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宁环规发〔2024〕12****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提醒函》要求,****点击查看按照“应评尽评原则”,积极开展了2024年度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市参与评价企业共计556家(**区159家、**区71家、**145家、**县127家、**县54家),其中A级企业483家,B级企业5家(**区1家、**1家、**县2家、**县1家),C级企业68家(**区21家、**区10家、**13家、**县20家、**县4家),D级企业0家。现就**市2024年度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点击查看举报。
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953—****点击查看215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受理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西)427号
附件:**市2024年度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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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