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师生自行车棚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134812.45元
5.最高限价:134812.45元
6.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学校自行车棚拆除重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信息化厅****点击查看建设厅****点击查看水利厅****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执行,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4.2按照《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4.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4.4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
4.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
方式: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点击查看(中央东大道197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中央东大道1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更正”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校长
地址:**市**(**南街)037号
联系方式:0955-****点击查看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李莎
地址:**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6352 0955-****点击查看711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