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区公会镇建新村产业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ZZC2025-C2-030064-GXHX)的更正公告

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区公会镇建新村产业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ZZC2025-C2-030064-GXHX)的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7-07

招标详情

贺州市平桂区公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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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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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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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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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公会镇建新村产业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4.2 履约担保
无。
4.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采购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4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26
账号:****点击查看银行公会支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 25 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
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免交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公会镇建设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74-****点击查看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中路208号第3幢首层、二层P-15号商铺

联系方式:0774-****点击查看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774-****点击查看068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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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贺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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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卫服务,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西,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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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