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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现将《**氧化铝能源结构优化环保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本次公示采用网络公示形式,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氧化铝能源结构优化环保节能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周正勇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5398
邮 箱:****点击查看75998@chinalco.****点击查看.cn
地 址:**省**市**区尚稽镇大坝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涛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0966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地 址:**市**区金朱西路2号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而涉及征地、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全文查阅可点击附件1
六、《公众意见表》下载可点击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希望公众多提宝贵意见,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邮箱(****点击查看@chinalco.com.cn、****点击查看@qq.com)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2025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