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1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1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公司100%股权 | ||
| 11400万元 | ||
| 中国**省**市** | 所属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 139****点击查看8243 联系人:陈文辉 联系电话: 136****点击查看2860 联系人:郑茜文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0063 联系人:朱铭强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6849 | ||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点击查看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点击查看公司 | |||||
| **省**市**景王路东侧、小青草河村南 | |||||
| 叶金鑫 | 成立时间2015-08-21 | ||||
| 2160万元 | 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 | ||||
| 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及服务;水务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及服务 | |||||
| 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64801J |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 22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探矿权)否 | ||||
| 否 | 债权转让金额/ | ||||
| ****点击查看 | 100% | ||||
| 1747.38 | 781.97 | 556.46 | |||
| 11577.7 | 5528.75 | 6048.95 | |||
| 备注: | |||||
| 1105.1 | 536.74 | 430.85 | |||
| 11499.1 | 5823.22 | 5675.88 | |||
| 备注: | |||||
| 否 | |||||
| 不涉及 | |||||
| 否 | |||||
| 否 | |||||
| 是 | |||||
|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由标的企业承继。 | |||||
| 1.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一)至(八)内容。 2.标的企业与****点击查看**公司签订有《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标的企业向****点击查看**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为774.5万元,年利率9.14%,期限至2028年12月,到期一次性还本,借款结息日为借款到期日、利随本清,期间提前还款先冲息、后冲本。 3.其他详见留****点击查看交易所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
二、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点击查看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9-30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信达****点击查看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8-25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 总资产 | 11285.77 | / | |
| 总负债 | 5297.73 | / | |
| 净资产 | 5988.04 | 11400.00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1400.00 | ||
三、转让方简况
| ****点击查看 | ||
| 国有控股企业 | ||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 |
| 财政部监管 | ||
| 中国信达****点击查看公司 | ||
| 其他 | ||
| ****点击查看公司 | ||
| 2026-09-22 | ||
| 批复 | ||
| 关于****点击查看公司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处置方案的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次性付款 |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流程),意向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 账 号: 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613056 开 户 行: ****点击查看营业部 4.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意向受让方盖章或签字)原件后,方可查阅留****点击查看交易所备查的项目相关资料。 5.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7.意向受让方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的所有权利主张。 8.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9.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点击查看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查看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0.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中国信达****点击查看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信达****点击查看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2.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等交易文件要****点击查看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点击查看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支付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3.****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未经政府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向第三方处置,受让方应充分知悉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变更,根据监管要求及《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标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变更****点击查看政府同意,由****点击查看政府沟通,转让方予以配合。 14.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时,由受让方出具附生效条件的书面担保承诺,即在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受让方对**桑德欠付转让方及其关联方****点击查看**公司的债务(含转让方及关联方****点击查看**公司借款本金778万元、应付****点击查看**公司股利822.226119万元及平台管理费100.439367万元,以上金额均为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金额)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承诺自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点击查看**公司偿还债务(以交割日债务余额为准)。 15.受让方应履行反洗钱核查义务,配合转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前完成反洗钱核查相关工作并提供必要资料与信息。 | ||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规定。 | ||
| 否 | ||
| 是 | ||
| ****点击查看0000元 | ||
| 挂牌截止日21:3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 账 号: 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613056 开 户 行: ****点击查看营业部 |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点击查看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 ||
五、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 www.****点击查看.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 -- |
六、特别提示
|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点击查看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