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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县入洱海河流(弥茨河等4条)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省**州**县三营镇、右所镇、茈碧湖镇、牛街乡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县入洱海河流(弥茨河等4条)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重点针对弥茨河、茈碧湖、海尾河、**河、团山沟和新老**江,开展河道生态护岸工程、引水改造工程、湿地提质增效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及配套工程等5项工程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7216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四、公众意见调查表
见附件1
五、征求意见稿
纸质版:****点击查看办公室
电子版:见附件2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区周边任何与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