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第三方服务采购公告

平顶山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第三方服务采购公告

**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第三方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3

根据《****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24〕132号)要求,我市需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预计排查企业数量不低于827家。现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第三方服务采购工作。

第三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向**市企业宣贯解读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及监测监控系统排查整治要求;帮扶企业开展自查,组建包括行业治理专家等力量在内的专业排查队伍,配备完善的便携式仪器和相关工具设备,对重点企业治理工艺、装备质量、控制系统、运行维护、监测监控等重点设施和环节,完成全面排查,核实设施是否属于低效失效范畴。对疑似存在低效失效问题的设施开展现场手工监测,全面系统分析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治理设施低效失效、装备质量低劣、运行维护水平差、自动监测设备应装未装、监测监控不规范等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对于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直排、篡改伪造监控数据、出具虚假不实监测报告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指导企业根据排查发现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调度问题整改进度、核查问题整改情况,****点击查看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总结、台账等各项资料。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专项工作结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格要求: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需在**市范围内有常驻人员(不少于3名)和办公车辆;3.业务范围含有环境保护相关服务内容,从事过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点击查看公司优先。

****点击查看公司可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之间,可将资质材料发至****点击查看@126.com。


联系人:陈许纲 联系电话:0375-****点击查看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