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货车采购项目

轻型货车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轻型货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市

二、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

三、采购内容

轻型货车

四、主要技术、质量、商务要求

1、车型

车型:轻型货车

2、技术要求

总要求:

车辆应是技术成熟的、已被广泛使用的合格产品和配置,Ameco不接受为此次投资单独设计、配置的车辆。

车辆及其所有零、部件、配件和附件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

车型应获得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的车辆相关公告。

车辆应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车辆品牌需满足社会投产销售时间超过2年及以上。

新准入的特种电动车,该车辆所使用的动力电池型号需满足2年内运行期间未发生电池冒烟、起火、自燃等事故。

车辆品牌及型号需满足2年内社会道路运行期间未发生电池冒烟、起火、自燃等事故。

车型:车型:轻型货车(轻客车型 2-3座)(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信息为准)

技术要求:

车身尺寸:5000*1700*1800≤长*宽*高≤5500mm*2200mm*2500

能源类型:纯电动

"电池类型:采用知名品牌磷酸铁锂电池;

须满足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并提供《车载能源检测报告》,与提供车辆使用的动力电池型号保持一致"

电池温度管理系统:标配低温加热(提供技术说明),且具备电池组散热功能

车辆底盘和动力电池包应为一体化布局,而非传统燃油车底盘改造布局。

续航里程:≥250km(提供检测报告)

电池容量:≥45Kwh

充电时间:快充20%-100%≤1h

车身颜色:白色

动力电池工作环境温度在 -25℃至55℃内保持基本的运行能力。

动力电池充电:具备直流快充及交流慢充接口,充电口盖板应结实牢靠。能够使用特来电充电桩进行充电。

车辆应具备动力蓄电池状态显示设备,至少能够显示出剩余电量或可用行驶里程,在车辆出现热失控时车辆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电动汽车全车断电后,仍应当具备制动和转向功能。

动力蓄电池须满足在高温、撞击、穿刺、短路、过充等情况下的安全使用要求,确保不会出现着火、漏电,确保不会出现着火、漏电、爆炸、爆炸等情况

充电互锁:车辆连接充电枪时,车辆应无法启动及无法行驶

制动安全:含ABS

空调系统:应具备制冷及暖风功能,空调系统应具备空调滤芯。

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摄像头可夜视,分辨率可达1080P,支持广角拍录,行车记录仪存储卡不小于64G,存储时间不少于14天,具备24小时监控能力,可循环录制。

车辆具备倒车雷达以及倒车影像(请供应商明确所配置的驻车雷达类型)

车辆应在电池位置或附近张贴明显标志(车辆左右两侧),标志为红底白字,内容包括电池种类、容量、自动灭火装置等信息。电池种类的字体高度不小于10cm,其他文字的字体高度不小于5cm。

车辆应在车体两侧后端上方/下方(且应左右两侧对称)及车体后视面左下方,视线无遮挡的位置黏贴电动机动车识别标识。识别标志由电池图形、电动汽车的英文缩写“EV”(Electric vehicle)和“电动”字样等元素组成,标志整体长宽比例应为2:1;

车身两侧喷涂/粘贴Ameco企业文化标识,车顶喷涂黄色警示漆

车辆两侧及后侧四周黏贴反光标识(反光条)

车辆顶部加装黄色频闪警灯,与钥匙门联动。

驾驶舱和乘员舱须有车辆断电后的手动应急开门装置,位于车辆内侧,用于应急逃生。

人员触电防护须满足GBT 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中对高压标记要求、直接接触防护要求及间接接触防护要求。(高压电处有高压电标识,充电口处有充电标识

为车辆提供为期不少于36个月或6万公里的整车质保期(以先到者为准),“三电系统”质保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需提供质保(三包)手册、使用说明书以及维护保养说明等必要手册。时间从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由于车辆质量原因造成的损伤和损坏,投标人必须免费修复和更换,该部位的保修期重新计算。请投标人响应具体的车辆免费保修期,和“三电系统”保修期。

车辆质保及其他要求:

车辆售后服务完善,响应及时,质保期内应提供上门售后服务或免费接送故障车辆服务

应免费开放车辆后台管理数据(不限转发平台数量),能够终身接入至首都机场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状态监控系统(运行安全监控平台)

支持关键报警数据、指标数据、信息服务数据、视频流以API 接口形式向机场监管单位、运营单位开放。发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状态、档位、制动状态、剩余电量、充电时长、充电次数。

车辆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25Wh/kg,需提供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检测报告。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https://www.****点击查看.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5.****点击查看集团或Ameco黑名单供应商,****点击查看集团或Ameco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未在Ameco淘汰供应商禁用期,未在Ameco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6. 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或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制造厂家或原总经销商的授权代理证书、委托授权证书或项目代理证书等(如需);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整提供,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下载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

3.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附件4);

4.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格式详见附件);

5. 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或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制造厂家或原总经销商的授权代理证书、委托授权证书或项目代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需要);

6.其它相关的资料。

七、报名要求

1.供应商须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同时发送至lidexuan@ameco.****点击查看.cn和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7:00时。

3.项目联系人:孟

联系人电话:****点击查看4678

联系人邮箱:MengFannuo@ameco.****点击查看.cn

八、资格审核

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材料不全或失实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本项目竞争。审核结果以通知为准,我公司不对审核结果做任何解释。

声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渠道为或Ameco公司官网,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本项目采购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附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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