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及其它一切费用的包到价。
2、报价厂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产品制造商。填写的报价制造商应为全称。
3、如询所报设备与询单设备规格型号不符(原产品停产或升级换代),则在报价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级后的规格型号,并上传制造商出具的停产或升级说明,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报价附件必须含有设备分项报价表,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以及该项目相关的响应文件。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报价产品为所报制造商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在报价时提供符合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响应文件,满足报名及技术要求,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三、售后服务:
1、临时供应商中选后需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
2、质保期为设备投入正式运行后12个月或入库验收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免费保修或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的要求,将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四、供货时间规定: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及地点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0.05%交纳违约金,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五、付款方式: 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数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资,物资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意接收后,由甲方出具相应的验收证明及收货单,乙方出具该物资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票据资料文件后进入财务审批流程,完成财务审批流程后从最后一笔挂账之日起一年内分期分批货款结算。如因乙方提供资料不完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运输方式:包装要便于长途运输及**当地户外存放的要求,无押金,不返回。
七、交货地点:马道头设备组
八、交货时间:供货数量根据马道头矿生产需求以书面形式发出供货单,接到通知后20天内送货。
九、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报价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发询附件,****
点击查看公司公章)。
十一、中选方案: 1 :1、按项中选 2、原则上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
点击查看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2-****
点击查看122
晋****
点击查看公司电子监督邮箱:****
点击查看@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点击查看集团马****
点击查看公司
四、技术条款:
1、整车技术规格
(1)型号及名称: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人车
(2)额定承载能力(人):9
(3)驱动方式:四轮驱动
(4)最小离地间隙(mm):≥210
(5)爬坡能力(°):≥14
(6)最小通过能力半径(mm):内侧≤4000、外侧≤6600
(7)平路最高行走速度(km/h):≤25km/h
(8)排放标准:最新国Ⅲ排放标准
(9)安全保护指标:排气温度≤77℃;发动机水温≤95℃;发
动机表面温度≤150℃;发动机油压低于设定值;
(10)启动方式:电启动
(11)安全保护停车方式:失效安全型
(12)外形尺寸(mm):≤5300×1650×1980
2、驾驶室配置
(1)驾驶形式:正向驾驶
(2)座椅形式:可调式
(3)车门:外开式车门
(4)警示装置:设置警示牌,警示内容主要包括:行车时的警
告事项,启停时的警示项,制动必要的操作提示等。
3、防爆柴油发动机系统
(1)额定功率:≥72kw
(2)冷却方式:强制水冷却
(3)燃油规格:0~-35 号柴油
(4)发动机启动方式:电启动
4、传动系统
传动方式:液力机械传动
5、制动系统
(1)工作制动:四轮制动,液压制动,湿式制动器
(2)停车制动:后轮制动,弹簧制动,液压释放
(3)紧急制动:中央制动,弹簧制动,液压释放
(4)符号《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运输车辆通用安全技术
条件》(MT/T 1199-2023)中相关规定要求。
6、转向系统
(1)转向控制方式:全液压动力转向
7、照明
胶轮车运行方向的照明灯应具备远近光切换功能,应使胶轮车前
方 20m 处至少有 8lx 的光照度。车前和车后应分别设置至少 2 个红色
信号灯,能见距离不小于 60m。
8、声音信号装置
音量(dB(A)):40m 处喇叭声压≥70,封闭驾驶室司机位置
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 85dB(A)。
(二)平板拖车
1、型号及名称:平板拖车
2、额定承载能力(kg):130000
3、最小离地间隙(mm):≥190
4、适应坡道能力(°):纵向坡度≥9,横向坡度≥7
5、最小通过能力半径(mm):内半径≤5000mm,外半径≤9500mm
6、平路最高行走速度(km/h):空载时不小于 15km/h,满载时不
小于 10km/h。
7、整备质量(kg)≤14500
8、在牵引车制动操纵机构控制下,可实现牵引车与拖车同步的
行车制动、驻车制动和紧急制动。拖车制动结构为失效安全型(弹簧
制动液压释放)。
9、制动器结构:全封闭湿式制动器。
10、单个制动器静态制动力矩:≥5400Nm。
11、制动器数量:≥8 个。
12、轮胎结构形式:聚氨酯挂胶轮胎,轮胎外直径 550mm、断面
宽 350mm;轮胎数量 8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