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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5G类消费电子天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项目性质:技改;
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园区)**南路85号;
投资总额:总投资26000万元。
二、环境质量现状
1、SO2、NO2、TSP、PM10、PM2.5、CO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HCl、NH3、硫酸、H2S、二甲苯、甲醛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氮氧化物(硝酸雾)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浓度限值要求;氰化氢、铬酸雾参照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浓度限值要求。区域所在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受纳水体扁担河,监测期间扁担河各监测断面各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
3、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评价区域内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声环境现状评价: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昼间及夜间声环境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内土壤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表2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铬、锌参照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其他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不新增)、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废气塔排水、生产工序排水等。所有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扁担河,最终进入长江。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铬酸雾、氰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和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项目投产后噪声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等,经降噪处理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处理后****点击查看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铬酸雾、氰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
DA001:废气因子为硫酸雾,集气方式为顶吸+侧吸,处理设施为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
DA002:废气因子为硫酸雾,集气方式为顶吸+侧吸,处理设施为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
DA003:废气因子为硫酸雾和盐酸雾,集气方式为顶吸+侧吸,处理设施为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
DA004:废气因子为氰化氢,集气方式为顶吸+侧吸,处理设施为氧化吸收喷淋塔。
DA005:废气因子为盐酸雾和硫酸雾,集气方式为顶吸+侧吸,处理设施为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
DA006:废气因子为铬酸雾和硫酸雾,集气方式为顶吸+侧吸,处理设施为网格式酸雾喷淋吸收塔。
DA007:废气因子为硝酸雾、盐酸雾和硫酸雾,集气方式为顶吸+侧吸,处理设施为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
DA008:废气因子为氰化氢,集气方式为顶吸+侧吸,处理设施为氧化吸收喷淋塔。
DA009:废气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集气方式为负压,处理设施为国际先进低氮燃烧器。
DA010:废气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集气方式为负压,处理设施为国际先进低氮燃烧器。
DA014:废气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集气方式为负压/侧吸+顶吸,处理设施为二级活性炭。
DA015:废气因子为颗粒物,集气方式为负压,处理设施为滤芯+袋式除尘器。
DA011(颗粒物、VOCs)、DA012(颗粒物)、DA013(VOCs)3根排气筒为现有未建排气筒。
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得到有效收集,并经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和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已建危废库1座,**一般固废库。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实现了固体废物零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泵、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施、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生产设备、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合理可行,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岳霞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2066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评价单位:**华梦****点击查看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霍里山大道南段6号23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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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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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