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服务 | 不限品牌 | ¥ 476000.00 元 | 1 | 项 | 小计 ¥476000.00元 | ||
规格参数: ****点击查看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技术要求,需开展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点击查看政府科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做出贡献。 一、基本情况 根据目前严峻的臭氧和颗粒物防治压力,2021年5月,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了《“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218号),其中VOCs和非甲烷总烃是光化学污染监测、工业园区环境空气污染监测、交通污染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建设,为管理部门指定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空气质量进一步变好。 二、项目预算 经市场调研,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预算需47.6万元。 三、升级改造范围 1.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增加一台具有自动添加内标功能的前处理仪,替换现有的质谱前处理仪,同时增加内标气(溴氯甲烷、1,4-二氟苯、氯苯-D5、对溴氟苯、100ppb、8L)及对应减压阀,实现内标添加功能。 2.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增加一台直测法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主机,替换现有的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主机。由于非甲烷总烃零气要求较高,增加一台零气发生器。同时增加1瓶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120ppm/10ppm,8L)用于校准,增加乙烯、甲苯、乙酸乙酯、三氯乙烯、十一烷标准气体各1瓶用于产品性能调试。 四、升级改造要求 ****点击查看环境局现有一套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相关标准,现需对两台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将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升级为内标法,将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升级为直测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六、采购建议 ****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驻财购(2021)12号)规定,由于该项目预算低于50万元,****点击查看**竞价的方式采购环境空气 VOCs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赵亮 139****点击查看7213 2024年9月25日 |
总计:¥476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