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7-15 10:53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公司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审批前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基地及化粪池粪污有机肥**化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省**市**区落别乡马头村七组;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59.24亩,共39333.3m2,一是****点击查看基地,占地面积34.98亩,年存栏肉牛1200头,年出栏3批,年出栏肉牛800头;二是建设有机肥生产区域,占地面积14.28亩,年生产有机肥1.4万吨。建发酵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牛舍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省**市**区落别乡马头村七组
联系人:余总
电话:199****点击查看8772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贵筑街道甲秀南路666号美的国宾府A55栋1单元29层2号
邮 编:5500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3586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37304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在本地的居住情况(2)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3)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是什么(5)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7)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有何要求、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