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7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2736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7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2736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窑头CEMS环保设备升级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
窑头CEMS环保设备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比质比价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金额:239800.00元(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成交内容:1.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国务院令第 820 号,2026-01-01 施行)、《固定污染源烟气(SO、NO、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212-2025,2026-01-01 实施,过渡期按 HJ212-2017 执行)、《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1405-2024,2027-01-01 实施,目前处于标准过渡期,本次整改按本标准要求提前落实)、《关于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 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2.按要求,对窑头CEMS环保设备升级和相关设备购置。(具体数据参照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有关内容执行)
3.设备安装结束后需清理现场卫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场。
4.对当前排放标准量程验收和超低排放标准量程验收,经生态环境部门或第三方现场核查、全项合格并出具报告。
5.相关采集数据稳定有效上传至环保监测平台满15天。
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91****点击查看0558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中心
监督电话:156****点击查看5650
四、公告开始与结束时间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至2026年8月6日。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