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

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东安县白牙市镇石溪河源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

发布于 2026-10-28

招标详情

东安县白牙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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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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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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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县白牙市镇石溪**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公告发布时间

2026-10-26

投标截止时间

2026-11-11 09:00:00

开标时间

2026-11-11 09:00: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10-28 00:00:00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6-11-02 00: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澄清公告内容

**县白牙市镇石溪**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白牙市镇石溪**头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项目相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1:“请明确本项日(本项目)要求的士壤修复业绩认走(认定)范围如果提供1农村环境整治美(农村环境整治)2矿山生态修复美(矿山生态修复)3农业面读污染治理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4纯工业国废(固废)类等项日(项目)类型是否认走(认定)为土壤修复业绩”

回复1:土壤修复业绩认定以项目合同载明的实际建设内容为准,业绩需包含污染场地土壤异位修复、原位修复或者重金属污染底泥修复工程。仅为农村环境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纯工业固废处置治理类项目,项目内容不含上述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底泥修复内容的,该业绩整体不予认定为土壤修复业绩;若前述项目合同内明确包含符合要求的污染土壤原位/异位修复、重金属污染底泥修复内容,该业绩可予以认定。

问2:1.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土壤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296.59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请问环保工程污染土壤工程包括哪些具体工程,矿山修复工程是否属于污染土壤工程 。2.招标文件施工业绩: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土壤工程投资额不少于4615.23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请问以联合体共同完成项目的业绩,金额指标是以投资额为准,还是以合同金额为准。

回复2:1、土壤修复业绩认定以项目合同载明的实际建设内容为准,业绩需包含污染场地土壤异位修复、原位修复或者重金属污染底泥修复工程。仅为农村环境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纯工业固废处置治理类项目,项目内容不含上述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底泥修复内容的,该业绩整体不予认定为土壤修复业绩;若前述项目合同内明确包含符合要求的污染土壤原位/异位修复、重金属污染底泥修复内容,该业绩可予以认定。2、联合体业绩的金额认定,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自身承担部分对应的合同金额或投资额为准,而非联合体合同总金额。若前述材料无法清晰拆分,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材料予以佐证,****点击查看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认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牵引指标按项目合同总金额或合同总投资额,商务部分(业绩、奖项及信用)自评表中注明投标人自身承担的合同金额或投资额。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自行下载最新的工程量清单,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点击查看人民政府

地址:**省﹒**市﹒**县﹒**县白牙市镇女英路与官田路交汇处

联系人:陈禹坤

电话:199****点击查看988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曲河街道铁塔路1-5

项目负责人:唐丽

电话:133****点击查看7400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点击查看环境局**分局

地址:**市**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142号

电话:0746-****点击查看49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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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答疑说明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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