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4年****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及其依托单位:
根据《****点击查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3号)、《****点击查看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2号)等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点击查看实验室、****点击查看中心开展了绩效评估工作。
评估会议前,对参评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进行了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核查,对查出存在科研失信和严重社会失信问题的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5〕4号)要求,认定为不合格档次。评估结果经研究审定并公示,现予以发布。
本次绩效评估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平台,依托单位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在科研基础条件、人才团队、科研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补足工作短板,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本次评估结果不合格档次的平台在下一年度绩效评估仍为不合格档次的,按规定将予以撤销。
评估前主动申请撤销、应参加未参加评估、连续两年绩效评估均为不合格的20家平台,按照规定予以撤销。
附件:
**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