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报名结束日17:00时。 1、参选机构须用对公账户在报名结束日17:00时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参选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 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76790L 地址电话: **阿镇曼赖村 0477-****点击查看096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支行 1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9100551 行号105****点击查看00011 参选机构通过一次报价被确定为最终报废车辆回收服务机构后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参选机构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无息退还。 2、保证内容:为保护委托方及真实参选机构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参选机构,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向转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扣除参选机构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及中选机构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并向中心支付受让方应交纳服务费。 (1)意向参选机构递交参选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参选申请的; (2)被确认参选资格的意向参选机构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 (3)中选机构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的; (4)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 (5)中选机构因自身主观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交接、车辆报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 (6)其****点击查看中心规则的情形。 3、处置方法: (1)意向参选机构通过报价程序被确定为报废车辆回收方后,须一次性向转让方交纳全部车辆回收价款,其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待参选机构完成报废回收相关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至中选机构指定账户。 (2)未能确定为中选机构的参选机构,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