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点击查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办发〔2010〕75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点击查看储备中心组织专家对《北**部月牙山-二牧井地区铜金属区块优选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了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报告表及其评审表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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