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建水利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建水利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于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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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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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省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水利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省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水利部分)实施范围为闽江下游**头至三**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河湖堤岸功能改造包括:闽****点击查看岸堤岸生态化改造(洋洽段、仓前段);闽****点击查看岸堤岸生态化改造(鳌峰段、花海段);闽****点击查看站汇入口堤岸生态化改造;闽**港清漂船靠泊点堤岸生态化改造2处(包括场地基础设施建设),位于闽****点击查看岸闽江公园附近及闽****点击查看岸鼓山大桥下游花海公园附近。

2、河道空间保护修复包括:闽**北港分水岭江洲地貌形态修复与植被恢复;闽****点击查看岸花海公园下游段空间保护修复;闽**港魁岐堤岸生态化改造与植被修复;闽****点击查看岸燕浦水闸汇入口河流形态恢复;闽**港**大桥水位站设施保护修复。

3、河湖智慧化建设包括:闽**港河湖智慧监管设施提升与闽**港河湖巡查设备设施提升两大部分。

4、相关配套工程:闽**岸全线贯通提升工程;闽江三县洲大桥-闽江大桥两岸旅游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报告书主要结论

**省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水利部分)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等均相符。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工程建设期将会对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但运行期会促进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的自然演替,具有有利作用。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不利影响可以最大程度地得以减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87号****点击查看**中心区F2层

联系人:杨攀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4477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1651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参与调查表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附件:**省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水利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省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水利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1)
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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