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查看飞灰高值化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参与第一次公示”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飞灰高值化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河****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永茂路09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36.9亩,建设生产车间及相关辅助设施,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行**化、无害化利用。项目实施后,年**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90000吨。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1719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2560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河****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永茂路09号,电话:156****点击查看1719,收信人:胡经理,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点击查看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