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25年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2025年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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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项目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1)点位:**市东澳岛,利用**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网东澳子站的站房安装采样设备,开展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工作。(2)监测指标:①干沉降指标:总悬浮颗粒物、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总氮、总磷、硫酸盐、汞、镉、铅、铜、锌、铬、砷;②湿沉降指标: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总氮、总磷、硫酸盐、汞、镉、铅、铜、锌、铬、砷、降水电导率、降水pH;③气象指标: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降雨量。 (3)时间频次:①干沉降监测每月至少采集10个干样品,每个样品采集24小时,避开降雨、降雪天气;②湿沉降监测逢降水必采集湿沉降样品,若一天中有几次降雨过程,可合并为一个样品测定。若遇连续多日降雨,则将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的降雨视为一个样品。现场记录降雨量,现场分析降水电导率、降水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总氮、总磷、硫酸盐、汞、 砷、铅、铜、锌、镉、铬样品采集后,每周2次集中送回**站分析。(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17)、《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和《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 165-2004)的要求开展监测,并应满足如下要求:① 采样平台:避免局地污染对样品代表性造成影响。通过暂停采样等方式尽量避开短时间内的局地污染,并做好记录。 ②仪器维护:采样前对干湿沉降采样器进行清洗维护,避免样品受采样设备及人为操作的沾污。 ③现场空白样品:监测当月至少采集干、湿沉降现场空白样品各1个,以检验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的管理情况,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排查。(5)结果报送:监测月的次月15日前提交监测数据、工作照片及监测报告。(6)其他要求:项目服务期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协助**站开展大气污染物入海通量评价工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投资额(¥402,000元)
资质(资格)要求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于2月、5月、8月、10月实施,监测月的次月15日前提交监测数据、工作照片及监测报告。
¥402,000元 至 ¥360,000元
本次检测服务费参****点击查看协会于2018年12月21日印发的《**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及市场调节计取,服务总金额包括干沉降监测、湿沉降采集,采样仪器的检定、维修、站房的基础保障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在内的含税全包价。
2025-01-21 17:30:00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