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枣庄市市中区资产I(35)

【省级】 枣庄市市中区资产I(35)

发布于 2025-08-04

招标详情

枣庄中安城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5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1条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标的名称 交易机构名称 价款形式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区资产I(35)
房产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区资产I(35)
**省公共****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金额
1.44万元(人民币)
5工作日
2025-08-04
动态报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须负责管理包括安防、卫生等问题;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自行协调水、电、网等事宜,如需安装水表、电表、网线,须自行协调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子标的“****点击查看**区资产C(32)”的承租方,须承担鲁众信房估字[2025]第(04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报告费用:3000.00元整。评****点击查看公司直接收取。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剩余价款一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11、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