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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编号:****点击查看
贵公司 :
我单位承建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2标段项目,因施工需要采购污水处理设备,根据国****点击查看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点击查看公司参加我方的询价采购,****点击查看公司发出邀请,请贵公司按照以下要求报价。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1.提供相关资格文件(需加盖鲜章,网络投递需原件扫描件)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 开户许可证
3) 法人身份证明
2.报价表
1) 报价人严格按照《报价单》格式填写相应价格。
2) 报价人所报供货单价中已包含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费、装车及运输费、资金占用费及其他送达到指定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注:我单位管辖项目按一般纳税方式交税,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票。
3.一体化污水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
二、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由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在采购前提供,并负责审核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响应条款。
(1)设备出水能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标准。
(2)主工艺出水必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标准。
(3****点击查看设备处理能力必须达到10立方米每天。
(4)要求设备空间紧凑、集成化、自动化程度高。
(5)设备应在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产水能力稳定达产的前提下,具有尽可能低的能耗水平。尤其是能适应山区低温气候变化,保证稳定的水处理效率。
(6)详细见附件2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并根据买方需求送入指定存贮罐中。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3、投标人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厂产品的须明确组织供应和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能力,并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五、重要说明
1.本次采购使用最低价格法,项目部根据审核通过的报价文件,选择价格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候选人,作为本次最佳供应商。
2.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8月8日17:00前递交报价文件或扫描件到铁建云链平台,未按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放弃我单位本次采购供货的权利。
3.报价人网络递交铁建云链平台。
4.我方采购一台套污水处理设备,设备采购费和设备安装调试运****点击查看分行报价,设备运行维护按2年考虑。
5.报价人一旦中标后拒绝履约,甲方将报价人报送到铁建云链平台失信名单永久拉黑,取消其报价资格,本次投标费用500元,线下缴纳不退还,未缴纳取消其报名响应资格。
6.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进行对账结算,结算次月支付对账款的90%,三个月内支付到对账款的95%,6个月支付到对账款的1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5329
邮箱地址:****点击查看838158@qq.com
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purportal.****点击查看.cn/
地址:**市**区霞云岭乡石板台村108大院(****点击查看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2标段项目经理部)
附表:报价表-1
特此致函!
****点击查看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
第12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5年7月31日
污水处理设备报价单
致:****点击查看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2标段项目经理部
包件号:WSCLSB-01
****点击查看公司的要求报价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价格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总额 |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
说明: | ||||||||
供货商全称 | ||||||||
交货期 | ||||||||
付款方式 | 结算次月,支付本期结算额的90%;3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95%;质保期为半年,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100%; |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2025年X月 X日
报价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规格书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运维技术规格书
1.1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高速公路驻地污水处理装置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和试验等要求。
1.2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一些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同时满足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1.3 除非经买方批准,污水处理设备应完全依照本技术规格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标准
2) 《小型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CJ/T 355-2010)
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
4) 《标牌》(GB/T 13306-2011)
5)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6)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
7)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84-2008)
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9969.1-1998)
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机电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定》(JB/T 5995-1992)
3 供货商要求3.1 供货商注册资金不应低于500万人民币,对MBR技术应当有充分的安装、调试、运维经验,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供货商应具有在近年来国内高速公路驻地水处理工程中的良好业绩以及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
3.2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认证或认可,应该是成熟的、技术先进的产品类型,经过证明,在要求的操作条件下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
3.3 供货商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 供货范围4.1 供货商的供货范围:地上污水处理设备1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处理池1座(内部包括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MBR生化池、**池)、污水提升系统、曝气系统、膜分离系统、产水系统、电气控制柜1台以及配套管道、阀门、电缆、仪表、其他附件等。
4.2 供货商应对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设备的制造、零部件的组装、图纸、资料的提供以及与买方间的联络、协同、检验和验收负有全部责任,供货商还应对设备的性能、安装、调试负责。
4.3 供货商所提供的设备应包含满足现场安装及设备运行所需要的全部设施和材料;此外,用于本设备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材料,以及备品备件等也应随机提供。
5 技术要求5.1 设备性能指标5.1.1 设备出水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标准的规定,其中主要污染物限值如下:PH=6.0~9.0、浊度/NTU≤10、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0mg/L、氨氮≤20mg/L、溶解氧≥1.0、总大肠菌群≤3。
5.1.2设备处理能力应达到10m3/d。
5.1.3 设备必须考虑到设备能在给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要求能适应-50~50环境温度范围的使用要求,处理池使用寿命应大于15年,膜组件使用寿命应大于5年。
5.1.4 设备应在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产水能力稳定达产的前提下,具有尽可能低的能耗水平。尤其是能适应山区低温气候变化,保证稳定的水处理效率。
5.2 工艺要求
5.2.1 设备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污水→格栅→调节池→污水提升泵→生化系统→MBR生化池→**池→出水。
5.2.2 调节池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于8h。
5.2.3 膜组件可以选用中空纤维膜,也可以选用平板膜。膜元件的平均孔径不应超过0.4μm。当选用中空纤维膜时,膜元件(膜丝)应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抗拉强度不应小于10kg。
5.2.4 膜组件的浸泡化学清洗周期不应小于6个月。
5.3 材质与制造要求5.3.1 处理池材质应采用碳钢防腐材料,并满足使用寿命要求。可以移动重复利用。设计紧凑,占地面积小,****点击查看种场地安装,节省空间。
5.3.2 设备内部零部件应采用适应水质条件和环境条件的耐腐蚀材质。
5.3.3 膜组件的成膜材质宜为聚偏氟乙烯(PVDF)。
5.4 电气要求5.4.1 电气控制柜电源采用380V、50Hz,外壳防护等级为IP55。
5.4.2 电气控制柜内的主要电器元件必须符合****点击查看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应带有安全认证保证(CCC认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提供合格证书等。
5.4.3 电气控制柜内的主要电器元件应为采用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供应商必须保证是正品、新品。
5.4.4 设备所选用的线缆应是正规厂家的国标产品。
5.5 自动控制与仪表要求5.5.1 污水处理设备自动化程度高:采用PLC控制系统,实现设备的自动化运行,为全自动无人值守运行,设备自带的控制系统、配电系统应与设备本体统一设计并配套供货。
5.5.2 设备应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控制方式。
5.5.3 设备应设置液位计以监测各池内的液位,并具有液位报警以及液位联锁控制功能。
5.5.4 控制系统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5.5.5 设备内部****点击查看工艺部件(如污水提升泵、鼓风机、产水泵等),交替工作时间应在24h内任选。
5.5.6 设备宜具备报警以及膜在线清洗功能。
5.6 环保要求5.6.1 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应产生臭气。
5.6.2 设备应尽量减少剩余污泥的外排量。
5.6.3 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50dB(A)。
6 检验、调试、验收和质量标准6.1 出厂检验6.1.1 供货商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出厂检验,并确保提供合格产品。
6.2 货物验收6.2.1 货物验收是对供货商负责供应的设备在运抵安装现场后进行开箱检验,只有经开箱检验合格的货物方可进行就位安装,否则供货商应承担因使用不合格物资而带来的所有责任。
6.2.2 供货商应提供与报验设备有关的各种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
6.3 安装验收6.3.1 安装验收是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包括设备单机试车和系统**联动试车。
6.3.2 供货商应确保设备的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以及供货商所提供的安装手册和安装图的要求。
6.3.3 供货商应派出足够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设备单机试车和系统**联动试车,调试完成后,应由买方和供货商双方代表在有关调试记录上签字认可。如在调试过程中发现任何不符合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供货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不合格项进行处理,直至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6.4 竣工验收6.4.1 竣工验收是对供货商所供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包括污水调试和水质检验,以确定能否最终被买方所接受。
6.4.2 供货商应派出足够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污水调试。在污水调试完成后,系统需要经受48小时连续运行测试。测试期间,若系统不出现软、硬件故障,可采集有关水样进行水质检验,以判定系统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6.4.3 水质检验是由买方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设备出水水质进行检测,送检样品的具体水质检测项目由买方和供货商在合同中商定。
6.5 质量标准6.5.1 产品质量标准: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出厂检验合格。
6.5.2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5.3 水质标准:设备出水水质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第5.1.2条的要求。
7 运维服务与质量保证7.1 运维服务7.1.1 供应商应提供的服务包括:
a) 现场安装、调试及投产运行;
b) 对买方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c) 使用后的维修指导等。
7.1.2 当买方通知供货商需要提供服务时,供货商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如必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1~2人到现场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7.1.3 (1)定期巡视检查,制定巡检计划。严格按照巡检计划和相关规范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留存巡检和维养记录以供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核查。每月一次向甲方提交巡检和维护记录副本。
(2)运行维护过程中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受托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正常、良好、稳定、持续运行。
(3)确保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加药设备正常稳定投药,保证水处理药剂及时供应,做到保质保量,规范投加并严禁腐蚀类药剂随意堆放。
(4)及时跟踪监测生化系统进水及总出水中总余氯的浓度变化,保证进水总余氯浓度≤0.2 mg/L,减少余氯浓度过高对生化系统微生物群落的毒害作用;保证出水总余氯浓度≥6.9 mg/L,实现出水生物安全性稳定达标。
(5)保证污水处理区域整洁,确保现场运行期间的人员安全和现场卫生清洁。****点击查看处理站日常巡检计划,从而保障污水站各项指标正常运行,为出水稳定达标创造有利条件。
(6)每****点击查看处理站进出水进行自检,检测频率:2次/月。检测指标包括COD、氨氮、总氮、总磷、余氯。通过对污水站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从检测指标分析判断污水站生化系统整体运行情况,为污水站工艺调试指明方向,从而确保出水稳定达到污水站设计排放标准。
(7)利用栅前液位差和时间来控制格栅除污机清污时间和频率,值班人员应经常现场巡视,及时发现格栅除污机的故障,及时清运栅渣,确保格栅问整洁无异味。
(8)各段工艺参数控制
正常运行时,DO控制范围为2—4mg/L。污泥沉降比SV控制在15%—30%,污泥指数SVI控制范围在70—110之间。曝气池内最佳MLSS控制范削在2000-4500mg/L之间。有机负荷通常为0.15~0.3 kgBOD/ (kgMLSS﹒d),污泥泥龄为15 d~20d。
(9)工艺异常情况处理
根据问题重要程度确定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由服务单位制定)并上报;****点击查看处理厂水量、水质、生化工艺控制指标等进行周期性分析,确定其变化规律,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工艺调控。工艺异常处置方案应建立在对厂区各类设备、管道、构筑物、工艺条件、人员及工具配置等多方面因素的充分把握基础上,避免盲目的局部调整而导致次生问题。
(10)严格按照业主要求,****点击查看处理站大、中、小修和保养,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保养表,执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将维护保养和验收记录存放在设备档案中。
(11)及时采购补充生产设备常用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12)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支架和盖板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
(13)定期做各种管道闸阀的启闭试验,丝杆每月一次加注润滑油脂。
(14)定期检查各种污水泵、污泥泵的机械密封的密封情况,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以保护电机。
(15)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严格根据设备的要求,保证其同轴度、静平衡、动平衡等技术要求。
(16)按照设计要求或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电动机轴承、齿轮箱、机械密封、带座轴承等进行清洗、润滑严格按照“四定”与“三过滤”规定进行。
(17)每月一次检查、清扫电器控制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性能。
(18)承担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9)承担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电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0****点击查看处理站各种池体的维护保养清淤疏通工作。
(21)承担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自动化及测量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
(22)承担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全部药物、试剂、配件等材料费用及人员工资、保险、各种检测等全部费用。
(23)承担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期间要求24小时有人值守,每班不得少于2人。
(24)制定维修保养检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7.2 质量保证7.2.1 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竣工验收合格、买方签发最终接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若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质量保证期将以供货商解决相关质量问题之日起**12个月。
7.2.2 供货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及其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7.2.3 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货商应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或材料等问题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
7.2.4 质量保证期后,供货商应对所提供的设备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买方和供货商可就质保期外服务条款及费用的收取签署保修协议。对于损坏的零部件,供货商应承诺以不高于设备市场公开价格或设备官方媒体价格提供给买方。
8 标志、包装和运输 8.1 标志8.1.1 设备应配有铭牌。铭牌应牢固的安装在设备的醒目之处,安装应采用支架和螺栓固定,不能直接焊到设备上,铭牌的材质应确保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损。设备铭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8.1.2 设备应设有必要的安全标志,以警示使用人员在巡视、操作和检修过程中注意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设备使用的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8.2 包装和运输8.2.1 设备应具备适应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根据货物的外形和特点的需求,采用防潮、防雨、防锈、防腐、防震等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抵达买方指定的仓储地点(或安装现场)。
8.2.2 设备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9 备件及专用工具9.1 供货商应提供成套范围内为维持系统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或者维修时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9.2 供货商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是全新的,并应单独装箱运至指定买方指定仓库。
9.3 供货商提供的备件备品数量和种类应满足设备连续运转一个大修期(三年)内的需要。
10 文件要求10.1 供应商应提供的文件包括:
a) 装箱单;
b) 产品合格证;
c) 出厂检验报告;
d) 产品使用说明书。
10.2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并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