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点击查看中心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于2024年8月12日开展了第三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的检测工作。
现将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第三季度在13个乡镇中各随机抽检水龙头水一份,共13份。监测点分别为:**乡集镇供水,甘棠镇庄里村、****点击查看水厂、耿城镇城澜村、****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焦村镇非****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
监测指标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钾指数、氨(以N计)、消毒剂指标等项目共35项。
水质判定标准:如一份水样中出现1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限值,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
水样综合评价:经检测,本批次检测的13份水样的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限值,监测指标综合合格率为100%。
具体监测结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