间壁板(厚度≥17mm)需两块对接安装时(含上亮板),必须加工穿条槽或搭接口,具体形式按分解检修明细表、图纸要求或原结构检修,若原结构没有铣口(型材连接或连接铁板固定方式的除外),则统一改为穿条形式。
6.8.6.2 横间壁对接、顺间壁对接或间壁板与上亮板对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图4 图5
6.8.6.2.1 明缝结构:有自然缝平对接、封边对接、弯曲板对接等结构,如图4所示为封边结构对接;
6.8.6.2.2 T形压条结构,如图5所示;H型铝型材连接结构;连接铁板固**构。
6.8.6.3 穿条槽需利用立铣或其它设备加工,连接穿条槽8×25~30mm(位置居中),成对间壁板及对应配合的上亮板在明显位置返打标识(依据原板、图纸或分解检修明细表)。根据加工后的穿条槽选配适当的玻璃钢穿条(7-0.2 -0.5×35~55mm),穿条颜色须与间壁板颜色一致,做好标识随间壁板一起送出。
6.8.6.4 穿条式自然缝的间壁板(含上亮板)同车或同部位一次铣口,并涂打安装定位号。
6.8.6.5 不允许两块间壁板(含上亮板)没有铣口或搭接口直接对接,型材连接或连接铁板固定方式的除外。
6.8.6.6 各门口处间壁板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3 mm;软卧车客室顺间壁板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3mm;内端拉门间壁板允许向门外侧弯曲不得超过3 mm;其它间壁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5 mm;侧墙板每**米弯曲不超过10 mm;直弯后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更换新板。
6.9 附属件组成要求
6.9.1 各检查门分解检修:检查门锁、安全装置等分解检修;三角压紧锁分解检修,各部件状态良好,三角芯及锁舌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检修后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性能良好,开启及关闭标识准确。
6.9.1.1 墙板用拉紧锁须更新为符合TJ/CL443《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的拉紧锁。
6.9.1.2根据检修明细单、图纸或实样按原位置将墙板背面各种衬木带胶安装齐全、牢固。
6.9.1.3 附属的金属部件变形时调修或更新;各外露金属部件应抛光氧化、电镀、喷塑或油漆处理,同种部件表面处理方式应一致。
6.9.1.4对于间壁板内预埋的安装脚蹬、卧铺等配件的预埋件,检修时要使用相对应规格的紧固件进行试装,确保预埋件内部螺纹良好,紧固件安装牢固无松动为合格标准,若合格可不做处理,否则分解检修,无法检修时更新处理。墙板检修后按分解单或图纸将预埋件安装螺钉孔开出,并在板面预埋件安装螺钉孔处粘贴纸胶带防护,防止预埋件栽丝孔内进入杂物,影响下道工序安装。
6.9.2 检查门组成
6.9.2.1 镶条、压条组装平整、牢固,接缝及对接结构按原车形式或按外委检修明细表要求执行。检查门为圆角型式的,型材接****点击查看中心。检查门为直角型式的,型材接缝处应采用45度角对接结构。
6.9.2.2 折页安装须牢固,须按原型或外委检修明细表要求更新。
6.9.2.3 暗锁式检查门与墙板组合后,安锁侧和折页侧与墙板间隙须为2.5mm以内,锁口搭接量须保证6~8mm,锁舌伸出后与墙板接触处需加装垫铁,检查门锁闭后无窜动量。
6.9.2.4 拉紧锁安装
6.9.2.4.1 拉紧锁安装面板上开直径220 0.5mm安装孔,距边定位30mm,并将防转板安装于面板背面,****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对正,防转板长边与门板平行。
6.9.2.4.2 锁闭状态下锁芯红点和突台上红点对齐,其所在直线与门边所在直线垂直。
6.9.2.4.3 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22、六角螺母\M22X1.5,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20N.m。
6.9.2.4.4 安装锁舌,将锁体置于锁闭状态,如锁舌有弯曲,根据拉紧厚度判断锁舌向上或向下弯曲安装,然后根据锁舌与锁轴配合的唯一方向安装,此时锁舌方向应与锁闭红点方向一致,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8和六角法兰螺母\M8,将锁体置于打开状态,将六角法兰螺母\M8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10N.m,并涂打防松标记。
6.9.2.4.5 检查打开和锁闭状态:
打开状态:锁舌与门边平行,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绿点对正。
锁闭状态:锁舌与门边垂直,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红点对正。
锁具带有开/关标记(绿/红圆点),标记应在一个A5级修周期内不掉色。
6.9.2.4.6 检查门锁在自由状态下作用是否良好,门锁安装须牢固。
6.9.3 玻璃钢墙板及检查门上的折页、检查门锁及挡、塞拉门检查罩板锁及挡等功能性配件,需按要求的指定位置或原位置安装。
6.9.3.1 安装时需使用螺钉或螺栓紧固,不可以只用胶粘接。
6.9.3.2 各配件在产品背面(非可见面)使用螺钉紧固时,产品安装钉处需有用胶粘接并使用不低于2mm厚的玻璃钢层糊制牢固的备木,备木厚度不小于15mm,备木尺寸需不小于配件的安装面,且备木需经过防腐阻燃处理。加装备木后,检查门锁挡、塞拉门检查罩板锁挡等有配合尺寸要求的配件,应相应的调整锁挡的配合角度,防止因加装备木而造成配合误差。
6.9.3.3 受安装结构限制,需在正面使用螺栓连接固定时,应采用盘头螺栓加螺母紧固,螺栓与墙板接触面需加装平垫圈。要求各配件安装后牢固、无松动。
6.10 出(过)线孔(口)加工要求
6.10.1 墙板原为圆形出线孔的,统一改为直径30mm的圆孔,电热器出线孔须扩为直径40mm的圆孔,并加装相应规格的过孔防护胶圈,出线孔为矩形的(如电器柜配线出线孔),加装相应规格的U型过孔防护胶条,加装胶条及胶圈后使用401胶水粘接牢固。厕所锁盒线出线孔须扩为20mm的圆孔(但需保证锁盒安装后出线孔不外露),不加胶圈。
6.10.2 将过线孔或过线口边缘用砂纸或木工锉刀打磨圆滑。
6.10.3 过线口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条,过线孔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圈,并用401胶水粘接牢固,禁止使用小钉固定。
6.10.4 通过配线的过线口,须在对应过线口的阳角部位倒圆角,无明显棱角,圆滑过渡。
6.10.4.1 3mm墙板倒圆角半径为1.5mm;
6.10.4.2 5mm墙倒圆角半径为1.5-2.5mm;
6.10.4.3 10、15、20、25mm厚板倒圆角半径为1.5-5mm。
6.10.4.4 墙板倒圆角须防止口孔边缘翘起、破损,倒圆角后如有破损、翘起须及时施胶加压。
6.10.5 在暗线槽部位使用专用防穿胶带在墙板上双面粘贴,标记出暗线槽位置及走向;明线槽只需单面粘贴,防止后道工序安装时穿钉。
6.10.6 乘配间壁过线口横向不小于250mm,纵向不小于70mm。****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线对齐。
6.11 检修要求
6.11.1 清理表面
对所有玻璃钢制品表面残留的紧固件、连接件及其它未分解彻底的零件拆除。
6.11.2 表面清洗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清洗(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6.11.3 打磨
采用粒度为220~260的砂纸对所有玻璃钢制件的表面全面打磨。其目的为增加涂膜的附着力。打磨后其表面要求无**度,达到全面“倒光”。
6.11.4 补糊
对玻璃钢制品开裂、破损及折断处在其反面进行补糊加强,补糊处须进行表面清理干净,补糊采用的粘结剂可用不饱合聚酯也可采用环氧树脂。增强材料只允许采用已处理过的中碱和无碱玻纤布,但要注意补糊处(如安装定位的接触处,其它配件连接处等)不能影响组装。
6.11.5 刮腻子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的钉眼、裂纹及缺损处采用不饱合聚酯腻子找补,对那些表面损坏面积超过1/5或龟裂严重的找补腻子再满刮1~2遍腻子。
6.11.6 水磨
对已刮腻子表面和未刮腻子表面均需全面进行水磨,不得漏磨。
6.11.7 喷漆
对已处理检查合格的产品按照美工要求喷涂面漆2遍,在第1遍面漆干燥后,仍可进行局部修补打磨,第二遍面漆喷涂后要求涂膜均匀,无流坠、无露底、无针孔、无明显颗粒等不良缺陷。
6.11.8 检修后须保证原有使用性能。
6.12 恢复标识:墙板检修、新制后按规定对成品恢复标识,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
6.13 通风、干燥要求
墙板检修完工后,不允许堆码放置。各件应放置于干燥、通风处存放不低于24小时后方可包装。
7.检验方法
7.1 外形、尺寸测量
产品尺寸测量应按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统型图样及相关要求进行,单位为mm。测量产品的长、宽、厚、形状、角度和对角线、平整度等尺寸时随机取3点进行测量,测量3次,取平均值。
7.2 表面质量
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用目视(校正视力)及手感触的方法进行检查。要求其表面平整细腻,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刀痕、腻埂、漆膜裂纹、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缺陷。
7.3 产品表面外观颜色
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用目视(校正视力)方法与美工样板比对。
7.4 性能检验
7.4.1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物理机械性能按Q/CR502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检验。
7.4.2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按GB/T 712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检验:
7.4.2.1 模拟衣帽钩安装结构,对衣帽钩施加垂直力150N,加载时间为2min,卸载24h后产品应无结构损坏,无塑性变形。
7.4.2.2 对除衣帽钩及有特殊加载力要求以外的其它设备件,模拟实物安装结构,取不小于安装实物重量3倍的载荷进行加载试验,加载时间为2min,卸载24h后产品应无结构损坏,无塑性变形。
7.4.3 表面漆膜性能试验
按表3规定的试验方法、手段或执行标准进行。
7.4.4 防火性能试验
7.4.4.1 氧指数
按GB/T 8924、GB/T 2406.2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7.4.4.2 45°角燃烧
按TB/T 3138附录A和Q/CR699附录A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7.4.4.3 烟密度D4
按GB/T 8323.2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7.4.4.4 毒性指数(CITG)
按Q/CR699附录B方法1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7.4.5 环保性能试验
7.4.5.1 甲醛释放量
甲醛释放量按TB/T 3139和GB/T 17657中规定进行检验。
7.4.5.2 有害物质限量测定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测定按GB 18583中规定进行试验。
油漆类中有害物质限量测定按GB 18581中规定进行试验。
7.4.6 耐老化性能试验
按GB/T 14522规定的要求进行。
7.5 整体质量:符合6.1~6.13要求。
8.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1.1 例行试验
制造商应对所有产品进行例行试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用户也可以在交货的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以验证例行试验结果。
8.1.2 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8.1.2.1 新产品定型或首次生产时;
8.1.2.2 产品结构、生产设备、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8.1.2.3 正常连续生产5年时;
8.1.2.4 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8.1.2.5 生产场地变更时。
8.2 检验项目
产品的检验项目见表4。
表4 检验项目
序号 | 试验内容 | 型式试验 | 例行试验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尺寸测量 | √ | √ | 6.2 | 7.1 |
2 | 表面质量 | √ | √ | 6.3 | 7.2 |
3 | 外观颜色 | √ | √ | 6.5 | 7.3 |
4 | 物理机械性能 | √ | — | 6.6.1 | 7.4.1 |
5 | 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 √ | — | 6.6.2 | 7.4.2 |
6 | 表面漆膜性能 | √ | — | 6.6.3 | 7.4.3 |
7 | 氧指数 | √ | — | 6.6.4 | 7.4.4.1 |
8 | 45O角燃烧 | √ | — | 6.6.4 | 7.4.4.2 |
9 | 烟密度D4 | √ | — | 6.6.4 | 7.4.4.3 |
10 | 毒性指数(CITG) | √ | — | 6.6.4 | 7.4.4.4 |
11 | 甲醛释放量 | √ | — | 6.6.5.1 | 7.4.5.1 |
12 | 有害物质限量测定 | √ | — | 6.6.5.2 | 7.4.5.2 |
13 | 耐老化性能 | √ | — | 6.6.6 | 7.4.6 |
注1:标有“√”号的为强制性试验。 注2:标有“—”号的为不检验项。 |
8.3 检修方提供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
8.4 检验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本单位对产品进行车下和车上检验。
8.5 验证争议:本单位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由检修方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9.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维护、检修条件下为1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0.标志、包装防护、运输、贮存
10.1 标志
按规定恢复涂打标记符号,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每个产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产品标号、名称、规格、版本号及永久性标识,以及附有质检合格标签和生产厂家的标志。
10.2 包装防护
检修方应根据产品特性提供产品的包装,要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及存储过程中不受运输工具或气候条件的影响。包装箱内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如泡沫塑料等材料),保证产品运输不许损坏的要求。产品运输到订货方之前所发生的损坏由供货方负责。
10.3 运输
产品在搬运时应轻装轻放,产品运输时应采取适当方式装载和固定,以免磕碰损坏和变形,本单位有关部门有权根据损坏程度提出整改要求(不影响产品性能)并直至拒绝接受产品(影响产品性能)。运输方式双方约定或按合同要求。
10.4 贮存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且应贮存在室内。须远离火源1 m以上;须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须禁止因叠放导致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须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型气体。
10.5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1.技术交流
在生产过程中,因产品设计图纸改变或生产工艺需要等原因做某些修改和添加时,检修方应积极配合。
12.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编号:SKWJ-96
版本:6
玻璃钢顶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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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
玻璃钢顶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铁路客车玻璃钢顶板委外检修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使用寿命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路客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及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B/T 3138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TJ/CL 443 《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
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
Q/CR 283.3 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Q/CR 502-2020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墙板和顶板
Q/CR 699-201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裂纹:制品因内部应力、外部冲击或环境等影响而产生的可见性裂缝。
气泡:由于空气、水等包含在制品内部形成的空洞。
针孔:出现在制品表面小于1mm的盲孔。
小孔:出现在制品表面直径1mm~4mm的盲孔。
颜色不匀:由于着色材料分布不良或表面层厚度不均匀引起的颜色不匀。
分层:层合材料的层间分离现象。
固化不良:固化度低于80%,比巴氏硬度的规定值低20%以上或有粘手现象。
浸渍不良:树脂没有浸透玻璃纤维的现象。
伤痕:由于加工、擦、刮等留下的痕迹。
损缺:表面缺少或损伤部分。
毛刺:由于制作时制品边沿的溢边和加工不良所造成的玻璃针刺。
修补痕迹:由于修补而留下的印记。
变形:制品形状出现翘曲、歪扭现象。
截面玻璃纤维裸露:制品生产过程中,因机械加工、切割面未经处理造成的截面玻璃纤维突出的现象。
皱纹:制品表面出现的褶皱。
凹凸不平:制品表面凹凸的现象。
显布纹:由于胶衣层厚度不足,使玻纤布纹在装饰面显露出来的现象。
胶衣脱落:复合材料表面的树脂层剥离、掉落。
4.分类及标识
4.1 产品分类
产品按生产工艺分为手糊玻璃钢和模压玻璃钢制顶板。
4.2 产品标识
产品的非工作面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检修标识,标识的内容信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使用条件
5.1 环境温度:-40℃~+45℃
5.2 海拔高度:≤2500m。
5.3 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5.4 冲击振动:相对于列车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存在着频率1Hz至50Hz的正弦振动,f=1Hz~10Hz时振幅为25/f2(mm),f=10~50Hz时振幅为250/f2(mm)。
5.5 使用环境: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特殊情况下会有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5.6 其他:列车运行区段使用条件与上述条款有差异时,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6.检修技术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产品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统型图样和技术文件。且需符合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6.1.2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须按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6.1.2条款执行。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应与顶板粘接并使用不低于2mm厚的玻璃钢层糊制牢固,不应出现松动、脱落现象;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制件应进行防腐阻燃处理。手糊玻璃钢产品背面的预埋件安装位置应满足图纸的规定或按原位置粘接、糊制。
6.1.3 产品与尼龙搭扣的粘接面应平整,以保证尼龙搭扣与顶板粘接牢固。尼龙搭扣的粘接位置按原位置或原结构恢复,并要保证尼龙搭扣与顶板粘接牢固,需保证配件安装时尼龙搭扣的连接强度,配合尺寸正确、严密、牢固。尼龙搭扣的规格型号须与原结构一致。
6.2 外形、尺寸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玻璃钢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要求
类型 | 长宽公差 | 厚度公差 | 平整度(≤1㎡范围内) | 整件平整度 | 直线度要求 | 对角线 | 轮廓误差(与理论轮廓线误差) |
手糊 | ±1mm | +1 0mm | ≤1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模压 | ±1mm | +0.5 -0.2mm | ≤0.5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6.3 表面质量
6.3.1 产品各部位不允许存在表2所列的外观缺陷:
表2 不应存在的产品外观缺陷
产品部位 | 缺 陷 名 称 |
产品可见面 | 小孔、裂纹、气泡、皱纹、损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伤痕、凹凸不平、显布纹、修补痕迹 |
产品背面 | 缺损、毛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 |
切割面 | 分层、毛刺、截面玻璃纤维裸露 |
6.3.2对所有玻璃钢制件作外观鉴定后确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更新。
6.3.2.1 对已完全断裂,其反面补强又影响组装的配件。
6.3.2.2 对表面已裂开,在其反面补强仍影响强度的受力配件。
6.3.2.3 对表面有孔,孔径超过Φ80mm的装饰性配件。
6.3.2.4 需更新的配件须按图纸或原样复制,颜色须一致。
6.3.3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质量保证期内不得出现由质量造成的变色、裂纹、破损、胶衣或漆层脱落、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
6.3.4 产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不允许有扭曲、变形、下塌等现象,在自然光下不允许有透光现象。
6.4 产品装饰表面处理
产品需喷漆时,喷漆前表面处理应符合Q/CR 283.3的规定。
6.5 产品的外观颜色
产品的装饰表面及外观颜色应符合各车型的美工技术条件要求。
6.6 性能要求
6.6.1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的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须按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6.6.2条款执行。
6.6.1.1 产品背面预埋件与产品粘接时使用的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应大于或等于6MPa。
6.6.1.2 预埋件处安装实物或模拟实物时,衣帽钩处应能承载大于或等于150N的承载力,除衣帽钩及有特殊加载力要求以外的其他设备件处应能承载不小于3倍重量的承载力。
6.6.2 装饰表面漆膜性能
表面喷漆时,漆膜厚度在60μm以上,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漆膜裂纹、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缺陷,要求漆膜在满足车辆运营环境的前提下易清洗、耐磨、抗剥离。
6.6.3 环保要求
6.6.3.1 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6.3.2 产品所用胶粘剂、油漆等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6.4 防火性能
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TB/T3138和Q/CR699的规定,毒性指数要求需符合Q/CR699的规定。
6.7 顶板检修要求
6.7.1 玻璃钢顶板检修后,应分别达到牢固、耐用、平整、严密、美观的要求,并符合现车规格。
6.7.2 在修补时外露表面不得使用钢钉或气钉。胶接时使用耐水胶合剂,非外露部分木制件更换时做防腐处理。
6.7.3 顶板为胶合板外糊玻璃钢者须无腐朽、脱胶及破损;不良时截补或更换。胶合板起层开胶时,灌乳白胶后加垫板夹紧固定,固化20h后卸下垫板,要求粘贴牢固,表面平整。
6.7.4 钉孔处理
6.7.4.1 板面废透孔、钉孔须用带胶木楔填堵严密、胶接牢固,保证板面平整。
6.7.4.2 各继续使用的机螺钉孔(含预埋件等)应清晰可辨。
6.7.5 顶板铣口要求
顶板(厚度≥17mm)需两块对接安装时,须加工穿条槽或搭接口,具体形式按分解检修明细表、图纸要求或原结构检修。
6.7.6 各顶板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5 mm,直弯后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更换新板。
6.8 附属件组成要求
6.8.1 各检查门分解检修:检查门锁、安全装置等分解检修;三角压紧锁分解检修,各部件状态良好,三角芯及锁舌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检修后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性能良好,开启及关闭标识准确。
6.8.1.1 顶板用拉紧锁须更新为符合TJ/CL443《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的拉紧锁。
6.8.1.2 根据检修明细单、图纸或实样按原位置将顶板背面各种衬木粘接、糊制安装齐全、牢固。
6.8.1.3 附属的金属部件变形时调修或更新;各外露金属部件应抛光氧化、电镀、喷塑或油漆处理,同种部件表面处理方式应一致。
6.8.2 顶板检查门组成
6.8.2.1 镶条、压条组装平整、牢固,接缝及对接结构按原车形式或按外委检修明细表要求执行。检查门为圆角型式的,型材接****点击查看中心。检查门为直角型式的,型材接缝处应采用45度角对接结构。
6.8.2.2 安全吊带
6.8.2.2.1 固定吊座应组装于固定式顶板或框架上,活动吊座应组装于检查门或活动式顶板上。其中,对顶板为玻璃钢材质时,固定吊座应组装于顶板承木上。对顶板骨架为框架结构时,固定吊座应组装于铝梁上侧面。
6.8.2.2.2 检查门组成(或活动式顶板)为单侧折页结构,有锁的一侧均应加装吊带。
6.8.2.2.2.1 门板长度≤600mm时,短吊带2组,吊带间距300mm;
6.8.2.2.2.2 门板长度>600且≤800mm时,短吊带2组,吊带间距400mm;
6.8.2.2.2.3 门板长度>800mm时,吊带两长(外侧)、两短4组,吊带间距400、600mm。
6.8.2.2.3 检查门组成(或活动式顶板)为无折页结构,两边锁舌伸出侧加装吊带。
6.8.2.2.3.1 门板长度≤600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300mm;
6.8.2.2.3.2 门板长度>600且≤800mm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400mm;
6.8.2.2.3.3 门板长度>800mm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600mm。
6.8.2.2.4 受结构及空间限制时允许对吊带间距进行调整,应确保安全可靠,同一检查门上吊带须安装对称。
6.8.2.2.5 组成后吊带总长度(含吊钩座):短吊带为300~400mm,长吊带为600~700mm。
6.8.2.2.6 安全吊钩须组成于吊带,为不可拆卸。
6.8.2.2.7 吊绳一端的吊座、吊环连接后,吊环闭合口处须焊死,此端安装到顶板上;另一端的吊环闭合口保留,此端安装到顶检门上。
6.8.2.2.8 检查门吊带须更新。
6.8.2.3 挂铁安装须牢固,与顶板上搭铁位置配合准确。折页底板活动须重新紧固,缺失须按原型补齐。
6.8.2.4 暗锁式顶板检查门与顶板组合后,顶板检查门安锁侧和折页侧与顶板间隙须为2.5mm以内,锁口搭接量须保证不得小于8mm,检查门下沉≤1mm。锁舌伸出后与顶板接触处需加装垫铁,检查门锁闭后无窜动量。
6.8.2.5 拉紧锁安装
6.8.2.5.1 拉紧锁安装面板上开直径220 0.5mm安装孔,距边定位30mm,并将防转板安装于面板背面,****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对正,防转板长边与门板平行。
6.8.2.5.2 锁闭状态下锁芯红点和突台上红点对齐,其所在直线与门边所在直线垂直。
6.8.2.5.3 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22、六角螺母\M22X1.5,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20N.m。
6.8.2.5.4 安装锁舌,将锁体置于锁闭状态,如锁舌有弯曲,根据拉紧厚度判断锁舌向上或向下弯曲安装,然后根据锁舌与锁轴配合的唯一方向安装,此时锁舌方向应与锁闭红点方向一致,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8和六角法兰螺母\M8,将锁体置于打开状态,将六角法兰螺母\M8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10N.m,并涂打防松标记。
6.8.2.5.5 检查打开和锁闭状态:
打开状态:锁舌与门边平行,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绿点对正。
锁闭状态:锁舌与门边垂直,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红点对正。
锁具带有开/关标记(绿/红圆点),标记应在一个A5级修周期内不掉色。
6.8.2.5.6 检查门锁在自由状态下作用是否良好,门锁安装须牢固。
6.8.2.5.7 锁舌与锁挡板的搭接量不得低于15mm。
6.8.2.6 外装锁安装
6.8.2.6.1针对顶板检查门与顶板间没有折页连接,只靠四个暗锁锁舌与锁受之间的摩擦力保持相对位置的通过台平顶板检查门,须加装外装锁。
6.8.2.6.2 仅装用旧标准暗锁的平顶板检查门,需加装外装锁。
6.8.2.6.3 已装用新标准《铁道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TJ/CL443-2015)拉紧锁的平顶板检查门,无需另行加装防脱明锁。
6.8.2.6.4 顶板检查门外装锁须符合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开启及关闭标识清晰准确。
6.8.2.6.5 外装锁锁舌与检查门的搭接量不小于15mm。
6.8.3 玻璃钢顶板及检查门上的折页、挂铁、吊带座、检查门锁及挡、塞拉门检查罩板锁及挡等功能性配件,需按要求的指定位置或原位置安装。
6.8.3.1 安装时需使用螺钉或螺栓紧固,不可以只用胶粘接。
6.8.3.2 各配件在产品背面(非可见面)使用螺钉紧固时,产品安装钉处需有用胶粘接并使用不低于2mm厚的玻璃钢层糊制牢固的备木,备木厚度不小于15mm,备木尺寸需不小于配件的安装面,且备木需经过防腐阻燃处理。加装备木后,检查门锁挡、塞拉门检查罩板锁挡等有配合尺寸要求的配件,应相应的调整锁挡的配合角度,防止因加装备木而造成配合尺寸误差。
6.8.3.3 受安装结构限制,需在正面使用螺栓连接固定时,应采用盘头螺栓加装螺母紧固,螺栓与顶板接触面需加装平垫圈。要求各配件安装后牢固、无松动。
6.9 出(过)线孔(口)加工要求
6.9.1 顶板原为圆形出线孔的,统一改为直径40mm的圆孔,并加装相应规格的过孔防护胶圈,出线孔为矩形的(如电器柜配线出线孔),加装相应规格的U型过孔防护胶条,加装胶条及胶圈后使用401胶水粘接牢固。
6.9.2 将过线孔或过线口边缘用砂纸或木工锉刀打磨圆滑。
6.9.3 过线口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条,过线孔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圈,并用401胶水粘接牢固,禁止使用小钉固定。
6.9.4 通过配线的过线口,须在对应过线口的阳角部位倒圆角,无明显棱角,圆滑过渡。
6.9.4.1 3mm胶合板倒圆角半径为1.5mm;
6.9.4.2 5mm胶合板倒圆角半径为1.5-2.5mm;
6.9.4.3 10、15、20、25mm厚板倒圆角半径为1.5-5mm。
6.9.4.4 顶板倒圆角须防止口孔边缘翘起、破损,倒圆角后如有破损、翘起须及时施胶加压。
6.9.5 顶板出线口(车上进入各电气柜配线)处须粘贴U型橡胶条防护,为保证空间,对电气柜顶板进线口大小明确如下要求:
6.9.5.1 电源箱顶板进线口横向(平行于柜体安装面,以下要求相同)不小于6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2 照明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3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3 应急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7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4 防滑器主机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1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5 四合一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10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6 ****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线对齐。
6.10 涂装要求
6.10.1 清理表面
对所有玻璃钢制品表面残留的紧固件、连接件及其它未分解彻底的零件拆除。
6.10.2 表面清洗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清洗(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6.10.3 打磨
采用粒度为220~260的砂纸对所有玻璃钢制件的表面全面打磨。其目的为增加涂膜的附着力。打磨后其表面要求无**度,达到全面“倒光”。
6.10.4 补糊
对玻璃钢制品开裂、破损及折断处在其反面进行补糊加强,补糊处须进行表面清理干净,补糊采用的粘结剂可用不饱合聚酯也可采用环氧树脂。增强材料只允许采用已处理过的中碱和无碱玻纤布,但要注意补糊处(如安装定位的接触处,其它配件连接处等)不能影响组装。
6.10.5 刮腻子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的钉眼、裂纹及缺损处采用不饱合聚酯腻子找补,对那些表面损坏面积超过1/5或龟裂严重的找补腻子再满刮1~2遍腻子。
6.10.6 水磨
对已刮腻子表面和未刮腻子表面均需全面进行水磨,不得漏磨。
6.10.7 喷漆
对已处理检查合格的产品按照美工要求喷涂双组份聚氨酯面漆2遍,在第1遍面漆干燥后,可进行局部修补打磨,第二遍面漆喷涂后要求涂膜均匀,无流坠、无露底、无针孔、无明显颗粒等不良缺陷。
6.10.8 检修后须保证原有使用性能。
6.11 恢复标识:顶板检修、新制后按规定对成品恢复标识,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
6.12 通风、干燥要求
顶板检修完工后,不允许堆码放置。各件应放置于干燥、通风处存放不低于24小时后方可包装。
7.检验方法
7.1 外形、尺寸测量
产品尺寸测量应按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统型图样及相关要求进行,单位为mm。测量产品的长、宽、厚、形状、角度和对角线、平整度等尺寸时随机取3点进行测量,测量3次,取平均值。
7.2 表面质量
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用目视(校正视力)及手感触的方法进行检查。要求其表面平整细腻,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刀痕、腻埂、漆膜裂纹、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缺陷。
7.3 产品表面外观颜色
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用目视(校正视力)方法与美工样板比对。
7.4 性能检验
7.4.1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按Q/CR 50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7.4.2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检验:
对除衣帽钩及有特殊加载力要求以外的其它设备件,模拟实物安装结构,取不小于安装实物重量3倍的载荷进行加载试验,加载时间为2min,卸载24h后产品应无结构损坏,无塑性变形。
7.5 整体质量:符合6.1~6.12要求。
8.检验验收
8.1 检修方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检验合格证。
8.2 检验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本单位对产品进行车下和车上检验。
8.3 验证争议:本单位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由检修方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9.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维护、检修条件下1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0.标志、包装防护、运输、贮存
10.1 标志
按规定恢复涂打标记符号,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
10.2 包装防护
检修方应根据产品特性提供产品的包装,要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及存储过程中不受运输工具或气候条件的影响。包装箱内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如泡沫塑料等材料),保证产品运输不许损坏的要求。产品运输到订货方之前所发生的损坏由供货方负责。
10.3 运输
产品在搬运时应轻装轻放,产品运输时应采取适当方式装载和固定,以免磕碰损坏和变形,本单位有关部门有权根据损坏程度提出整改要求(不影响产品性能)并直至拒绝接受产品(影响产品性能)。运输方式双方约定或按合同要求。
10.4 贮存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且应贮存在室内。须远离火源1 m以上;须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须禁止因叠放导致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须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型气体。
10.5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1.技术交流
在生产过程中,因产品设计图纸改变或生产工艺需要等原因做某些修改和添加时,检修方应积极配合。
12.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编号:SKWJ-108
版本:54
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03月
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技术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的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代替《SKWJ-108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技术条件》,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2.1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2.2 2016-12-06运辆客车函[2016]408号《****点击查看运输局关于公布铁路客车单元制动缸、车体配线、玻璃钢水盘检修等三项技术条件的通知》
2.3 QCR 69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3.1 一般要求
3.1.1翻新检修是指去除所有玻璃钢水盘防滑凸台,重新粘接新制防滑层后喷涂胶衣,并对基材及预埋件检修、更新,使外观和性能接近新品状态的检修方法。
3.1.3 玻璃钢水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翻新检修。
a)防滑层磨损处露出颜色与未磨损处颜色不同。
b)防滑层有严重的划伤、磕碰伤、龟裂等缺陷。
c)防滑层有扭曲、变形、下塌、渗水、分层等严重缺陷。
d)防滑凸台缺损或磨损严重,且数量超过5个。
e)防滑凸台非圆形或无防滑凸台。
3.1.4 表面质量
3.1.4.1 产品各部位不许存在表1所示外观缺陷。
表1 产品外观缺陷
产品部位 | 缺 陷 名 称 |
产品外露面 | 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颜色不均、伤痕、凹凸不平、显布纹 |
产品非外露面 | 缺损、毛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 |
铲平切割面 | 分层、毛刺、玻璃纤维裸露 |
3.1.4.2 产品所有装饰性表面应光滑平整,整体厚度均匀。
3.1.5 性能要求
3.1.5.1 翻新检修的玻璃钢水盘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项目 | 要求 | 试验方法 |
密度 kg/m3 | ≤2100 | GB/T 1033 |
抗压强度 MPa | ≥110 | GB/T 2569 |
弯曲强度 MPa | ≥30 | GB/T 2570 |
吸水率 % | ≤0.1 | GB/T 1462 |
巴氏硬度 | ≥60 | GB/T 3854 |
3.1.5.2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应有裂纹、扭曲、变形、下塌等缺陷。
3.1.5.3 玻璃钢水盘各层结合紧密,不应有分层、剥离、裂纹、缺损、固化不良等现象。玻璃钢水盘上表面(圆形防滑凸台除外)应平整顺滑,且从四周向最低排水口处均匀倾斜,水平放置时各处不许存积水。
3.1.5.4 玻璃钢水盘和便器、地漏等预埋件连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应有松动、裂纹、渗水、剥离、脱落、玻璃纤维裸露等现象,且结合处采用胶衣封边处理。
3.1.5.5 预埋冲水管路冲水畅通,无渗漏。不锈钢
排水管、地漏须焊接防脱挡圈,挡圈焊接位置见图1。图1
3.1.5.6 检修用非金属材料阻燃要求须符合QCR 699中表4的要求
3.1.5.7 产品所用原材料、胶粘剂应符合TB/T 3139中的相关规定。
3.1.5.8 注水管伸出托盘下表面90mm,排水、地漏管详见外委检修明细。
3.2 翻新检修
3.2.1 环境要求
施工喷涂环境要求: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不高于75%。
3.2.2 清洗
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对玻璃钢水盘外表面进行清洗,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3.2.3 打磨
对玻璃钢水盘表面进行打磨,除去防滑凸台及开胶、起层、破损的表层,打磨后表面平整顺滑,倾斜度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3.2.4 预埋件检修
3.2.4.1 玻璃钢水盘预埋管、地漏等状态不良时检修或更新。
3.2.4.2 便器表面防粘涂层重新喷涂,更换时须为不锈钢制品。
3.2.4.2.1不锈钢便器表面允许存在深度<0.5mm,直径<5mm的非密集性凹坑,便斗内壁不允许存在影响自身冲水功能的凹坑,不锈钢便盆禁止刷漆或喷塑。
3.2.4.3 检查直排便器冲水管路时,须剖开包裹冲水管路的玻璃钢基材;冲水管路进行冲水试验,管路渗漏或冲水不畅通时,进行检修或更新。
3.2.4.4 玻璃钢水盘有塌陷、松动、腐蚀等缺陷的,剔除缺陷部分,用不饱和聚酯树脂与珍珠岩等材料的混合物填充修补。
3.2.5 预埋件更新
a) 在玻璃钢水盘表面上切割蹲便器安装槽,切割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蹲便器定位尺寸。
b) 预埋件安装前须对非预埋部分外露表面做好防护。
c) 蹲便器安装区域内须填充满玻璃钢混合腻子,****点击查看中心定位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尺寸。蹲便器在初步固定过程中表面受力不少于600N,粘接面贴合严密,表面受力均匀。
d) 预埋管、地漏孔定位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尺寸。
e) 更新的预埋件定位尺寸公差为±2.5mm,螺栓等紧固件相对位置定位公差为±1mm。
f) 预埋件与玻璃钢水盘之间不许有间隙。
g) 非不锈钢材质排水管、地漏更新为不锈钢材质。
h) 更新的不锈钢预埋管须焊接防脱防转横梁。
i) 更新便器须带有防滑踏面。
j) 排水管、地漏等管件外径为60mm,尺寸公差为-2mm ,壁厚不小于2.5mm,不符合时更新。水盘分解单或图纸有特殊要求,按照分解单或图纸执行。
3.2.6 新制及粘接防滑层
3.2.6.1 新制防滑层从上到下结构依次为:胶衣层;仿理石层,具体成份为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等;胶衣层与仿理石层颜色一致,表面设防滑凸台,如图2。
图2
3.2.6.2 新制防滑层模具表面涂刷脱模剂应均匀、无漏涂。
3.2.6.3 胶衣按照主剂和固化剂配比要求调配,并搅拌均匀。
3.2.6.4 模具表面涂刷胶衣须均匀、无漏涂,涂刷量不得少于定额值,初步固化后,铺装玻璃丝布,玻璃丝布应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
3.2.6.5 新制防滑凸台排列横平竖直;新制胶衣层厚度不低于0.9mm。
3.2.6.6 新制防滑层切割后应符合玻璃钢水盘待粘接面尺寸。
3.2.6.7 玻璃钢水盘待粘接面涂刷玻璃钢混合腻子须均匀、无漏涂,涂刷量不得少于定额值。
3.2.6.8 新制防滑层初步固定过程中每平方米受力不小于2000N,要求表面受力均匀,粘接面贴合严密。
3.2.6.9 脱模剂影响后道工序施工时清除干净。
3.2.6.10 新制及粘接防滑层施工时间不得超过6h。
3.2.6.11 新制仿理石层非防滑凸台区域厚度不低于1mm,新制防滑凸台厚度为2mm±0.1mm。
3.2.7 玻璃钢水盘立边检修
3.2.7.1 玻璃钢水盘立边轻微破损、开裂、划伤时,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附件G中G.2.4进行补糊或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7.2 玻璃钢水盘立边破损、腐蚀、变形、缺失严重时,截换处理。
3.2.8 玻璃钢水盘背面检修
3.2.8.1 玻璃钢水盘背面不平、开裂、破损时,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附件G中G.2.4进行补糊或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8.2 玻璃钢水盘背面破损严重时,重新铺装玻璃丝布,并包裹蹲便器与玻璃钢水盘的连接部分,玻璃丝布须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增厚不超过0.5mm。
3.2.9 喷涂胶衣
3.2.9.1 玻璃钢水盘外露装饰面破损、划伤部分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9.2 玻璃钢水盘与预埋管、蹲便器等预埋件结合处用玻璃钢混合腻子进行找补,找补处圆滑过渡。
3.2.9.3 胶衣按照主剂和固化剂配比要求调配,加入适量稀释剂并搅拌均匀,静放5 min~10 min消除气泡后方可喷涂。
3.2.9.4 对玻璃钢水盘胶衣层喷涂两遍胶衣,在第一遍胶衣干燥后,可进行局部修补,再喷涂第二遍胶衣,两遍喷涂胶衣总厚度不低于0.3mm。
3.2.10 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完成后,胶衣层总厚度不低于1.2mm,新制防滑层胶衣与喷涂胶衣颜色一致。
3.3检修后表面颜色采用灰色(RAL7040)。
4.1 外观检查
4.1.1 表面质量检查
在自然光线下,目视进行判断,检查结果应符合3.1.4、3.3规定。
4.1.2 尺寸测量
产品自然放置状态下,采用常规测量工具对产品外形尺寸及预埋件定位尺寸进行测量,检查结果应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4.2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物理机械性能按照表1中试验方法试验。
4.3 防火性能试验
氧指数材料阻燃性能按照QCR 699中表4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4.4 耐落球冲击试验
在玻璃钢水盘中央部位,将质量为112 g±1 g的Ф30mm钢球从2 m高度自由落下,反复5次玻璃钢水盘表面无裂纹和变形。
4.5 耐沙袋冲击试验
在玻璃钢水盘中央部位,将质量为6 kg的砂袋(由帆布和半个排球制作,里面装有干砂,上部扎紧、半球部朝下)从1 m高度自由落下,反复5次玻璃钢水盘表面无裂纹和变形。
4.6 盛水试验
水平放置玻璃钢水盘并向内注水,液面高出玻璃钢水盘内表面最高处5mm,保持30 min,实验结果应符合3.1.5.3的规定。
4.7冲水试验
直排蹲便器冲水管路进行冲水试验,压力300kPa,持续1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1.5.5的规定。
4.8 胶衣厚度检测
将玻璃钢水盘均分切割成两部分,切割线须经过防滑凸台,在刨面长度方向上选定3点,使用刻度放大尺测量胶衣层厚度,测量数值的平均数应符合3.2.10的规定。
4.9 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产品所用原材料、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按照TB/T 313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3.1.5.7规定。
5.检验规则
5.1 翻新检修玻璃钢水盘检验
5.1.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5.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时,随机抽样一个产品,检验过程中不许更换,检验项目应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首次生产时;
b) 生产设备、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常连续生产五年时;
d) 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生产场地变更时。
5.1.3 例行检验
5.1.3.1 产品出厂时应按表2进行例行检验。
5.1.3.2 例行检验应逐件进行,合格的产品应有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车号、检修单位名称或代号、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5.1.4 检验项目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型式检验 | 例行检验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表面质量检查 | √ | √ | 3.3、3.1.4 | 4.1.1 |
2 | 尺寸检查 | √ | √ | 4.1.2 | 4.1.2 |
3 | 巴士硬度 | √ | — | 3.1.5.1 | 4.2 |
4 | 吸水率 | √ | — | 3.1.5.1 | 4.2 |
5 | 抗压强度 | √ | — | 3.1.5.1 | 4.2 |
6 | 弯曲强度 | √ | — | 3.1.5.1 | 4.2 |
7 | 氧指数 | √ | — | 3.1.5.6 | 4.3.1 |
8 | 45°角燃烧 | √ | — | 3.1.5.6 | 4.3.2 |
9 | 耐落球冲击试验 | √ | — | 4.4 | 4.4 |
10 | 耐沙袋冲击试验 | √ | — | 4.5 | 4.5 |
11 | 盛水试验 | √ | √ | 3.1.5.3 | 4.6 |
12 | 冲水试验 | √ | √ | 3.1.5.5 | 4.7 |
13 | 胶衣厚度检测 | √ | — | 3.2.10 | 4.8 |
13 | 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 √ | — | 3.1.5.7 | 4.9 |
注1:标有“√”号的为强制性检验。 注2:标有“—”号的为不检验项。 |
6.质保期
按照本技术要求检修的玻璃钢水盘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1个A4修期内无裂损、异色,防滑作用良好。
7.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7.1.1 产品检验合格后,其装饰表面应用可剥性保护膜进行有效的防护保护,以防止碰磕、划伤及污染表面。
7.1.2 产品的包装应确保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损伤产品。
7.2 运输和贮存
7.2.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
7.2.2 产品在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对蹲便器采用专用保护器具,对预埋管口采用塑料保护盖保护。
7.2.3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应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禁止叠放,避免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应远离火源1m以上;应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性气体。
A07包
编号:SKWJ- 26
版本:5
配件磷化处理委外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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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
﹒配件磷化处理委外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铁路客车配件磷化处理委外的技术要求。
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
3.1磷化膜须按照用途,根据分解单要求,膜重及膜的组成成分符合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中表1要求。
3.2特殊用途工件,按照分解单中要求,磷化前须消除应力,磷化后消除氢脆。
3.3磷化前须去除工件表面油污、锈垢及氧化皮等污物。
3.4磷化处理须符合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要求》技术要求4.4标准。
3.5磷化或钝化后的工件进行水洗。磷化后在16h内须进行底漆喷涂,漆膜厚度不低于60μm。
3.6磷化后的工件颜色应为浅灰色到灰黑或彩色;膜层须结晶致密、连续和均匀。
3.7其余磷化要求须符合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要求。
3.8将磷化后的数据主要是膜厚、漆膜厚度、表面状态等填入质量记录中,随配件一同交付。
磷化后须按照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中的外观检验、磷化膜重测定、磷化膜耐蚀性、涂膜耐蚀性能检验方法进行试验。
5.1 产品数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5.2 配件磷化后应出具合格证,按照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进行验收,并保证底漆漆膜厚度达标。
5.2.1磷化后的工件不允许出现疏松的磷化膜层、锈蚀或绿斑、除焊缝外局部无磷化膜、表面严重挂灰的情况。
5.3 验证争议:本公司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5.3.1 ****点击查看公司验证无争议,须重新检修;
5.4.2 ****点击查看公司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点击查看公司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7.1 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
7.2运输方式双方约定或按合同要求。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编号:SKWJ-30
版本:5
铁路客车金属件检修喷塑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3月
铁路客车金属件检修喷塑委外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铁路客车金属件表面检修喷塑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各型铁路客车金属件表面的检修喷塑。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6739 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划格试验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TB/T 3138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3 分类及标识
3.1 各金属件分解后标记工作号和位号在周转区存放和转运,喷塑时按工作号和位号进行,不得混台混位。
3.2 喷塑结束后,各金属件大部件在内藏面用水性记号笔写明工作号、位号或粘贴带有工作号的胶带或悬挂金属标识牌;中小部件按台份装入周转箱。存放或转运时注意不得混台混位。
4 使用条件
环境温度:-40℃~+40℃(青藏车-45℃~+45℃)。
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
使用环境: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特殊情况下会有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其他:列车运行区段使用条件与上述条款有差异时,由委外厂家与****点击查看公司技术部协商确定。
5 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或基本要求
5.1.1材料要求
5.1.1.1 客车内部零部件使用的粉末涂料为环氧-聚酯型,客车外部零部件使用的粉末涂料应采用聚酯型等耐候型粉末涂料,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粉末涂料技术指标
序号 |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1 | 容器中状态 | 色泽均匀、无结块、无机械杂质的粉状物 |
2 | 筛余物(180目) | ≤0.5% |
3 | 胶化时间(180℃±2℃) | ≤10min |
4 | 喷塑膜颜色及外观 | 符合样板、无明显色差、平整光洁、允许轻微桔皮(麻面涂层除外)。 |
5 | **(60°) | 全光≥85%,半光(50±5)% |
6 | 膜厚(μm) | 60~90 |
7 | 柔韧性(㎜) | ≤2级 |
8 | 附着力(划格) | ≤1级 |
9 | 硬度(铅笔,H) | ≤2 |
10 | 冲击强度(㎝) | ≥50 |
11 | 耐湿热 500h | 1级 |
12 | 耐盐雾 500h | 无变化 |
13 | 耐候性 | 漆膜颜色不超过4级、粉化不超过3级、裂纹不超过2(S2)级 |
5.1.1.2 粉末涂装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金属件粉末涂装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TB/T 3139—2006《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5.1.2零部件防护
各零部件上的丝孔、螺栓、螺柱、加工面等在除锈、磷化、喷塑前做好防护、封堵,注意施工时不要损伤或污染到这些部位。要求保护完整全面、牢固可靠。
5.2施工技术要求
5.2.1喷塑前处理
5.2.1.1 喷塑前应将金属件表面油脂、油污处理干净:将工件放入除油槽内进行处理,待工件表面的油脂﹑油垢全部除掉后,进入**槽清洗干净。不允许残留油脂、油污、灰尘等。
5.2.1.2喷塑前金属件应将表面锈蚀清理干净:将脱塑后的工件放入除锈槽内进行除锈处理, 不要产生“过腐蚀”或“氢脆”,以防严重影响涂膜附着力和破坏基体,待工件表面的锈层全部除掉后,用水清洗干净,晾干。凡不能用化学除锈的,可采用机械或人工除锈,零部件表面毛刺等突出物要打磨清理干净。
5.2.1.3钢铁件磷化:将除锈合格后的铁质工件放入磷化槽内,在规定温度并经过规定的时间后,在其表面形成一层致密、且厚度均匀的磷化膜。磷化后的零部件应在24h内进行喷塑。
5.2.2金属件表面喷塑作业
5.2.2.1对工件表面均匀打磨一遍,清除掉工件表面的氧化皮、毛刺,打磨平整。清除掉工件表面粉尘及杂物。
5.2.2.2喷粉:要求全面均匀喷涂、不得漏涂。喷涂完成后根据粉末涂料的使用说明书,在规定的温度下,固化必要的时间。要求喷塑膜外观不流坠、盖底、表面平整光滑、边角棱清楚(目测),喷塑膜厚度60μm~90μm。
5.3 环保要求
5.3.1操作者应熟练并正确使用高压静电喷枪,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保证人身安全。
5.3.2严格执行油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部门的防火管理规定。
5.3.3有机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3.4对产生的粉尘和废液,应使用相关配置设备进行合理处理。对所产生的固废,按规定集中存放和处理。
5.3.5使用电动设备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5.3.6完工后必须对有关工具材料等进行整理,并打扫好周围卫生。
5.3.7需制定重点设施应急方案及防火管理制度,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 喷塑检验技术要求
6.1环境温度不应小于18℃;环境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
6.2金属件应在除锈后4h内,磷化后24h内进行喷塑以免基材表面产生锈蚀而影响涂装质量。
6.3 不同牌号、不同颜色的粉末涂料不允许混用,换粉时需对喷枪、粉桶等进行清理。
6.4施工单位需经过****点击查看公司的资质审核。
6.5作业过程中,如出现无法操作或不符技术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点击查看公司生产部相关人员,待确定方案后,继续进行作业。
6.6检修方需编制相应的检修工艺文件,并经****点击查看公司技术部门会签。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规则
7.1.1 金属件表面喷塑的每道工序后均应对其进行检验,合格的金属件进入下工序,不合格涂层允许返修。
7.1.2 验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金属件表面喷塑质量进行抽检,如发现问题时,可喷塑样板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检验,检验用样板应与零部件同时施工。
7.2 检验条件
7.2.1 光照度:300~400LX(相当于40W日光灯500mm~600mm距离的光源),也可自然光照下目测。
7.2.2 检验人员视力要求在0.8以上。
7.2.3检验可根据色板、样品与测量件对比进行判定。
7.3检验标准
7.3.1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金属件检修喷塑检验技术指标
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 | 检验方法 | 备注 | |
前 处 理 质 量 | 毛刺 | 零部件表面不允许有锋利的突出物。 | 目测 | |
锈斑 | 零部件表面不允许有黄色点状或块状锈蚀。 | 目测 | ||
油污 | 零部件表面不允许有油污残留 | 目测 | ||
杂质 | 零部件表面不允许粉尘或其他异物残留 | 目测 | ||
磷化 | 磷化膜致密、厚度均匀 | 目测 | ||
塑膜外观质量 | 色差 | 喷塑层表面的颜色不允许与提供的色卡和样板的颜色有明显的差别。 | 色卡或样板对比法。 | |
色斑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块状异物。 | 目测 | ||
起泡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涂膜浮起的小气泡。 | 目测 | ||
针孔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明显小孔。 | 目测 | ||
桔皮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产生的凹凸,像桔皮一样的斑点。 | 目测 | ||
碰伤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碰撞造成表面凹状变形。 | 目测 | ||
露底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局部漏涂或涂料覆盖不平等现象。 | 目测 | ||
缩孔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分布各异的圆形小坑。 | 目测 | ||
开裂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 | 目测 | ||
流漆 | 喷塑层表面不允许有不整齐下垂或流动所形成的区域。 | 目测 | ||
塑膜硬度 | 将铅笔芯置于塑膜层面成450角划之进行测试,要求塑膜铅笔硬度≥H。 | 目测 | GB/T 6739-2006 | |
塑膜附着力 | 用漆膜划格器在喷塑试验片表面垂直交叉划格,用粘胶带粘附被划过格的涂面以成600角往相反方向将胶带撕起,划格试验等级≤1级 | 漆膜划格器 | GB/T 9286-1998 | |
塑膜厚度 | 用漆膜测厚仪检测喷塑膜表面厚度,视工件大小取点测量,每点测3次取平均值。喷塑膜膜厚度要求60μm~90μm。 | 漆膜测厚仪 | GB/T 1764-1979 |
8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8.1各表面处理完成的金属件应明确标识工作号和位号,入库应分类存放。
8.2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不得出现摩擦、磕碰、划伤等现象。储存区域还应通风、干燥、遮阳。
8.3包装材料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包装材料须粘结牢固、便于拆卸,且须避免影响木制桌柜零部件的运输及安装。
9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本厂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0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编号:SKWJ-113
版本:4
铁路客车车内线槽表面喷塑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11月
铁路客车车内线槽表面喷塑委外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铁路客车车内线槽表面喷塑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各型铁路客车车内金属线槽表面喷塑。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划格试验
TB/T 3138 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
TJ/CL514-2016 铁路客车金属线槽暂行技术条件
3 分类及标识
3.1 线槽须按车号单独分类,不得混放。
3.2 喷塑结束后,各线槽须绑扎成捆,中小部件可集中包装,完成后用水性记号笔写明车号或悬挂金属标识牌。
4 使用条件
环境温度:-40℃~+40℃(青藏车-45℃~+45℃)。
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
使用环境: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特殊情况下会有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其他:列车运行区段使用条件与上述条款有差异时,由委外厂家与****点击查看公司技术研发部协商确定。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或基本要求
5.1.1 施工单位需经过****点击查看公司的资质审核。
5.1.2 作业过程中,如出现无法操作或不符技术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点击查看公司生产部相关人员,待确定方案后,继续进行作业。
5.1.3 检修方需编制相应的检修工艺文件。
5.1.4 材料要求
车内线槽喷塑粉末涂料为环氧-聚酯型。
5.1.5 零部件防护
各金属线槽上的不锈钢接地座在除锈、磷化、喷塑前做好防护,施工时不得损伤或污染该部位。
5.2 施工技术要求
5.2.1 喷塑前处理
5.2.1.1 金属线槽表面油脂、油污处理:将工件放入除油槽内进行处理,待工件表面的油脂﹑油垢全部除掉后,进入**槽清洗干净。不允许残留油脂、油污、灰尘等。
5.2.1.2表面锈蚀清理:将金属线槽放入除锈槽内进行除锈处理, 不得产生“过腐蚀”或“氢脆”,以防影响涂膜附着力和破坏基体,待线槽表面的锈层全部除掉后,用水清洗干净,晾干。除锈时亦可采用机械或人工除锈方式,线槽表面毛刺等突出物要打磨清理干净。
5.2.1.3 线槽表面磷化:将除锈合格后的线槽放入磷化槽内,在规定温度并经过规定的时间后,使其表面形成一层致密、且厚度均匀的磷化膜。磷化后的线槽应在24h内进行喷塑。
5.2.1.4 清除线槽表面粉尘及杂物。
5.2.2 线槽表面喷塑作业
5.2.2.1 不锈钢接地座外表面(含螺栓)不进行涂装,线槽喷涂前须做好防护。
5.2.2.2 喷粉:线槽内外表面均须全面均匀喷涂、不得漏涂。喷涂完成后根据粉末涂料的使用说明书,在规定的温度下,固化必要的时间。喷塑漆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6 喷塑后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喷塑后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测方法 | 检测依据 |
1 | 外观检查 | 线槽表面清洁、光滑,涂层平整、均匀、牢固,无流坠、裂纹、气泡、划伤、粘附物等现象。 | 目 测 | TJ/CL514-2016 |
接地座接触面清洁、平整、无污物。 | 目 测 | |||
2 | 附着力检查 | 内绝缘层和外涂层附着力分级不低于1级。 | 漆膜划格器 | GB/T 9286 |
3 | 涂层检查 | 车内线槽内外表面涂层厚度不小于60。 | 漆膜测厚仪 | GB/T 1764 |
7 验收规则
7.1 验收规则
7.1.1 检修方须按车号提供单车产品合格证,否则不予验收。首件时另须提供相应线槽喷塑后检测报告或质量记录。
7.1.2 我公司验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金属线槽表面喷塑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如发现问题时,可喷塑样板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检验,检验用样板应与零部件同时施工。
8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8.1各喷塑完成的金属线槽应明确车号标识,分类存放。
8.2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不得出现摩擦、磕碰、划伤等现象。储存区域还应通风、干燥、遮阳。
8.3包装材料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包装材料须粘结牢固、便于拆卸。
9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本厂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0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A08包
编号:SKWJ-32
版本:5
铁路客车配件酸洗、碱洗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03月
铁路客车配件酸洗、碱洗委外技术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配件酸洗、碱洗委外的技术要求。
2.1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2.2 配件原设计图纸
2.3 运装客车〔2009〕427号文件关于印发《客车制动配件防护技术条件》的通知
3.1配件酸、碱洗前的表面要求
3.1.1热处理后的配件应经过喷砂,以清除表面氧化皮及油污,然后**洗掉表面余砂。
3.1.2成品配件应在酸、碱洗前去除油脂和其他脏污.
3.1.3表面有锈的零件或经过磁力探伤的零件,应先除锈或清除表面的铁磁粉。
3.1.4电池箱内橡胶配件拆除。
3.1.5如制动管系配件外表面有附着重防腐涂料等牢固涂层时,可采用手工打磨、喷砂等方式进行清除,但不得损伤管壁、管螺纹。
3.2 酸洗配件:酸洗配件包括锅炉、茶炉、水箱分解后的各种零部件。
3.3 碱洗配件:碱洗配件包括电池箱、制动件、设备件、铁墙板、铁弯顶、行李架、阀类、制动主管等。
3.4 酸、碱洗后检查
配件应进行100%表面检查,酸、碱洗后配件表面应是均匀一致的银灰色或浅灰色。
3.5酸、碱洗后配件应进行水洗、钝化、除锈、刷防锈漆处理。
3.5.1水洗后表面应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斑点、脏污、附着物及酸(碱)液等。
3.5.2钝化时间不少于30分钟。(钝化液须定期或根据钝化效果更换,一般更换时间为一个半月。)
3.5.3防锈底漆涂装后漆膜干膜厚度为60μm以上。
3.6制动拉杆及缓冲器外壳外部涂刷黑色醇酸磁漆,漆膜厚度为60μm以上。
4.1表面质量检查
4.1.1在自然光下,配件表面应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斑点、脏污及附着物等;制动管管螺纹处的密封介质、污物、铁屑等须彻底清除。
4.1.2经过清洁的制动管系配件内表面须检查是否清洁干净,可采用目视、打海绵子弹、棉白细布(不得用棉丝、毛巾、白纱布)擦拭检查等方式,海绵子弹或白布通过管系配件内部后须无附带污物。
4.1.3防锈漆漆膜要均匀一致,不许有未涂到之处。漆膜厚度应符合3.5.3要求。
4.2尺寸检查
产品自然放置状态下,采用常规测量工具对产品外形尺寸进行测量,检查结果应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4.3 制动配件防护
制动系统所有零部件不得使用内嵌式防护件,统一采用外套式聚乙烯材料防护。外套式聚乙烯材料保护件不得使用再生料,保护件厚度不得小于3mm,颜色为桔黄色,适用温度为-40~+60℃,保护件的深度不小于10mm,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运装客车〔2009〕427号文件要求。
5.质保期
按照本技术要求检修的配件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1个A4修期内作用良好。
6.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6.1 包装
6.1.1产品的包装应确保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损伤产品。
6.2 运输和贮存
6.2.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
6.2.2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应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避免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
附件
A09包
编号:SKWJ-20
版本:5
配件电镀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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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3月
配件电镀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修客车金属配件委外电镀、电解技术要求、技术标准。
2.引用标准
GB/T 3934-2003 普通螺纹量规 技术条件
GB/T 5267.2-2002 紧固件 非电解锌片涂层
GB/T 5267.4-2009 紧固件表面处理耐腐蚀不锈钢钝化处理
GB/T 5270—2005 金属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 电沉积和化学沉积层 附着强度试验方法评述
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
GB/T 9276—1996 涂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的测定
GB/T12611—2008 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GB/T15827-1995 离子镀 仿金氮化钛的颜色
JB 7507-1994 刷镀通用技术规范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TG/CL 209-2022 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
3.检修技术要求
3.1零部件电镀前处理
3.1.1如果之前已经电镀过一次的,需先退镀,再重新电镀。
3.1.2金属底层方案:除去表面氧化膜后,先镀一层金属底层(如浸锌,化学镀镍,闪镀镍等),在此底层上电镀所需镀层。
3.1.3在配件表面打磨过程中,金属表面要光滑,通常是5~10μm。
3.1.4电镀前不仅要除去零件表面存在的油脂和影响镀层附着力的外来物,也要除去其表面氧化物,使其表面具有规定的清洁度和一定的活度,以保证镀层与基体牢固结合。
3.1.5 钢铁零部件(不锈钢除外)应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的零部件,磷化膜应符合GB/T 6807—2001《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的规定,对于铝及铝合金零件,在涂装前应做去氧化膜处理。
3.1.6 电解抛光后的金属表面,在距离0.5m用20倍放大的视力范围内,不能有清晰可见的缺陷,如坑,粗糙度、条纹或变色。
3.2镀层颜色
3.2.1镀镍:镍层为光亮的银白色或经抛光后有镜面般**。
3.2.2镀银:银层为光亮的乳白色。
3.2.3镀金:金层为光亮的米黄色。
3.2.4镀钛金:金层为光亮的深黄色。
3.2.5镀锌白钝化:浅蓝色色调的银白色。
3.2.6镀彩色钝化:带有绿色、黄色和紫色色彩的彩虹色。
注:所有配件电镀后应与原产品色标一致,符合GB/T15827-1995 《离子镀 仿金氮化钛的颜色 》的规定。
3.3镀层厚度
3.3.1检修电镀后的产品外观质量:表面光整、光亮,无划痕、毛刺、碰伤等缺陷;圆弧过渡处,过渡圆滑;镀层无气泡、剥落等缺陷。
3.3.2框架等8~12um.螺栓、螺母等3~6μm。
3.3.3电镀镍:铜排、连接片等20~25μm。
3.3.4电镀银:连接器接插件等7~15μm。连接器接插件电镀后螺纹须用螺纹通止规进行检查,螺纹符合图纸要求。
3.3.5镀金、镀钛金:镀层厚度7~15μm。
3.4电镀作业
3.4.1在镀槽中进行电镀,镀层须结晶细致、无气泡、起皮、起瘤、烧焦等缺陷。
3.5镀层附着力检查
3.5.1电镀零件必须满足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3.5.2所有零件镀层厚度必须达到指定的最小厚度。
3.5.3零件的外观均匀,光亮。镀件表面应平滑,无凹凸不平,粘结现象,无毛刺。
3.6客车内部零部件电镀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
序号 |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1 | 颜色及外观 | 符合样板、无明显色差、平整光洁、允许轻微桔皮。 |
2 | **(60°) | 全光≥85%,半光(50±5)% |
3 | 膜厚(μm) | 根据不同的电镀配件数据检测 |
4 | 柔韧性(㎜)≤ | 2级 |
5 | 附着力(划格)≤ | 1级 |
6 | 硬度(铅笔,H)≤ | 2 |
7 | 冲击强度(㎝)≥ | 50 |
3.7电镀后,须恢复原设计功能,如不一致时及时告知我厂。
4.试验方法
4.1划格法
用带利刃的刀具划格器在工件表面划4—6条彼此间距1mm的平行线深达基体金属,划线时应当以足够的压力一次刻线穿过镀覆层至基体金属,划线时手、刀具与工件表面垂直,再划4~6条与此垂直的平行线深达基体(划线时按同一方向)。在两直线交叉处镀层不应有起皮、脱落现象视为本批合格。
4.2摩擦法
用光滑半圆试棒在工件表面选一定区域做往复匀速摩擦镀覆层,摩擦时用的压力应足以使得在每次行程中能擦去覆盖层,而又要不能大到削割镀覆层,持续15s,镀层不应有起皮、脱落现象视为本批合格。
注:每批次随机抽样一个按下列试验方法检查镀层附着力。
5.检验验收
检验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检验标准技术指标
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 | 检验方法、手段 | 备注 | |
外观质量 | 毛刺 | 零部件经电镀后不允许有锋利的突出物。 | 目测 | |
模痕 | 零部件经电镀后不充许有明显的看到在加工过程中因模具和工装夹具产生的各种痕迹。 | 目测 | ||
碰伤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碰撞造成表面凹状变形。 | 目测 | ||
锈斑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黄色点状或成块状物。 | 目测 | ||
流坠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不整齐下垂或流动所形成的区域。 | 目测 | ||
咬花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与零部件本身形状和颜色无关的图案。 | 目测 | ||
杂质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因灰尘、异物造成镀层表面出现点状突出物。 | 目测 | ||
色差 | 电镀层表面的颜色不允许与提供的色卡和样板的颜色有明显的差别。 | 色卡或样板对比法 | ||
色斑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有块状异物。 | 目测 | ||
起泡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镀层浮起的小气泡。 | 目测 | ||
针孔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小微小孔。 | 目测 | ||
桔皮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产生的凹凸,像桔皮一样的斑点。 | 目测 | ||
凹痕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出现凹陷现象。 | 目测 | ||
露底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局部无镀层履盖不平等现象。 | 目测 | ||
缩孔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分布各异的圆形小坑。 | 目测 | ||
开裂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 | 目测 | ||
镀层硬度 | 将3H以上铅笔芯置于镀层面成450角划之进行测试,无明显伤痕。 | 3H以上铅笔、目测 | ||
附着力 | 用百格刀在电镀试验片表面划线每格1mm100的格子,用3M600胶带粘附被划过格的涂面以成900角往相反方向将胶带撕起,电镀层剥落面积低于5% | 百格刀、3M600胶带 | ||
尺寸 | 图样或技术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尺寸及外形安装尺寸 | 游标卡尺、卷尺等量具 | ||
综合判定:只有各项判定为合格项时,才可判定合格批。 |
6.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从甲方交车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1个A4修,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7.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7.1 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外露部分不得出现摩擦、磕碰、划伤等现象。
7.2运输方式双方约定要求。
8.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编号:SKWJ-69
版本:4
单元制动缸配件电镀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点击查看公司
2022年12月
单元制动缸配件电镀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修客车单元制动缸配件委外电镀技术要求、技术标准。
2.引用标准
GB/T 5270—2005 《金属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电沉积和化学沉积层附着强度试验方法评述》
GB/T 12611—2008 《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
运辆客车函〔2016〕408号 铁路客车单元制动缸检修技术条件
TG/CL 226-2014 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3.检修技术要求
3.1单元制动缸须电镀配件种类
1.1.1-衬套 42×32×22;
1.1.2-活塞鼻子;
1.3-回程铁;
1.4-压簧 3.5×35×1×16;
1.7-支承;
1.9-丝杠组成;
2-压簧 8×95×6×160;
4-外侧缸盖组成;
6-活塞组成;
7.3-压簧 4×51×5×60;
8-活塞杆;
13.3-压簧 4×51×5×60;
23-加强环;
各配件见图一:
图1 单元制动缸分解图
3.2零部件电镀前处理
3.2.1委外电镀前配件由制动室分解,不得有影响电镀的密封圈、尼龙圈等配件遗留。
3.2.2如果之前已经电镀过一次的,需先退镀,再重新电镀。
3.2.3电镀前不仅要除去零件表面存在的油脂和影响镀层附着力的外来物,也要除去其表面氧化物,使其表面具有规定的清洁度和一定的活度,以保证镀层与基体牢固结合。
3.3电镀作业
3.3.1在镀槽中进行电镀,镀层须结晶细致、无气泡、起皮、起瘤、烧焦等缺陷。
3.3.2零件的外观均匀,光亮。镀件表面应平滑,无凹凸不平,粘结现象,无毛刺。
3.3.3活塞鼻子内部沟角处电镀不到的地方可不镀,但不得存在肉眼可见的水分、灰尘、纤维物、浮锈等。
3.4镀层厚度
3.4.1检修电镀后的产品外观质量:表面光整、光亮,无划痕、毛刺、碰伤等缺陷;圆弧过渡处,过渡圆滑;镀层无气泡、剥落等缺陷。
3.4.2镀层厚度在5-10μm范围以内。
3.5镀层颜色
镀锌白钝化:浅蓝色色调的银白色。
4.检验验收及试验方法
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检验标准技术指标
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 | 检验方法、手段 | 备注 | |
外观质量 | 毛刺 | 零部件经电镀后不允许有锋利的突出物。 | 目测 | |
模痕 | 零部件经电镀后不充许有明显的看到在加工过程中因模具和工装夹具产生的各种痕迹。 | 目测 | ||
碰伤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碰撞造成表面凹状变形。 | 目测 | ||
锈斑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黄色点状或成块状物。 | 目测 | ||
流坠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不整齐下垂或流动所形成的区域。 | 目测 | ||
咬花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与零部件本身形状和颜色无关的图案。 | 目测 | ||
杂质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因灰尘、异物造成镀层表面出现点状突出物。 | 目测 | ||
色差 | 电镀层表面的颜色不允许与提供的色卡和样板的颜色有明显的差别。 | 色卡或样板对比法 | ||
色斑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有块状异物。 | 目测 | ||
起泡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镀层浮起的小气泡。 | 目测 | ||
针孔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小微小孔。 | 目测 | ||
桔皮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产生的凹凸,像桔皮一样的斑点。 | 目测 | ||
凹痕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出现凹陷现象。 | 目测 | ||
露底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局部无镀层履盖不平等现象。 | 目测 | ||
缩孔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分布各异的圆形小坑。 | 目测 | ||
开裂 | 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 | 目测 | ||
镀层硬度 | 将3H以上铅笔芯置于镀层面成450角划之进行测试,无明显伤痕。 | 3H以上铅笔、目测 | ||
附着力 | 用百格刀在电镀试验片表面划线每格1mm100的格子,用3M600胶带粘附被划过格的涂面以成900角往相反方向将胶带撕起,电镀层剥落面积低于5% | 百格刀、3M600胶带 | ||
尺寸 | 图样或技术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尺寸及外形安装尺寸 | 游标卡尺、卷尺等量具 | ||
综合判定:只有各项判定为合格项时,才可判定合格批。 |
5.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从甲方交车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1个A3修,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6.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6.1 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外露部分不得出现摩擦、磕碰、划伤等现象。
6.2运输方式双方约定要求。
7.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8.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A03:提供具有****点击查看集团公司出具的油压减振器(系列:TYG、SACHS、DISPEN、KONI)大修资质复印件;其他包件: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维修完毕后,A03-A05:需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其他包件: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A01-A06:具有与主机厂、****点击查看集团所属企业业绩,投标时提供标的或其同类维修项目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采购(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A07-A09:供货业绩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点击查看.cn”) (2****点击查看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点击查看.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点击查看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点击查看.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点击查看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点击查看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包件收取为200元人民币/包件,同一招标编号、同一包件号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后四位数字)+包件号(例如0001A01文件工本费),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如因未备注导致财务人员无法核对款项拒绝通过报名等问题,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点击查看.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8:00时起至2025年3月5日17:00时(**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相关公告,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9日9时(**时间),地点为****点击查看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省**市**区**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等上发布。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轨道客车厂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程**,135****点击查看5299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王成诚,158****点击查看3933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物资采购所
地 址:**省**市**区**湖街44号
联 系 人:温经理
电 话:024-****点击查看0843 177****点击查看5397(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开户单位:****点击查看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铁路支行
账 号: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90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点击查看0710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点击查看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点击查看0893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5年2月27日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可弯板拉门带料加工 | 扇 | 85.00 | 775.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2 | A01 | 可弯板墙板检修 | 平米 | 4615.00 | 26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3 | A02 | 折棚风挡总成检修 | 套 | 220.00 | 655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4 | A03 | 油压减振器大修 | TYG、SACHS、DISPEN、KONI | 支 | 3300.00 | 48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 | A04 | 无障碍车电动门检修 | 端门 | 辆 | 30.00 | 12375.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 | A04 | 无障碍车电动门检修 | 厕所门 | 辆 | 60.00 | 12672.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 | A04 | 手动塞拉门检修、安装、调试 | 辆 | 10.00 | 2220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8 | A04 | 电控气动塞拉门检修、安装、调试 | 辆 | 55.00 | 7524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9 | A05 | 25T车钩A4修 | 套 | 6.00 | 2200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0 | A05 | 25T车钩A5修 | 套 | 22.00 | 3600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1 | A06 | 玻璃钢托盘检修 | 厕所A4检修、洗面室、茶炉 | 个 | 130.00 | 547.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 | A06 | 厕所托盘翻新 | 个 | 30.00 | 1583.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3 | A06 | YW、RW洗面室托盘翻新 | 个 | 320.00 | 1186.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4 | A06 | YZ洗面室托盘翻新 | 个 | 100.00 | 989.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5 | A06 | 玻璃钢墙板检修 | 平米 | 5000.00 | 69.5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6 | A06 | 玻璃钢顶板检修 | 平米 | 10000.00 | 69.5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7 | A06 | 玻璃钢墙板翻新 | 平米 | 500.00 | 119.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8 | A07 | 出风口 | 50×370×590喷朔 | 组 | 3000.00 | 42.74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9 | A07 | 车窗护框 | 圆角 喷塑 | 个 | 3000.00 | 38.89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0 | A07 | 车窗护框 | 直角 喷塑 | 个 | 3000.00 | 35.04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1 | A07 | 栏杆座 | 直径25×50喷塑 | 个 | 2776.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2 | A07 | 行李架毛巾杆座 | 直径16×50喷塑 | 个 | 2000.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3 | A07 | 行李架毛巾杆 | 直径15×3000喷塑 | 根 | 2000.00 | 9.4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4 | A07 | 小间框氧化喷塑 | 25B | 套 | 3000.00 | 54.7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5 | A07 | 各种扣框扣条 | 25B氧化喷塑 | 米 | 2000.00 | 7.8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6 | A07 | 厨房电源箱配套箱 | 400*300*600喷塑 | 个 | 1750.00 | 32.4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7 | A07 | 1*40W灯带 | 喷塑 | 个 | 2000.00 | 47.8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8 | A07 | 色灯体 | RW25型喷塑 | 个 | 2000.00 | 4.2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29 | A07 | 床头灯 | RW25型喷塑 | 个 | 3000.00 | 5.1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0 | A07 | 走廊门通风器 | 铝 氧化 | 套 | 2000.00 | 6.1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1 | A07 | 端门玻璃扣条 | 铝 氧化 | 套 | 2000.00 | 6.1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2 | A07 | 走廊门玻璃扣条 | 铝 氧化 | 套 | 2000.00 | 6.1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3 | A07 | 乘务门玻璃扣条 | 铝 氧化 | 套 | 2000.00 | 6.1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4 | A07 | 配电室玻璃扣条 | 铝 氧化 | 套 | 2000.00 | 6.1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5 | A07 | 有无人锁 | KT 喷塑 | 把 | 2000.00 | 3.59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6 | A07 | 一号锁手把 | 25B 喷塑 | 把 | 2000.00 | 3.59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7 | A07 | 二号锁手把 | 25B 喷塑 | 把 | 2000.00 | 3.59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8 | A07 | 三号锁手把 | 25B 喷塑 | 把 | 2000.00 | 3.59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39 | A07 | 五号锁手把 | 25B 喷塑 | 把 | 2000.00 | 3.59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0 | A07 | 六号锁复板 | 25B 喷塑 | 个 | 2000.00 | 1.2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1 | A07 | 铝窗帘滑道 | 氧化 | 根 | 2000.00 | 5.5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2 | A07 | 拉门门挡 | 喷塑 | 个 | 2000.00 | 4.2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3 | A07 | 拉门锁 | 25B 喷塑 | 把 | 2000.00 | 8.5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4 | A07 | 拉门铝边 | 氧化 | 根 | 2000.00 | 4.9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5 | A07 | 一号锁锁口板 | 喷塑 | 个 | 2000.00 | 2.2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6 | A07 | 间壁立柱 | 喷塑 | 根 | 2000.00 | 29.0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7 | A07 | 走廊管罩 | 喷塑 | 个 | 2000.00 | 41.0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8 | A07 | 铺间管罩 | 喷塑 | 个 | 2000.00 | 20.5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49 | A07 | 小间立管罩 | 喷塑 | 个 | 2000.00 | 42.74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0 | A07 | 小间卧管罩 | 喷塑 | 个 | 2000.00 | 31.6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1 | A07 | 塞拉门检查门 | 喷塑 | 个 | 2000.00 | 41.0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2 | A07 | 灭火器架 | 喷塑 | 个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3 | A07 | 衣帽钩 | 铝 小喷塑 | 个 | 2000.00 | 2.3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4 | A07 | 裤挂 | 喷塑 | 个 | 2000.00 | 2.3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5 | A07 | 厕所栏杆 | 喷塑 | 个 | 2000.00 | 3.5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6 | A07 | 开闭器 | 喷塑 | 个 | 2000.00 | 10.2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7 | A07 | 开闭器轴承 | 喷塑 | 个 | 2000.00 | 1.54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8 | A07 | 上铺拉手 | 喷塑 | 个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59 | A07 | 门把盒 | 喷塑 | 个 | 2000.00 | 2.3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0 | A07 | 窗帘扣钩 | 喷塑 | 组 | 2000.00 | 2.3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1 | A07 | 书报架 | 喷塑 | 组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2 | A07 | 书报架座 | 喷塑 | 组 | 2000.00 | 3.9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3 | A07 | 铝通风器 | 喷塑 | 个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4 | A07 | 脚蹬 | 喷塑 | 个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5 | A07 | 铝双钩衣帽钩 | 氧化 | 个 | 2000.00 | 3.8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6 | A07 | 异形线槽 | 450×105×1.5喷塑 | 根 | 2000.00 | 8.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7 | A07 | 瓶起子 | 喷塑 | 个 | 2000.00 | 4.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8 | A07 | 通信连接器 | 150×1300喷塑 | 个 | 2000.00 | 1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69 | A07 | 走廊栏杆 | 30×1500喷塑 | 个 | 2000.00 | 13.7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0 | A07 | 综合控制柜喷塑 | 综合柜 | 个 | 2000.00 | 9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1 | A07 | 防滑器主机控制箱 | 喷塑 | 个 | 2000.00 | 2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2 | A07 | 固定座挡片 | 10×44喷塑 | 个 | 2000.00 | 1.5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3 | A07 | 书报架卡 | 喷塑 | 个 | 2000.00 | 1.5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4 | A07 | 球碰 | 喷塑 | 个 | 2000.00 | 5.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5 | A07 | 灯体 | 2×40W喷塑 | 个 | 2000.00 | 8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6 | A07 | 灯罩及附属配件 | 3300×370喷塑 | 个 | 2000.00 | 12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7 | A07 | 侧门扶手杆及座 | 喷塑 | 个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8 | A07 | 侧门扶手座 | 喷塑 | 个 | 2000.00 | 3.9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79 | A07 | 各种扣框 | 氧化 | 米 | 2000.00 | 4.9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0 | A07 | 压条 | 氧化25mm | 米 | 2000.00 | 2.5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1 | A07 | 窗帘杆座 | 喷塑 | 个 | 2000.00 | 2.3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2 | A07 | YZ25B全车顶板 | 白色 60平米喷塑 | 平米 | 2000.00 | 23.9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3 | A07 | 喇叭盖板 | 1.5×270×405喷塑 | 个 | 2000.00 | 3.9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4 | A07 | 顶板喷塑反面 | 喷塑 | 平米 | 2000.00 | 14.1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5 | A07 | 乘务室了望窗铝框 | 氧化 | 个 | 2000.00 | 13.6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6 | A07 | 天线 | 抗干扰天线氧化 | 个 | 2000.00 | 41.0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7 | A07 | 通风机底座 | 9-29-40 | 个 | 2000.00 | 37.6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8 | A07 | 通风机壳 | 9-40 | 个 | 2000.00 | 49.5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89 | A07 | 通风机侧盖 | 9-40 | 个 | 2000.00 | 27.3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0 | A07 | 冷凝风机底架 | 9-40 | 个 | 2000.00 | 37.6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1 | A07 | 冷凝风机扇叶 | 9-40 | 个 | 2000.00 | 49.5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2 | A07 | 冷凝风机上盖 | 9-40 | 个 | 2000.00 | 23.0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3 | A07 | 连接器座 | 喷塑 | 个 | 2000.00 | 22.2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4 | A07 | 连接器盖 | 喷塑 | 个 | 2000.00 | 7.8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5 | A07 | 连接器插头壳 | 喷塑 | 个 | 2000.00 | 7.8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6 | A07 | 连接器插头盖 | 喷塑 | 个 | 2000.00 | 7.8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7 | A07 | 连接器手把 | 喷塑 | 个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8 | A07 | 连接器拉勾 | 喷塑 | 个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99 | A07 | 空调控制柜1—1 | 喷塑 | 个 | 2000.00 | 32.4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0 | A07 | 空调控制柜1—2 | 喷塑 | 个 | 2000.00 | 85.4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1 | A07 | 厨房电源柜 | 喷塑 | 个 | 2000.00 | 32.4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2 | A07 | 应急柜 | 喷塑 | 个 | 2000.00 | 32.4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3 | A07 | 角灯体 | 喷塑大灯体 | 个 | 2000.00 | 29.0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4 | A07 | 配电盘 | 喷塑 | 个 | 2000.00 | 31.6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5 | A07 | 风表罩(铁) | 200×200 喷塑 | 个 | 2000.00 | 8.5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6 | A07 | 铝通风器 | 氧化 | 个 | 2000.00 | 15.3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7 | A07 | 通过台扶手 | L=260喷塑 | 个 | 2000.00 | 3.5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8 | A07 | 厕所扶手 | L=300喷塑 | 个 | 2000.00 | 4.0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09 | A07 | 洗脸室扶手 | L=700喷塑 | 个 | 2000.00 | 6.3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0 | A07 | 出风口喷朔 | 50×510×660 | 组 | 2000.00 | 51.2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1 | A07 | 出风口喷朔 | 50×610×750 | 组 | 2000.00 | 51.2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2 | A07 | 出风口喷朔 | 50×500×800 | 组 | 2000.00 | 51.2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3 | A07 | 出风口喷朔 | 50×520×720 | 组 | 2000.00 | 51.2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4 | A07 | 出风口喷朔 | 50×330×500 | 组 | 2000.00 | 42.74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5 | A07 | 端门保护板 | 1.5×90×680喷塑 | 块 | 2000.00 | 12.8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6 | A07 | 小间门保护板 | 1.5×90×480喷塑 | 块 | 2000.00 | 8.5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7 | A07 | 小间门通风板 | 1.5×290×310喷塑 | 块 | 2000.00 | 12.8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8 | A07 | 报刊栏 | 检修喷塑 | 个 | 2000.00 | 41.03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19 | A07 | 毛巾杆 | ∮15×5000喷塑 | 根 | 2000.00 | 12.82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0 | A07 | 行李架挡片 | 喷塑 | 个 | 2000.00 | 1.71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1 | A07 | 裤挂(PVC软卧车) | 喷塑 | 个 | 2000.00 | 10.2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2 | A07 | RW车走廊栏杆(PVC) | 喷漆 | 个 | 2000.00 | 23.0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3 | A07 | SC20连接器插头 | 喷塑 | 件 | 2000.00 | 3.8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4 | A07 | SC20连接器插座 | SC20 | 个 | 2000.00 | 3.85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5 | A07 | SC21连接器插头 | 喷塑 | 件 | 2000.00 | 5.9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6 | A07 | SC21连接器插座 | 喷塑 | 件 | 2000.00 | 5.9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7 | A07 | 列尾装置箱 | 850×350×170 | 个 | 2000.00 | 4.2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8 | A07 | 电暖气面罩 | 喷塑 | 个 | 2000.00 | 34.19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29 | A07 | 控制箱喷塑 | 2.1-3.6 | 个 | 2000.00 | 21.3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0 | A07 | 灭火器箱 | 喷塑 | 个 | 2000.00 | 3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1 | A07 | 铝合金通风口 | 1100*500氧化 | 个 | 3000.00 | 42.74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2 | A07 | 顶灯 | 喷塑 | 个 | 3000.00 | 47.86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3 | A07 | 灯体 | 25B喷塑 | 个 | 2000.00 | 22.74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4 | A07 | 条灯反光板 | 喷塑 | 个 | 2000.00 | 5.9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5 | A07 | 空调反光板 | 喷塑 | 个 | 2000.00 | 9.5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6 | A07 | 行李车灯体 | 喷塑 | 个 | 2000.00 | 17.7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7 | A07 | 准高速车反光板 | 喷塑 | 个 | 2000.00 | 4.2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8 | A07 | 角灯体 | 喷塑1*15W | 个 | 2000.00 | 22.74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39 | A07 | 行李车反光板 | 喷塑 | 个 | 2000.00 | 4.79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40 | A07 | 线槽喷塑 | m | 2000.00 | 22.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41 | A07 | 集成板烤漆 | QD-G | 个 | 2000.00 | 5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42 | A07 | 钢板磷化及底漆 | 2×1000×2000 | 平米 | 2000.00 | 24.38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43 | A07 | 付风缸磷化 | 付风缸磷化 | 个 | 2000.00 | 49.57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44 | A08 | 客车配件煮洗 | 辆 | 500.00 | 4729.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
145 | A09 | 拉门锁 | KT 电镀 | 个 | 1700.00 | 2.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46 | A09 | 走廊栏杆 | 电镀 | 根 | 2000.00 | 23.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47 | A09 | 毛巾杆 | ∮15×5000喷塑 | 根 | 2000.00 | 13.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48 | A09 | 毛巾杆座 | 毛巾杆座 | 根 | 2000.00 | 3.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49 | A09 | 弹簧KC20A | 镀锌 | 个 | 2000.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0 | A09 | 导柱KC20A | 镀锌 | 个 | 2000.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1 | A09 | 垫圈KC20A | 镀锌 | 个 | 2000.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2 | A09 | 拉门锁口板 | 镀铬 | 个 | 2000.00 | 3.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3 | A09 | 连接板 | 镀镍 | 个 | 2000.00 | 2.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4 | A09 | 螺母KC20A | 镀锌 | 个 | 2000.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5 | A09 | 装饰钉 | 电镀 | 个 | 2000.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6 | A09 | 铜接线柱M12*75 | 镀镍0.08ā | 个 | 2000.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7 | A09 | 铜螺母M12 | 镀镍0.08u | 个 | 2000.00 | 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8 | A09 | 化妆台检修 | 镀铬 | 个 | 2000.00 | 3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59 | A09 | 缓解显示器壳体电镀 | 镀锌 | 套 | 2000.00 | 30.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0 | A09 | 陈列柜护栏 | 60×1200电镀 | 个 | 2000.00 | 34.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1 | A09 | 窗帘栏杆 | 镀铬 | 根 | 2000.00 | 1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2 | A09 | 单元制动缸配件 | 镀锌 | 套 | 1550.00 | 134.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3 | A09 | 灯框 | 镀铬 | 个 | 2000.00 | 24.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4 | A09 | 灯体 | 镀锌 | 个 | 2000.00 | 7.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5 | A09 | 翻板锁 | 电镀 | 个 | 2000.00 | 33.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6 | A09 | 反光板 | 电镀 | 个 | 2000.00 | 24.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7 | A09 | 角灯 | 镀铬 | 对 | 2000.00 | 22.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8 | A09 | 角灯端盖 | 镀铬 | 个 | 2000.00 | 6.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69 | A09 | 连接器插头 | KC20A镀镍 | 个 | 2000.00 | 6.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70 | A09 | 连接器插头件 | KC20A(小)镀镍 | 个 | 2000.00 | 6.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71 | A09 | 连接器插头件 | KC20A(大)镀镍 | 个 | 2000.00 | 9.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72 | A09 | 活动窗吊 | 电镀 | 个 | 2000.00 | 6.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73 | A09 | 插套 | 镀银 | KG | 2000.00 | 41.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74 | A09 | 单元缸外侧缸盖组成 | 电镀 | 套 | 2000.00 | 88.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75 | A09 | 单元缸丝杠组成 | 电镀 | 套 | 2000.00 | 56.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176 | A09 | 单元缸加强环 | 电镀 | 套 | 2000.00 | 13.00 | 1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按生产计划分期分批完成供货,地点:**轨道客车厂院内。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交付使用时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经验收室及技术科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