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标段(包)废标公告

宁陵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标段(包)废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7-27


**县**水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标段(包)废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县**水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第二标段(包)招标的废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水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编号:SNGC-2026-002

3、项目代码:2502-411423-04-02-662345

4、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

5、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4518.7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点击查看141.26元;税金(增值税):996152.9元;安全生产措施费:82390.69元;暂列金额(不含安全文明费):****点击查看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6月9日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6年7月9日

2、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室

3、复核日期:2026年7月13日;

4、复核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远程调度评标;

四、评标结果

经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剩余两家,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2产生入围候选人评审办法,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废标。

五、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否决投标企业 否决环节 否决原因
1. **科力****点击查看公司 符合性评审 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5”款、投标人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厂家、产地、品牌、规格(格式自拟)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2. 中电科****点击查看公司 符合性评审 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5”款、投标人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厂家、产地、品牌、规格(格式自拟)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 ****点击查看**公司 符合性评审 已标价工程清单总价无扉页,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 条要求。
4. ****点击查看公司 符合性评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价扉页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 要求
5. 中船(**)****点击查看公司 符合性评审 提供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或其他情况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县**水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6年6月9日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项目招标公告,2026年7月9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评标,招标人于2026年7月9日收到评标报告。

****点击查看依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精神,对本项目第二标段评标报告进行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中船(**)****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中电科****点击查看公司、**科力****点击查看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5、投标人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厂家、产地、品牌、规格(格式自拟)”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点击查看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扉页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 条要求;****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中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扉页,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 条要求。

2、评标报告中未显示“评标委员会对该单位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及“评标委员会对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技术咨询建议”。

根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操作指引(操作细则)》“其他事项一、评标报告存在问****点击查看委员会复核的,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日内向交易监督科提出复核场地申请,并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复核申请已于2026年7月10日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经**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同意后,于2026年7月13日10时00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委员会开展评标报告复核工作。

复核工作仅针对上述复核内容,不超范围复核。

七、公示期: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0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城郊乡珠江**段1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5****点击查看6444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杨永丽 田兴 刘颖颖 訾佳佳

电话:0371-****点击查看5907 187****点击查看1515

监督单位:**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地址:**县永乐北路

电话:0370-****点击查看021

发布人:****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7月15日


项目编号:E4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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