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升级改造便携式紫外差分恶臭气体监测仪,我站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升级改造便携式紫外差分恶臭气体监测仪项目进行采购,拟委托****点击查看开展服务。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逾期视为无意见。
地址:**市**区后溪镇**大道1999号
联系电话:0592-****点击查看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