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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气化厂稀硝酸、硝酸铵装置设备类固定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9-26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0-29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气化厂稀硝酸、硝酸铵装置设备类固定资产 | ||
评估价值: | 14664.58万元 | 评估机构: | **新****点击查看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新评报字(2024)第010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30 |
核准(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4-01-25 |
核准(备案)号 : | |||
规格 | 一批(整体处置) | 存放地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气化厂 |
资产来源 | 购买 | ||
标的说明 | 以现场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揭示: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处置资产及拆除范****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气化厂稀硝酸、硝酸铵装置设备类固定资产(详见附件资产清单),以及所有设备设施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回填、地面平整等工作。不在处置范围的资产详见附件(不处置资产明细),在此请竞买人注意。 2、拆除必须遵守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城市居民区噪音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保证周边居民人身及建筑的安全。 3、拆除工期为合同生效后五个月内。 4、本次资产处置接受联合体竞买。联合体参与竞买的,应签订《联合竞买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工作及责任,并明确主办方,由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作为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事项。 5、为保证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拆除施工安全,受让方必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符合协议中的相关要求。受让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气化厂对稀硝酸、硝酸铵设备类固定资产整体处置转让方案及相关要求》、《拆除工程施工要求》、《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环保要求》、《**气化厂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稀硝酸装置工艺隔离、置换方案》、《硝酸铵装置工艺隔离、置换方案》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提前提出踏勘申请,进行现场踏勘,在转让方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踏勘。踏勘完成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682。 7、本次资产按现状进行处置和移交,资产清单、资料等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点击查看中心不保证资产的质量、数量等状况及有关瑕疵,意向竞买人须自行查验、了解处置资产现状,充分了解资产状况及瑕疵,一经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完全认可标的资产在型号、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竞买人若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问题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受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行现场移交,现场拆除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归受让方所有,其安全保卫环保等管理职责、设备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爆破、清理等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有关税法政策规定开具发票。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气化厂 | 法定代表人: | 郭华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6234XU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住所: | **省**市**市人民路西段 | ||
批准单位: | ****点击查看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处置稀硝酸、硝酸铵装置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现场拍卖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225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点击查看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董老师、尹老师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点击查看15527、****点击查看5521 |
中心地址: | **省**市**区经二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