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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市**组团F11-03地块(紫轩三期北侧商业地块)土地用途计划由商业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土地使用权人****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市**组团F11-03地块(紫轩三期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市**组团F11-03地块(紫轩三期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明珠东路与静轩路交叉口西南侧,紫轩三期1号楼、3号楼、5号楼东侧,紫轩三期17号楼北侧。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面积4783m2,调查地块于2013年前为国有未利用地,为裸土地;2013年嘉****点击查看总站在该地块西北侧建设1座砖混结构的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为60m2,土地用途未发生变化;2014年3月,****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联通****点击查看公司在该地块中部建设1座联通基站,占地面积为5m2,地块内的建筑物为西北侧原有的1座砖混结构的公共卫生间,土地用途未发生变化;2017年10月20日,****点击查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块内建筑为西北侧原有的1座砖混结构的公共卫生间及中部的1座联通基站。2022年6月,****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联通****点击查看公司组织****点击查看联通基站进行了拆除,未再进行任何开发建设行为;2024年5月初该地块临时作为便民市场使用,到2024年7月初结束,地块内建筑物为西北侧原有的1座公共卫生间,遗留部分便民市场设施;2024年7月,土地使用权人-****点击查看拟计划将土地用途由商业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对地块内建筑物公共卫生间及便民市场设施进行拆除清理。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确认位于明珠东路与静轩路交叉口西南侧,紫轩三期1号楼、3号楼、5号楼东侧,紫轩三期17号楼北侧的**市**组团F11-03地块(紫轩三期北侧商业地块)内及周围1km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市**组团F11-03地块(紫轩三期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139****点击查看0333
2.编制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9****点击查看8239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3.****点击查看环境局
电话:0937-****点击查看641 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六、附件
《**市**组团F11-03地块(紫轩三期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