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二片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和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二片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发布于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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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二片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05-23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模板

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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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二片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公示名称

**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5月22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标得分36.16,投标报价得分59.49,综合得分95.65。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标得分26.74,投标报价得分59.95,综合得分86.69。

第三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标得分24.42,投标报价得分59.99,综合得分84.4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成)****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83483.13元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33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设计项目负责人:周恒

施工项目负责人:叶德聪

资质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198

施工项目负责人:

粤2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61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详见公示附件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45906.39元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33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设计项目负责人:沈晓锋

施工项目负责人:周威

资质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G****点击查看228005

施工项目负责人:

粤2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601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详见公示附件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成)**市****点击查看公司

(成)中凡****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11894.10元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33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设计项目负责人:齐子达

施工项目负责人:王正韬

资质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2022B109996

施工项目负责人:

粤13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62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详见公示附件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县**镇**路64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0762-****点击查看00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点击查看913

联系地址

**县滨**路****点击查看建设局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5月2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5月27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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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附件(10)
(中标候选人公示)标段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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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脱敏版)评标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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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候选人)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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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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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人)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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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脱敏版)评标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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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候选人)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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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人)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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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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