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码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5 年**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一)协助资料收集。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要求,对相关考核指标所需资料按各单位职责进行分解,协助开展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和数据审核工作。针对监管指标材料不足,提出材料补充措施建议,完善各项考核指标证明材料。指导自查报告编制,提升自查报告编制质量。 (二)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培训,讲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工作及有关技术要求、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评分细则等内容。 (三)编制整改报告。针对国家或省级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核查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结果反馈,编制**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原因分析及整改工作方案,协助**县做好整改工作。 (四)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中选单位派出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服务,按照 “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要求,协助做好各部门沟通,梳理短板弱项,研究工作措施及对策,推动高质量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投资额(¥700,000元) |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中介服务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资质证明。 |
其他要求说明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
服务金额 ¥700,000元 |
金额说明 ****点击查看财政局组织审核,该项目最高限价为7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以中选单位报价总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报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现场调研、方案编制的投入成本及报价文件等要求进行报价,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安全等情况的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中选单位包全过程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
是否选取中介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7-11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