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关于提升生态环境第三方机构服务水平实施方案》和《**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要求,经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结果复核等程序,初步确定2024年度**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现将初评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或评价过程存在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联系人:****点击查看 董淼,0575-****点击查看0211;通讯地址:****点击查看(越**树下王路38号);邮编:312000。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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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