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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区磨刀溪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以**发改审资环[202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长滩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对磨刀溪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 18 千米,最大管径为D400。配套建设附属建筑物:河道清淤13万立方米,**护岸总长 26 千米。堤防等级为4级。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9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约7996万元,其中河道治理约678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239.94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初步勘察和详细勘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招标人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7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直至取得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I、II的资质条件: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新区玉龙路142号 | 地址: | **市**区重钢大堰二村电讯大楼 |
联系人: | 胡晶 | 联系人: | 潘琴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点击查看@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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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3****点击查看0006 | 联系电话: | 166****点击查看1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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