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点击查看财政厅 河****
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2)《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点击查看0701》、《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330》、《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33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公共**交易网(http://124.****
点击查看.7:8888)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24.****
点击查看.7:8888),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
点击查看.cn:8181/”)。(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进入采购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33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除外)。(5)本公告发布媒体:****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地址:**市谈中街1号
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0311-****点击查看2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中**路581号瑞城**综合楼02单元0908室
联系人:宋文华
联系方式:0311-****点击查看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文华、李思璇、姜领
电 话:0311-****点击查看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