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执法集中公示内容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执法集中公示内容

发布于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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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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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3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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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行政执法集中公示内容目录


一、****点击查看行政执法主体

二、****点击查看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三、****点击查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四、****点击查看“一目录、五清单”

五、****点击查看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六、****点击查看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

七、****点击查看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八、****点击查看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九、****点击查看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点击查看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点击查看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十一、****点击查看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十二、****点击查看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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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执法公示内容


一、****点击查看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三楼

邮编:628021 电话0839-****点击查看202 传真:0839-****点击查看202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0个:

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以及听证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

股室负责人:卫勇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066

信用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点击查看区委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点击查看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抓好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信息管理台账,重点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商圈楼宇。指导开展党建带团建、工建、妇建工作,具体联系指导直管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评先推优、表彰奖励、典型宣传等工作。完成区委“两新”组织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负责人:向冰彬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079

价格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

主要职责: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点击查看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实施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

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志超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081。

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12315****点击查看中心)

主要职责: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指导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等商品质量检测。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及立案、销案。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区合同信用建设。

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股室负责人:吴龙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315。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办产品防伪使用的自愿备案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牵****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拟订标准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工作,指导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李林珂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352。

综合应急股

主要职责:拟订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牵头区食安办具体工作。综合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胡敏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181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生产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白酒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全区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拟订实施全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股室负责人:李月娥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071。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药品流通、使用环节法律法规。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经****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负责辖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依法监管药品流通环节的特殊药品。组织实施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贯彻实施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贯彻实施化妆品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化妆品抽样工作。负责辖区互联网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股室负责人:严梨月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29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主要职责:监督实施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区级特种设备安全协调机制,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制定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股室负责人:乔雪梅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353。

**市**区市场****点击查看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市**区****点击查看执法大队,****点击查看监管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点击查看监管局实行“局队合一”,主要承担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区****点击查看执法大队设内设机构 3 个,****点击查看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点击查看监管局名义统一对外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点击查看监管局其他内设股室不再承担执法职能。

(一)执法监督股。负责制定、修订大队业务规章制度;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案件管理和业务报表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各类有关专项执法活动牵头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牵头协调配合扫黄打非、反走私、反假币等相关市场秩序治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黎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919。

****点击查看中队。负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野生动物以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质量、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领域违法行为,办理相关大要案件;负责全区食品安全、药品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执法相关工作;负责食品药品领域其他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股室负责人:王勇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088。

****点击查看中队。负责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告和商标、地理标志、专利、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信用监管、不正当竞争(垄断)、价格收费、直销、传销、网络交易(电子商务)、合同、拍卖、非法制售军服等领域违法行为,办理相关大要案件;指导督促全区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告、知识产权、公平交易、价格收费等执法相关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扫黄打非、反走私、反假币等联合行动工作;负责除食品药品外其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股室负责人:邢光勇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088。

(四)其它事项。****点击查看监管局派出机构元坝、卫子、王家、虎跳、**5****点击查看管理所挂元坝、卫子、王家、虎跳、**5个****点击查看中队的牌子,主要负责市场领域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点击查看大队副大队长:李官银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919

二、****点击查看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编号

1

鲁征文

****点击查看

2

王勇

230****点击查看0028

3

杜银梅

230****点击查看0025

4

黄玲

230****点击查看0027

5

朱林

230****点击查看0029

6

邢光勇

230****点击查看0031

7

蔡梦婷

230****点击查看0038

8

李林珂

230****点击查看0052

9

蔡发勇

230****点击查看0030

10

张刚

230****点击查看0034

11

祝芬明

230****点击查看0032

12

胡敏

230****点击查看0036

13

张远萍

230****点击查看0037

14

常健

230****点击查看0042

15

王强

230****点击查看0043

16

向冰彬

230****点击查看0089

17

刘洁

230****点击查看0048

18

陈家春

230****点击查看0044

19

冯开建

230****点击查看0045

20

汤关军

230****点击查看0001

21

乔雪梅

230****点击查看0046

22

李月娥

230****点击查看0047

23

王志超

230****点击查看0049

24

李欣

230****点击查看0050

25

周光成

230****点击查看0078

26

李勇

230****点击查看0053

27

李官银

230****点击查看0026

28

张丽

230****点击查看0054

29

刘黎

230****点击查看0055

30

梁丕林

230****点击查看0093

31

卫勇

230****点击查看0058

32

陈雪

230****点击查看0060

33

马**

230****点击查看0061

34

王以敏

230****点击查看0064

35

严梨月

230****点击查看0063

36

万博峰

230****点击查看0033

37

冯伟

230****点击查看0024

38

魏晓霞

230****点击查看0066

39

刘长灵

230****点击查看0068

40

陆军

230****点击查看0062

41

俞思银

230****点击查看0023

42

吴龙

230****点击查看0069

43

杨怀军

230****点击查看0056

44

陈洋

230****点击查看0051

45

刘乐宫

230****点击查看0039

46

曾察

230****点击查看0059

47

熊松婷

230****点击查看0035

48

王书朋

230****点击查看0091

49

李吉梅

230****点击查看0075

50

王**

230****点击查看0081

51

冯晓玲

230****点击查看0080

52

严洪平

230****点击查看0041

53

谢峰

230****点击查看0082

54

郭新忠

230****点击查看0083

55

杨勇

230****点击查看0084

56

崔宏

230****点击查看0067

57

罗莎

230****点击查看0090

58

马裕翔

230****点击查看0021

59

雍春江

230****点击查看0086

60

孙静

230****点击查看0087

三、****点击查看权责清单(2025年修订本)(附件1)


四、****点击查看“一目录、五清单”(附件2)


五、****点击查看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点击查看关于印发的通知(昭市监发〔2023〕38 号)

****点击查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法制审核事项

备注

1

行政处罚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具体范围见《****点击查看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案件范围具体规定》

(昭市监发〔2022〕19 号)

2

行政处罚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3

行政处罚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

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5

行政处罚

拟对当事人作出从重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幅度较大的

6

行政强制

查封经营场所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的


7

行政强制

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的

8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公民的设施或者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设施或者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

9

行政强制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公民被查封、扣押的设施或者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设施或者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

10

行政许可

根据法律规定拟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11

行政许可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

12

行政许可

依职权变更、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

13

其他权力

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予以撤销或者改变的


14

其他权力

拟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15

其他权力

拟作出属于本单位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

16

其他权力

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


六、****点击查看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

(一)国务院

《****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

公示网站:中国政府网

(****点击查看总局

《****点击查看总局印发的通知》(国市监法规〔2022〕2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总局网站

《****点击查看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总局网站

《****点击查看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市监反执二规〔2025〕1号)

(****点击查看管理局

****点击查看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国药监法〔2024〕11 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

****点击查看政府

**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点击查看人民政府令第360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政府网站

(五****点击查看管理局

1.《****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98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

2.****点击查看管理局 ****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12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

3.****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2〕6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

(六****点击查看管理局

****点击查看管理局 ****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的通知(渝药监〔2023〕48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

(七****点击查看管理局

《****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的通知》(广市监发〔2023〕31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


七、****点击查看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5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

1.全区存续经营主体9561户,其中企业3063户,农专社383户,个体6115户;

2.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569家,其中获证生产企业33家、小作坊71家,食品销售环节817家,餐饮服务单位644家,集中用餐单位食堂101家,三小备案921家,****点击查看农贸市场4家。

3.全区共有药品经营企业68家,其中批发企业1家、零售连锁企业35家;药械使用单位164家,****点击查看医疗机构3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镇医疗机构11家、****点击查看中心1家、****点击查看中心1家、村卫生室129家、个体诊所17家;三类医疗器械许可企业3家、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企业60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市场主体95家;

4.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8家,登记特种设备633台/套;

5.全区现有网店499户,微信公众号20户,微信小程序18户,APP 2户,直播760户,网络订餐48户;自然人电商214户;

6.全区授权专利276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0个、有效注册商标1349件。

(二)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1.**市**区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附件3)

2.****点击查看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附件4)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市**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025年版)(附件5)


八、****点击查看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点击查看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

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市监法发〔2021〕42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总局网站

(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总局网站

****点击查看总局关于印发《****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总局网站

(四)****点击查看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试行)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政府网站


九、****点击查看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点击查看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点击查看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政府网

(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公示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

2.信用中国(****点击查看

公示网站: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网站

(三)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公示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


十、****点击查看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点击查看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 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府办发〔2019〕9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政府网站

2.《****点击查看关于印发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昭市监发〔2020〕5号)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政府网站


十一、****点击查看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附件6)


十二、****点击查看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1.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2.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政府

****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司法局复议应诉股

地址:**省**市**区元坝镇滨河路65****点击查看司法局三楼)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404

(2)行政诉讼

单位:****点击查看法院

地址:**市**区元坝镇益昌大道120号

电话:0839-****点击查看611

(3)层级监督

单位:****点击查看管理局

执法监督科室:****点击查看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地址:**市**东路686号****点击查看管理局七楼)

电话:0839-****点击查看137

3.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点击查看政策法规股

地址:**市**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点击查看三楼)

投诉电话:0839-****点击查看066


附件(6)
附件5.昭双联〔2025〕2号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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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局“一目录、五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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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2025年修订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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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昭市监发〔2025〕16号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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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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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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