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港市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24年贵港市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4-09-12
2024年**市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2024年**市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市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对**市19家重点排污监管单位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具体监测内容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

20.6445万元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对项目中要求的分析项目,****点击查看实验室CMA认证,确需分包的项目事先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提供);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五、供应商资格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核发注册的企业或单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相关技术资格的供应商。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被列入实行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七、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请各意向竞标人于2024年9月12日至14日18:00点前递交,将相关材料以纸质版形式一式叁份邮寄至贵****点击查看监测中心203办公室(邮寄地址:**市**区荷城路1128-1号,联系电话:0775-****点击查看878),逾期不受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贵****点击查看监测中心覃女士,采购联系电话:0775-****点击查看878。

附件:1. 2024年**市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服务需求

2.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附件(2)
附件2: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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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贵港市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服务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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