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新航厦门三期二阶段项目(设计)答疑二

中创新航厦门三期二阶段项目(设计)答疑二

中创新航**三期二阶段项目(设计)答疑二

递交时间:2025-02-25 10:4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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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注册建筑师,(《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2025-03-03 10:15:00
120天
线上投递
100,000元 人民币
0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2025-03-03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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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开标
资格后审
2025-03-03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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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中创新航**三期二阶段项目(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

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第30项“商务评分标准中类似工程项目”内容修改为: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出投标邀请书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建筑面积 20 万平方以上的建筑工程(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时间和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为准)。

2、 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无需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验证,投标邀请书第7.2款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验证”的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内容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 本纪要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以本纪要为准; 如先发出的澄清纪要与后发出的澄清纪要不一致,以后发出的澄清纪要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 (盖章)


法人代表: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5年2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人代表: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